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臘月,我村一位大姐來我家鎖褲邊。交談中她告訴我:她得了佛法。我一聽「佛法」二字,就覺的很親切。決定過完年去她家了解了解。
過年期間,我帶上不到五歲的女兒去大姐家。一進門,大姐熱情的招待我。給我看同修修煉的小故事,都是學「法輪大法」後的好人好事。我覺的做人就應該做好人。大姐問我:「你想看大法書嗎?」我說:「想看!」大姐借給我一本《轉法輪》。回到家,我就看書,書中扉頁上師父的法像是那樣親切。我就覺的這不是一般的書,我要仔細看看。師父講:「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我想:我也要做個好人。從此我走上了修煉之路,那種喜悅無以言表。
修煉以前,我家中矛盾不斷,特別是婆婆是個愛挑事的人,不是給弟妹、就是給丈夫挑事,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而我又是個內向性格,吵不過他們,氣得我幾次想輕生。可是想想年幼的孩子,我就忍受著、熬著,艱難的活著,盼著孩子長大。慶幸的是在我覺的生活很苦很累時,好不容易得到了宇宙大法。從此,我性格開朗,不與家人斤斤計較,按真、善、忍做好人。
正當我沉浸在剛得法的喜悅之中,不久中共邪惡的迫害就開始了。為甚麼會這樣?這麼好的功法,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當時我很天真,還以為政府個別人所為,就繼續做我的好人好事。
我把撿到的一元硬幣大小的金耳環送還給失主。後來,我又把撿到的身份證、駕駛證送到百里之外的山區。失主高興的說:「謝天!謝地!」我更正說:「不用謝天謝地,謝謝李洪志師父就行!」他驚奇地問:「真的?!」我說:「真的!」從此這件事起了連鎖反應,他告訴他的警察朋友。他的這名警察朋友親自到我家證實了此事。從此,這名警察不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我村大部份大法弟子因訴江被綁架、非法關押。我們講真相,揭露邪惡迫害,大部份警察明白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後來,有兩個片警帶領六、七個人到我家。我問片警:「這麼多年,我給你們添過麻煩嗎?」他們都說沒有。我說:「不但沒有添麻煩,我們做好人對你們有好處!」我又對著其他六、七個不認識的人講我學大法後做的好人好事、身心變化。最後我反問他們:「你說,我們這樣的好人是應該表揚,還是應該迫害?」其中一人爽快地說:「應該表揚!」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佛法。能在中華大地開傳,我覺的這是我們炎黃子孫的偏得,是恩師的洪大慈悲!希望所有人都能了解大法真相,了解法輪大法的美好!願我們都做中華兒女,不做馬列子孫!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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