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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蘇澤生、張貞一被綁架構陷 當事人與家屬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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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左右,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隊長普某帶領國保人員及栗樹頭派出所警察任駿宏等八至十人,闖入昆明市盤龍區雲南映像C區58幢2401號的蘇澤生、張貞一夫婦家中,不僅非法搜查並搶劫家中財物,還將蘇澤生、張貞一夫婦、兒子蘇昆、兒媳張曉丹和當日到家中做客的朋友皮鳳華、陳順祖一起綁架到東華派出所非法審訊。當日陳順祖、蘇昆、張曉丹先後回家,第二天,張貞一、皮鳳華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而蘇澤生則被非法關押至盤龍區第一看守所至今。

盤龍公安分局相關人員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家中綁架蘇澤生、張貞一夫婦及兒子、兒媳和到家中做客的朋友,非法搶奪家中財物,還對七旬蘇澤生非法關押,參與人員均涉嫌違法犯罪。三月初,當事人張貞一與兒子蘇昆、兒媳張曉丹對盤龍公安分局、栗樹頭派出所的非法抓捕、抄家和構陷行為向各級部門提出控告,其中,昆明市盤龍公安分局針對張貞一、蘇昆的控告回覆了程序告知書,說反映的有關事項已轉送紀檢監察室處理。

蘇澤生,漢族,生於一九四六年七月,他曾經是普洱市人民醫院牙科主治醫生,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一年。那年剛好蘇澤生要辦理退休,因非法判刑遭單位非法開除,幾十年工齡被清零,他從那以後多年來沒有養老退休金,本該宜享天年的人時多年來只有在外打工謀生。妻子張貞一,漢族,一九四七年五月出生,普洱中學的退休教師。

蘇澤生和張貞一的兒子蘇昆,一九七四年九月出生,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一二年在雲南國防職業技術學院工作(二零一零年雲南國防職業技術學院改名為雲南開放大學),電腦教師。蘇昆的妻子張曉丹,一九七二年十月出生,執業中醫師。蘇昆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三年,因抵制迫害被非法加刑八個月;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在家中與妻子張曉丹一起被綁架構陷,後被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四年,隨後蘇昆的單位非法開除了他的公職。

蘇澤生、張貞一夫婦等六人在家中遭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四十分左右,蘇澤生、張貞一夫婦的兒媳婦張曉丹從外面回到家,開門進家後,門還沒關就從24層的樓梯間竄出八、九個人(其中一個是女的),直接闖進家,其中只有兩人著警服,其餘都是便裝。領頭的是盤龍區國保大隊普隊長,國字臉,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中等,昆明口音,穿一件淺綠色夾克。他問蘇澤生在哪裏,張曉丹沒有回答。他晃了一下證件,但還沒看清楚就收回了,然後張曉丹就被控制在飯桌旁的凳子上不讓動,安排一個人拿著攝像頭對著她。普隊長又安排了一個便衣到蘇昆的臥室門口守著,不讓蘇昆出來,也讓他拿攝像頭對著蘇昆。普隊長不讓蘇昆說話。這時又有一個警察(之後知道他叫史瑞林,盤龍國保警察)進屋來,蘇昆問他來做甚麼,你憑甚麼來搜我家,史瑞林說刑法第三百條。蘇昆說我們不符合這個罪名。

在這個時候,張貞一被這些警察從自己的臥室叫到客廳,坐在沙發上不許動。她當時就被嚇得血壓升高、頭暈腦脹,另幾個便衣就徑直到蘇澤生的臥室,把他控制在臥室裏。便衣就開始非法搜查他的臥室,搶走了他的私人財物。之後非法搜查張貞一的臥室,搜查她的臥室時把張貞一帶到臥室,盤龍國保的史瑞林拿著他的手機在張貞一面前晃了一下,說手機上截圖的背影是張貞一,搜查完後就一直讓她在臥室裏。最後搜查蘇昆的臥室,搶走了一些個人財物,包括手機。最後把非法搜出的個人合法財產放在茶几上,讓蘇澤生當面指認,還讓他簽字。

在這些便衣非法闖入家中十多分鐘後,朋友皮鳳華(具體迫害經過附後)來蘇澤生家裏做客,因門沒關,她就直接進屋,進屋後就被警察控制住,對她非法搜身,之後對她反手背銬,一直到去東華派出所。半個小時後,另一個朋友陳順祖也來家裏做客,在樓下按門鈴,警察聽到門鈴響後就下樓直接把他帶上來,控制在家中,也對他非法搜身。這個時候又來了兩個便衣,來的便衣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整個搜家、抓捕的過程沒有任何人出示證件。

