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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有口皆碑的好教師張禮江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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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57歲法輪功學員張禮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下旬被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八個月並勒索罰金五千元。這是張禮江第二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張禮江已經向重慶第一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張禮江原是重慶璧山縣七塘鎮依鳳中學教師,他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教師,只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長期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他被璧山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被非法開除公職;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他被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劫持到西山坪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張禮江再被綁架、遭司法迫害經過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天,張禮江因乘坐出租車時給了司機一份法輪功真相冊子,被司機惡意舉報。警察通過調取監控錄像,包括出租車上的錄音、錄像,鎖定張禮江和他租住的小區。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江北區寸灘派出所、江北區國保五、六個身著便衣的警察闖到渝北區天宮殿他的出租房,砸壞門鎖,破門而入,綁架張禮江,並非法抄走了電腦、手機、U盤、大法書籍及一些真相資料。

張禮江被非法關押在江北區復盛看守所,後來被構陷到江北區檢察院。九月下旬,構陷張禮江的材料被移送到了江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遭江北區法院非法庭審。家人為他聘請了辯護律師。

開庭當天,張禮江未修煉的妻子作為家屬辯護人來到法庭就座。就在開庭前夕,主審法官突然提出讓她離開法庭,理由是案卷顯示她是「證人」,應當迴避。張禮江被綁架後,警察問了她一些問題,比如張禮江在哪裏租住房子,住了多長時間等,主要是一些生活方面的問題,並作了筆錄。沒想到她就成了所謂的證人,而被剝奪了為丈夫辯護的權利,連旁聽的機會都沒有了。

在法庭上,張禮江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義正詞嚴。他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身體健康,道德昇華。他說,法輪大法是正法。公通字【2000】39號通知明文規定的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7種邪教組織,公安部認定的7種邪教組織,一共十四種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署50令已經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和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修煉法輪功合法,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合法。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是強加給自己的罪名。法官基本上沒有打斷張禮江的陳述。

張禮江的妻子未能上法庭為丈夫做辯護。庭審結束後,她把書面辯護詞遞交給了法官。她在辯護詞中寫道:張禮江修煉法輪功成為了一個有益於家庭和社會的好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下旬,江北區法院非法對張禮江判刑一年八個月,再次執行了中共的迫害指令。

以下是張禮江妻子書面辯護詞的主要內容。

張禮江修煉大法前後的變化

作為張禮江的妻子,我以前對法輪功不了解,很反對他學法輪功,提起他煉功就來氣。有一天中午吃午飯,我踢了他幾腳,又把桌子上的幾碗菜全都從他的衣領口處倒下。他不但沒還手,反而還笑,然後就去清理他身上的菜。那時我經常罵他,他從沒還過口,都含笑相對。

修煉法輪功前,他脾氣暴躁,粗暴打罵兒子與學生,還沾染了吸煙喝酒、打牌賭博等惡習。身體不怎麼好,季節轉換就容易感冒。對待工作也是馬馬虎虎,應付了事。

修煉法輪功後,他的壞脾氣變好了,對兒子對學生從來不打罵,不發脾氣,耐心跟他們講道理。吸煙、喝酒、賭博等惡習全無,二十多年來沒有吃過一粒藥。

張禮江從監獄回來後,我多次對他破口大罵,罵他沒有良心,沒有家庭責任感,沒有盡到他該盡的義務,只顧自己,不顧家庭,讓我們家承受了巨大的痛苦,還要面對別人的白眼和非議。但不論我怎麼罵他,他也不生氣,一直給我講法輪功真相,說他學法輪功講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是他不要家,是他被無辜關押顧不到家。

起初兒子也不理解,認為自己受到的委屈和痛苦都是他父親一手造成的,曾經拿著菜刀對他父親兇相畢露,要去殺他。張禮江仍然一點不生氣,也一直給兒子講法輪功真相,他修煉法輪功真、善、忍是如何做好人的。後來兒子看到他確實是一心為別人好,沒有私心,理解他父親後,反過來對他非常的尊重,甚麼事情都願和他溝通,無話不說。

有口皆碑的好教師

張禮江工作也兢兢業業,對學生耐心教育輔導,因此贏得了學生、家長和同事們的敬重,多次榮獲「優秀教師」稱號,在教師、學生、家長們和周圍群眾中口碑極好。

張禮江在校期間,每一年開學的時候,班上都有幾個學生輟學,他就利用休息時間,到學生家裏家訪,動員學生到校讀書。很多學生在他誠心的勸說下返校學習。有一次,班上又一學生輟學,他到那個學生家裏家訪,了解到她確實是家裏貧窮無錢讀書,張禮江當即對這個學生和家長表示:整個初中的一切學雜費用全部由我一個人負擔,你就只管把書念好就行了。

張禮江在做教培輔導學生時,一個學生送給他香腸和臘肉,過後他給了學生兩百元錢。後來他在超市了解到價格,對我說:「兩百元給少了,還要拿錢給了學生。」還有一次,一學生家長送給他幾斤草莓,過後他給學生家長充了一百元的電話費。

張禮江在教培公司做家教時,經常有學生家長請他到家裏去輔導學生,都被他拒絕。他說:「這是挖教培公司的牆角,我絕不會去做這種損人利己的事情,黃金有價,人格無價。」

有一次,暑假結束後教培公司給他6500元課時費,他只收了5300元,少收了1200元。他對老闆說:「你上有老,下有小,掙錢也不容易,5300元就夠了。」當時教培公司的人感動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修大法使他成為真正的好人

張禮江家有三姊妹,他父母親的贍養費,絕大多數是他一個人給,直到他父母親去世。

這些年來,他從來沒有對我發過脾氣,甚至連一句重話都沒有說過。他對我的父母親也很孝順,現在我母親已過世,只有一個父親。他對我的父親、家人和親戚朋友也很友愛,樂於助人。

他說話輕言細語,對人禮貌,不爭強好勝,不背後說人閒話。他做人踏實,做事認真。他通情達理,善解人意。他團結同事,友誼朋友。尊敬長輩,和諧家庭,善待身邊每一個人。

他在家時和我談論最多的話題就是:遇到矛盾時要向內找,找自己不對的地方,不要去指責別人,遇到事情要忍。

這些正是因為他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讓他學會了怎樣去做人,怎樣去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怎樣去做一個更好更好的人。

知夫者莫如妻。之前我對法輪功有很深的誤解,在後來的日子裏,看到他的言行完全一致,我才相信了他說的真、善、忍三個字不是掛在嘴邊,是行為上實實在在做到。才明白和相信了法輪功教人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他還有很多事情感動我。和他接觸的時間越長,就覺得他這個人越好。這些年來,我們家沒有矛盾,沒有爭吵,彼此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敬互愛,其樂融融。

張禮江修煉法輪功,一心想做一個好人。修煉法輪功使他身體健康,道德高尚。他只是想告訴別人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他的行為是合法的,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相反,像張禮江這樣道德高尚的好人應該越多越好。如果更多的人都能做到真誠、善良、忍讓,我們這個社會才會真正變得和諧和美好。

張禮江妻子在辯護詞中,還闡述了張禮江的行為是合法的。她寫道:張禮江的行為不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張禮江沒有參與任何組織,也沒有利用任何組織,沒有上級、下級,不需要向任何人彙報、請示。他講法輪功真相純屬修煉法輪功受益後的個人行為。張禮江因煉法輪功受益,即使給了誰一份講法輪功好的資料,也不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訴人也無法說出國家哪一部法律或法規的實施因張禮江講述真相的行為受到破壞。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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