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修煉中刻骨銘心,觸動人心的一次經歷寫出來,向師父彙報,並與同修交流。
一、遭綁架、構陷
有一天,四個當地沒穿警服的公安警察闖入我家中,沒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出示任何法律依據,只有一人在我面前把警察證晃了一下,進門二話不說,到屋裏亂翻一通,一會兒工夫,他們把屋里弄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就強行將我綁架羈押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起初我不知原由,也不知所措,後來在提審過程中才知道,之前在發資料時被攝像頭拍到,提審警察拿著起訴書讓我看,並讓我簽字。我一看上面寫著法輪功是×教,我拿筆把這一條劃掉,寫上法輪功不是邪的是正的。心想:發資料本身就不違法。我說,我沒有犯罪,我是好人不簽字。他氣急敗壞,無可奈何,搖搖頭走了。
過後我想,這件事情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是我修煉中出現了問題。查找自己,由於自己三件事做不到位,學法不入心,有安逸心、同修情、執著自我、幹事心促成的。想到這兒,心裏非常沮喪和懊悔在修煉中沒做好。愧對師父慈悲救度,讓眾生對大法犯罪。
二、律師會見添正念
在看守所裏,面對高牆,面對裏面的惡劣環境,每天度日如年,我心裏非常痛苦。在我情緒消沉低落的時候,一天,看守所裏有人喊我的名字某某,律師會見。我心裏一怔,到了會見室,隔著玻璃見到了律師,原來我們認識,這位律師曾經被當地同修聘請過,做過無罪辯護。這是一位心存良知、善念的正義律師,我知道他明白了一些法輪功真相,他能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也是頂著壓力的。見面後我們互相笑了笑點點頭,他說你有甚麼要求嗎?我說你也對法輪功已有一些了解,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我說我沒有罪,我要求無條件釋放。他說:開庭會通知你,我會盡力從法律角度,為你做無罪辯護。我說謝謝。他接著說,給你帶來你們師父經文。我說真的嗎?他說是。他說給我讀(因為無法給我)是師父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發表的《猛喝》和十一月十八日發表的《醒醒》兩篇經文。我靜靜的聽完師父的經文,心情豁然開朗,鬱悶的心瞬間蕩然無存。我不管在哪裏都得救人,師父的法給我加強了正念,增添了信心。
我在看守所先後被調換了四個房間。無論到哪裏,就給那裏的人講大法的真相,大法的美好。差不多都做了三退,讓有緣人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能接受。有一位大姐非常善良,學會了師父詩詞《洪吟》裏的兩首詩,還學會了五套功法。她說法輪功太好了,我以前睡眠不好,現在睡不著覺的毛病好了,我回去也要煉法輪功。眾生明白的一面都在等著、盼著得救啊!
三、正念正行 解體邪惡
一審開庭時,兩位家人到庭旁聽。律師從法律角度闡述了:證據不確實、不充份、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故卷宗裏的四份扣押清單和五張扣押物品物證的照片不符合最高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當事人無罪,立即釋放。
過了一段時間,判決書下來了,雖然律師在辯護中從法律上闡明我是無罪的應該無罪釋放,可是法院還是給冤判了。這個結果是我沒想到的,我一下就懵了,眼淚強行止住,沒掉下來,心情一下跌到了低谷。直到晚上休息的時候實在忍不住了,躺在床上眼淚止不住嘩嘩的流,最後哭出聲來了。睡我旁邊兩人看後安慰我。哭了一會兒,自己覺的不對勁,才想起我是修煉人,我為甚麼要哭啊?!我一下清醒了。然後從頭往下捋順:一開始對提審警察有怨恨心、不善的心;有對同修的依賴的心、有對律師的依賴的心;我想,我得改變觀念呀!然後調整心態。對照大法、有不符合法的思想與行為要歸正,加大力度發正念。
一審冤判下來後,我立即寫了上訴書。上訴到二審法院。
過了幾天,在洗澡時,我突然發現乳腺上長個大腫塊,要求看守所讓我外出檢查,看守所不同意,讓我在看守所打吊針治療。結果治療幾天不起作用,人瘦的變形了,而且我的精神狀況越來越差。看守所的醫生和獄警怕擔責任,實在沒辦法了,才讓去腫瘤醫院進行檢查。去醫院檢查,在等待結果當中,我跟陪同我去醫院的看守所主任聊天,得知他與我是同齡人,他孩子的年齡,和我孩子的年齡也差不多,聊的話題比較投緣。等了一會兒,結果出來了。診斷結果:建議住院治療;這個主任和一塊去的一個年輕女警察、還有一個司機商量怎麼辦?那個司機說,做手術吧。那個主任說,做手術可不是簡單的事,單位得出三個人才行。那個年輕女警察說:「我有一個朋友也是做乳腺手術,手術做完了,沒下手術台人就死了」 。那個主任一聽,就害怕了,沒了主意。這時候我說話了,我說:主任,我跟你商量商量,我想我不能給你們找麻煩,也不想為難你們,讓我回家吧!回去自己怎麼辦,自己決定,行不行?他聽後若有所思,拿起手機就給中級法院打電話:說我的案子要儘快開庭。放下電話跟我說他當不了家,得跟所裏領導彙報再做決定。回去後我悟到:是師父巧妙安排讓我以病業假相這種形式走出看守所。
次日,中級法院二審就開庭了。
在二審開庭那天,家人(同修)堂堂正正,心懷善念,精神飽滿的坐在辯護席上。當公訴人把構陷我的起訴書匆匆念完後。法官示意讓辯護人辯護。家人不卑不亢、從容大方,有理有據的從「憲法」、「刑法」、「法律」方面全盤否定起訴書上對當事人的一切構陷。講到法輪功修煉者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法輪功修煉者是說真話,與人為善,凡事為他人著想,和別人發生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悉尼法會講法》),他們的行為不僅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而且對社會有百利無一害。一審適用法律錯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最後辯護人說:我衷心希望你們能全面了解大法真相,明辨是非,鎖緊良知,堅守善念,依法智慧辦案,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雖然公訴人幾次打斷家人的辯論,但家人不為所動。辯護人平時是一個膽小,性格內向的人,今天在庭上的表現是我沒想到的,令我非常感動。辯護人表現出了大法弟子應有的風範,這是修煉人救贖公檢法司人員的慈悲表現,是大法的威力展現!
