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濟南市七旬趙玉忠陷囹圄五月餘 病狀嚴重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因為善心傳遞大法真相,濟南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趙玉忠被非法關押,遭章丘區公、檢、法構陷。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他被章丘區法院非法庭審,至今未宣判。目前,被非法監禁在章丘區第四看守所已五個多月的趙玉忠身體出現嚴重疝氣病狀。

趙玉忠家住濟南市市中區岳府小區,他於二零一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至今。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在濟南市仲宮鎮高而辦事處的集市上,趙玉忠向鄉民免費贈送大法真相離開後,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高而派出所警察綁架。趙玉忠被非法關押至仲宮鎮的濟南市看守所迫害。當天,警察去趙玉忠家非法抄家,抄走幾份大法資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高而派出所警察將趙玉忠轉押入章丘區第四看守所繼續迫害。高而派出所警察將趙玉忠構陷到章丘區檢察院,進而把他構陷到章丘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章丘區法院,在沒有律師、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趙玉忠非法開庭。趙玉忠在法庭上沒有配合,不做任何回答。法庭至今沒有宣判。

目前,已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的趙玉忠身體出現疝氣病狀,很嚴重,據說,要動手術。趙玉忠仍被非法關押在章丘區第四看守所。

法輪大法救了趙玉忠的妻子

下面是趙玉忠講述的法輪大法救了他身患重病的妻子的過程:

那是在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因為妻子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如,很嚴重的糖尿病、婦科病、心臟不好,不能正常幹活,到處求醫問藥,我打工掙的錢全都用在妻子看病上了。錢沒少花,但卻不見好轉,病情一天一天加重。那時我妻子都想給自己準備壽衣了。我們真是苦不堪言,不知如何是好。

有個修煉法輪功的親戚告訴我們說:你們修煉法輪功吧,對祛病健身有奇效。那時我想大小醫院都去了,連神婆都請了,偏方都試了,都不管用,煉功就能煉好嗎?為了給妻子看病,為了生命,我們抱著試試看的想法走進了舉辦的大法師父講法錄音班。

剛開始去聽第一講時,妻子身體就有反應,九講課全部聽完,我妻子的各種病居然沒有吃一粒藥,就全好了。真是讓我們切身體會到大法的神奇。

以後妻子不吃藥了,省下的錢,我買了家庭影院,高興的我天天唱。那時我就知道法輪功不是一般的功法,對人對社會都有好處的,是李老師給了我妻子第二次生命。我對妻子講,等以後我不幹活了時,我也煉法輪功。因為法輪功太正了,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因為我私心太大,各種執著太多,一直沒有走進來。

我妻子在修煉前是一個脾氣暴躁、經常罵人、愛生氣、性子急的人,因父母、兄弟姐妹對我們的偏見,造成了二十多年沒有化解開的矛盾。在她修煉後,一家人和睦相處,遇事忍讓,首先為別人著想,所有的矛盾都化解了。

我知道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都是遇事先為別人著想的人。記得有一年國家讓交公糧,村民都不交,我也不交。可是妻子不同意。於是,我把糧倉的門鎖上就出去幹活去了,結果妻子用錘頭把鎖給砸開了,自己推著小推車,推了八里路,把公糧交上了。還有一次生產隊澆地收錢,村民都不交,我妻子一分不少的交給隊裏。要不是修煉了法輪大法,她是不會這麼做的。我知道所有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都會這麼幹的。

妻子一直按照師父指引的路做好人,使我們這個家庭過著快樂的日子。

殘酷的迫害中趙玉忠有幸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對修煉真、善、忍做個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一群手無寸鐵的善良人發動了殘酷的鎮壓,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使無數大法弟子被綁架到洗腦班、看守所、監獄等,使他們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和折磨。

趙玉忠的妻子也不例外,她被綁架到洗腦班和拘留所。在裏面,她被強迫勞動,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在這期間,趙玉忠沒有心思幹活,精神受到很大傷害,經濟上也受到了很大損失。他和孩子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趙玉忠以前曾對妻子說過:等我不幹活的時候,我也修煉法輪功。可是,沒等到趙玉忠不幹活的時候,二零一二年,他得了一場大病,開始腿疼,走路一瘸一拐的,後來發展到遍及全身整個關節、肌肉都疼。吃東西嗓子像堵了一個東西一樣,一咽就疼,喝水也一樣。這時,趙玉忠已經躺在床上起不來了,臉上沒有了血色,感覺自己馬上就不行了。孩子和來家串門的人都讓他趕緊去住院。趙玉忠清楚自己的病情,內心很悲哀。

在這時,趙玉忠想起了法輪功,他被妻子架著開始煉功、學法,也走入了大法修煉。趙玉忠修煉後,不長時間,沒吃一粒藥、沒去打一針,完全恢復了健康,這是他的親身經歷。

然而,趙玉忠的妻子,在中共的高壓迫害下,失去了自由學法煉功的環境,由於怕心過重,不能靜心學法、煉功,最終遺憾地走了。

如今,已七十二歲高齡的趙玉忠,因做好人,善心傳真相,被章丘區公、檢、法構陷,已遭非法庭審。目前,五個月的非法關押和迫害,失去人身自由,趙玉忠出現嚴重疝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