建議立即停止傳閱、散發常人律師書寫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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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有位律師書寫的一篇法律意見書多年來在大法弟子內部傳閱,一些同修還大量郵寄,請停止此行為。律師以自己的名義遞交該法律意見書屬於個人行為,我們不干涉,文章有可取之處,只是大法弟子不能全文使用該文,尤其不適於大面積郵寄。

以下是對該法律意見書提出的部份意見:

一、文中寫道:「這場迫害運動從一開始就不是執政黨的意志」。

中共邪黨和江魔頭相互利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中共作為執政黨,不只是一個概念,其在另外空間的表現是紅色惡龍,其意志是通過世間的代表做出的。中共這只惡魔是為毀滅人類而來,針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從開始就是惡人與邪靈狼狽為奸的表演。所以說迫害不是執政黨的意志,這句話不適合。

二、文中寫道:「我們每一位社會公民、黨員有義務、有責任捍衛執政黨的正當意志。」

中共邪黨現在就是中國大陸的執政黨,「捍衛執政黨的正當意志」?中共邪黨從未有過所謂的「正當意志」,從共產邪靈不光彩的起家史開始伴隨百年一路血腥殺戮,這個魔鬼為了毀滅全人類,編造了無神論、進化論的謊言,斬斷人對上天的敬畏、泯滅人性的道德和良知、破壞山河自然環境……所謂的那些冠冕堂皇的意志只是精神毒藥,為了欺騙、麻痺、誘惑、離間、控制人成為紅龍的子孫。邪黨的一切都是違背天理道義、人性良知、自然規律的,其蛇蠍本性、鬼魅妄行、倒行逆施,不論是有良知的世人,還是大法弟子,不可能去「捍衛」邪黨。

三、文中寫道:「作為一個公民或者是一名黨員應當好好學習一下憲法、黨章。」

黨章恰恰是共產邪靈的意志體現,學習冠冕堂皇的「黨章」?常人都覺的各種「學習黨章」、「保鮮」是荒謬之舉,我們不建議去學習,而是建議清理、遠離,從思想中徹底解體共產邪靈灌輸的敗物。

黨章表面上冠冕堂皇的,但是這個冠冕堂皇的用意就是捆綁神的子民變成馬列子孫,最終被淘汰。

四、文中寫道:「比如法輪功信仰者認為天安門自焚是製造出來的」。

這句話中用「認為」是非常不準確的。該偽案不是法輪功學員「認為」的,這是歷史和事實,「天安門自焚」錄像的慢鏡頭播放就顯明瞭一切。

「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最大的誹謗、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其漏洞百出又邪惡至極,用鼓動人性中僅存的善念的方式惡意栽贓陷害法輪大法,迷惑了多少眾生,國際教科文組織(IED)明確認定「天安門自焚」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

五、文中寫道:「法輪功信仰者持有的資料內容第三部份,無外乎涉及到對執政黨、政府的一些謾罵?」

「謾罵」一詞用詞不當。如果這句話中的資料指的是《九評》,而《九評》字字珠璣,那是真實的歷史,是從本質上揭露了中共邪黨的邪惡本質,因中共邪黨的罪惡罄竹難書,超越了人類語言文字的描述。如果指的是法輪功學員講述「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這更不是謾罵,這是真相,是救人於深淵。

六、文中寫道:「真善美愛作為普世價值的信仰」。

法輪大法信仰是基於「真、善、忍」的原則;一字之差,差之萬里。

文章還有其它不當之處,暫不列舉。關鍵是一些同修,包括協調人同修,在同修之間廣泛傳閱此意見書,更向眾生大面積郵寄,這不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大法弟子救度眾生使用的資料該用甚麼不該用甚麼,這是非常嚴肅、嚴謹的,要為眾生負責。

我們更應該向內找,為甚麼有學員會認同、傳播這篇文章?此意見書從講真相角度採取了避重就輕、掩其鋒芒的策略。大法弟子講真相不該如此,而是要講到實質,立足點和心態都要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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