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沒等進天安門廣場,兩個警察把我和同修帶上警車,隨後被強制帶到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在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十七樓我被非法扣押五天,第五天戶口所在地哈爾濱賓縣寧遠鎮派出所一人劉忠成和哈爾濱賓縣寧遠鎮太平村大隊一人(姓名不詳)非法把我劫持回賓縣拘留所,非法拘留38-40天左右(記不清了),家人出面聯繫了寧遠鎮曲鎮長(主管當地法輪功學員)要求其放人,寧遠鎮曲鎮長與拘留所由勒索五千元改為勒索2500 元現金,家人把我接回家中。但是迫害並未停止,接下來賓縣寧遠鎮太平村大隊強制從我家口糧田(土地)中抵押出2000元現金。我和我的家人在中共的這次迫害中被勒索4500元。
二零零二年賓縣寧遠鎮派出所經常來我家中騷擾。一次我在同修家煉功,賓縣寧遠鎮派出所多名警察非法闖進同修家中把我和一個同修綁架。家人即時趕到派出所,在家人的幫助下,我從派出所走脫,之後我開始了流離失所。我到了外縣以後,寧遠鎮派出所警察去我家中威脅家中孩子,因為警察找不到我,隨即去我三大姑姐家(未修煉法輪功) ,將我三大姑姐綁架到賓縣拘留所,我三大姑姐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回賓縣寧遠鎮家辦理房屋出租手續過程中,被賓縣派出所綁架,主謀是孫繼彪,後被非法送到賓縣拘留所。在賓縣拘留所和同修交流以後開始絕食,非法拘留第十天警察開始對我強制灌食。警察帶我去強制灌食的走廊裏,我身體癱軟,將我背靠在椅子上強制灌食,沒灌進去,他們解開背靠後我整個人瞬間倒地,警官們嚇壞了,趕緊叫來了獄醫,獄醫用一種工具挖我的眼睛,用力劃我的腳心,我雖然倒地但我非常清醒,眼睛和腳都非常的疼痛,結果眼睛和腳沒有一點反應,他們將我送回號裏去,獄醫又再次對我做了之前的挖眼睛,劃腳心的動作,結果眼睛和腳還是一點反應都沒有,他們叫來了120救護車把我抬上車,下車時幾名警察把我抬到了醫院裏,喊著「急診、急診、急診」,大夫未做檢查先打了一針,給我加上了氧氣。在醫院的第二日凌晨,我睜開眼睛大聲喊「我要回家」,警察看見我的狀態樂壞了,趕緊問我家裏的電話,聯繫到了我二姐,隨後二姐家的女兒和女婿來接我,警察跟我外甥女要走了300元。期間一位拘留所的管事人員提醒我別回拘留所,回去就出不來了。回到寧遠後,我被接到外縣,後來聽說警察後悔了,開車來綁架我。就這樣,我又一次躲過了警察的綁架。
在被迫流離失所到延壽縣,在講真相的過程中我和另外兩位同修被延壽縣警察綁架到延壽縣國保大隊,我身上攜帶的真相小冊子,《九評》,手機等物品均被延壽縣國保大隊非法扣留,非法提審中我一直對他們講真相,講著講著他們鬆開了我的手銬,他們就留我一人在提審室,我拿走了被非法扣押的手機想扔掉,這時警察進來了找我的手機聯繫我的家人,警察發現我把手機藏起來了,對我兇起來了,恐嚇威脅我,揚言要判我個幾年的,警察看我躺在椅子上長時間不動。帶我去醫院檢查,在醫院住了一晚,醫生說我大量缺鉀、且有生命危險。在這樣的情況下,次日國保人員仍把我非法送進了延壽縣拘留所,隨後我的家人來到了延壽縣拘留所此時我出現了昏迷狀態,家人背著我和國保人員一起去了醫院,我從醫院的後門走脫了。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在延壽家中有人敲門,我以為是查看電表的沒問話就直接開門了,結果他們非法闖進屋出示了警察證,參與的有延壽縣國保大隊趙曉東(主謀)和延壽縣警察大隊長鄭松林等人進行了非法搜家,拿走了家中真相條幅,印章,真相小冊子,法輪大法書籍,手機等。非法提審一天,威脅說要判我十年八年的,然後非法把我送進了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又將我轉為非法勞教三年。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在前進勞教所,我遭到了非人迫害。隊長王敏強制迫害我寫「三書」,坐了三個月小凳子。某天我在集體原地轉圈活動申腿的過程中被獄警付敏一腳踢倒隨後隊長張豔麗把我叫到警務室,隊長張豔麗非法審問我是否在煉功呢?她們執意認為我是煉功,用電棍電我直到電棍沒電。隊長張豔麗說:「電量不足,今天算便宜你了。」獄警付敏提出把我送回監舍。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至十四日,我因不配合警察的邪惡要求,遭王敏、叢志秀、王曉宇電棍擊打,被強制蹲小號,兩個多小時後放出來。犯人李楨,經常辱罵我。李楨無論是在洗漱間還是在車間,不讓法輪功學員之間相互說話,語言上又狠又難聽,滿口髒話;有一次在洗漱間,我幫助整理洗臉盆,李楨認為我故意弄倒了洗臉盆,一拳打過來,打得我鼻子流了很多的血。
哈爾濱前進勞教所將我非法勞教三年轉為非法勞教一年半,因為前進勞教所解體,我被非法勞教一年一個月,我走出了勞教所。
二零一五年我控告江澤民以後,一天常安鎮警察敲門後闖進我寧遠鎮家中,當時我人在衛生間,警察沒等我穿上褲子,一邊一個警察提著我的胳膊就把我往外拽。推上警車然後非法帶到常安鎮派出所,在這過程中我給警察講真相,被警察非法拍照等非法體徵測量後我被帶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去清川鎮種子站屯講真相發資料,過程中看到一輛黑車走到跟前下來兩個警察,一把搶走了我的包,兩個人一邊一個扯著我拽我上他們的車,他倆問我是哪的?他們提出要送我回家。我說我不上車我自己回家。這兩個警察和上面打電話溝通說抓到一個(法輪功),兩外兩個(法輪功)沒抓著。這時我掙脫他們的時候突然倒地了,他們再次和上面打電話確認,我聽到對方說:「給她照個相把她放了,東西拿走。」這樣我被這兩位不明地方的警察強制照相搶走了身上的包及包中的真相資料。我回到了家中。
在我多次被迫害期間,我的丈夫一直為我付出,四處奔走,承受了很大壓力,於二零二二年離開人世。我的孩子在此期間,由於中共的迫害,孩子沒有媽媽在身邊,給幼小的孩子埋下了迫害的陰影。親戚們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三大姑姐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等。
我以前骨瘦如柴,病魔纏身,丈夫整天打我,婆婆也看不上我,真是生不如死,沒有勇氣活在世上。就在我奄奄一息走向絕望的時候,我有幸得到了大法,大法挽救了我。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天我寫下我所遭受的迫害,是讓更多的人了解大法,分清是非善惡,為自己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