在營救我的過程中,同修把開庭的時間和出庭的相關人員電話號碼發給了明慧網,國外的同修及時在開庭前就給法官、公訴人打了電話,震懾了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有力消減了邪惡的囂張氣燄。
同修們形成了整體,把我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去做。
回家後我聽同修講:有一次,有三位同修到中級法院,為了能見到主審法官,在法院門口等了好長時間,當時正是冬季最冷的季節,寒風刺骨,她們凍的渾身冰涼,牙齒打顫。
還有一次,有兩位同修在嚴寒的冬天寫真相信,顧不上做飯,餓了就泡碗麵。趕時間把真相信、控告信送到公、檢、法有緣人手裏,希望他們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
家人與同修積極配合營救,同修們形成整體,有發正念的、有請律師的、有到中級法院見主審法官的、有給檢察院、法院寄真相信的,希望他們有法可依,不要枉法冤判,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
四、信師信法,正念走出魔難
在看守所裏,白天看守所要求看電視,電視噪音很大。每天晚上值班兩個小時,大概兩、三天輪一次。沒排到我時,我就與別人換成夜班。這樣,我每天夜晚值夜班兩小時,儘管當時身體疼痛,還是抓緊時間煉功、背法、發正念。
我悟到:大法弟子只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這裏不是我待的地方,外面的世人都在等著得救,這裏一天都不能待。最後想:這裏一分一秒都不能待。當我發出這一念的一瞬間,感覺身體無比的高大,空間場範圍頓時清亮起來。
我從看守所回家的前一天,烏雲密布,狂風大雨,電閃雷鳴,邪惡瘋狂垂死掙扎,來勢兇猛,這真是正邪大戰!我立刻發出強大的正念:解體我地空間場中的一切邪惡因素!後來聽說,在同一天家裏的同修們整體配合也在發正念。同修正念很強,持續長時間發正念。最後,邪不勝正、徹底解體,灰飛煙滅。
一切都是師父在做,是師父把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解體了,師父看弟子心性到位了,幫弟子化解了這些魔難。感恩慈悲偉大的師尊!
第二天的下午,看守所的女獄警隊長把我叫到她的辦公室,一臉嚴肅對我說,你回家以後勸家人,不要叫你的家人到看守所來鬧了,影響不好。然後獄警隊長說,你收拾收拾可以回家了。我說我可以回家了?此時我的眼淚不由自主的流了下來,這是感恩的淚水。弟子無法用語言表達師父的無量慈悲。一切都是師父替弟子承受了。
回家後我才知道,回家的前一天,家人和同修到看守所要人的事,去了好幾個人,給看守所大廳人員嚇的夠嗆。家人厲聲說:人進來是好的,現在她身體已經出現不好的狀態,要是有個三長兩短的跟你們沒完。你們要不放人,我們天天給市長熱線打電話。他們聽了都驚呆了。第二天,法院通知家人辦理手續放人。
我收拾完東西後,獄警隊長和一位管教人員她倆很客氣把我一直送到看守所大門口。在師父慈悲的看護下,我平平安安的回家了。
從看守所正念回到家中,真的是感慨萬千。為了救度公檢法人員,回家後。在師父加持下,同修的鼓勵下,我向中級法院提交了申訴書並給他們寄了真相信。使他們進一步了解真相,希望他們選擇美好的未來!
結語
弟子只有謹記師父的教導,多學法,學好法,不斷查找自己的不足,修去人心、人念,例如:有對同修的埋怨心、看不上人的心;對家人的爭鬥心、不讓人說的心等等。以後遇事要站在別人角度考慮問題,要以善心包容對方。我從法中悟到:按師父的法要達到標準,一定要修出善心、慈悲心。
弟子一定在師父引領的神路上走正走好,勇猛精進,奮起直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