七旬蘇澤生、張貞一夫婦及皮鳳華遭非法審訊、體檢

之後,這群便衣先後將張貞一、蘇昆、張曉丹三人,蘇澤生和兩個來家做客的朋友皮鳳華(被迫害經歷見後)、陳順祖綁架到了東華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又看到了住在同一小區另一棟的張貞一的九妹張惠一和九妹夫也在派出所。不知道為甚麼把他們也帶來了。到了派出所後,除了九妹夫之外,其餘的幾個人都分別被非法審訊。張貞一的九妹家當天也被非法抄家,九妹被帶到派出所被非法審訊後就讓她回家了。陳順祖被非法審訊後也讓他回家了。

張貞一、蘇澤生、皮鳳華被非法審訊後,關在東華派出所的滯留室,當晚上十二點後,警察把三人帶到雲南新新華醫院體檢,三位老人都是七十五以上的老年人,卻無故在家中被非法抄家、抓捕,驚嚇過度,身心嚴重受傷,當日警察送三位老人到雲南新新華醫院體檢,體檢結果為:張貞一是高壓兩百多;蘇澤生耳朵重度耳聾,高壓一百八、低壓一百三,手關節嚴重變形;皮鳳華體檢結果也是驚嚇過度全身發抖、血壓升高。體檢後又把三人帶到栗樹頭派出所。

第二天晚上九點多張貞一、皮鳳華被非法取保候,十點多鐘送回家,但是取保候審通知書卻未給本人。蘇澤生則被警察送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因身體緣故看守所拒收,警察就把他送到新新華醫院住院。住院期間,家屬想去醫院看望,但是遭到栗樹頭派出所警察任駿宏的拒絕。

大約一個星期左右,蘇澤生被劫持到盤龍區第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但是至今家屬仍未收到對蘇澤生的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

兒子蘇昆與兒媳張曉丹遭非法審訊

被抓當天蘇昆和張曉丹夫婦二人在派出所一直被關在滯留室裏,待到晚上吃完晚飯警察才分別對倆人非法審訊。

蘇昆被盤龍區國保大隊史瑞林和另一個警察非法審訊,蘇昆首先詢問是甚麼案由對自己非法審訊,史說是刑法第三百條。蘇昆說三百條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首先法輪功不是邪教。

蘇昆指著掛在牆上的《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對警察說,根據告知書的規定,與本案無關的,我有權拒絕回答。你問的是邪教的問題,與法輪功無關,法輪功不在十四種邪教之中,所以你問邪教的問題,我可以回答你,跟法輪功有關的我就拒絕回答。蘇昆談到馬克思加入了撒旦教,所以他死後埋在撒旦教的聚集地──高門墓地,這就是邪教的來源,這個跟邪教有關。兩個警察說這個不記錄,但還是要走個「流程」。之後兩個警察問蘇昆的任何問題蘇昆都說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

到最後簽字的時候,蘇昆本人在審訊筆錄上寫下:我所說的很多話他們沒有記錄,問訊的內容都是與本案無關的內容,所以本次審訊為非法審訊,然後簽了自己的名字。兩個審訊的警察只有史瑞林(全程著便裝)簽了他的名字和警號,另一個警察沒有簽字就離開了。史瑞林就把審訊筆錄拿給了另外一個沒有參與審訊的人(未著警服)簽字。

張曉丹被兩個警察非法審訊,兩個警察沒有出示證件,不告知姓名,反問張曉丹是否知道為甚麼把她弄到這裏來問話,張曉丹回答說不知道,並說我在家裏面好好的,你們憑甚麼把我帶到這裏來問話。警察說是刑法第三百條。張曉丹回答說自己與刑法第三百條的罪名無關。警察就給了張曉丹一份《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張曉丹簽字確認自己閱讀過。警察就開始問問題,問的問題都與案由無關,最後叫簽字的時候張曉丹寫下了本次審訊全程都是非法的,屬於非法審訊,簽了名字。但兩個審訊的警察沒有在審訊筆錄上簽字。

蘇昆、張曉丹被審訊完後,當時晚上九點左右,警察臨時拿來了兩張傳喚證,傳喚證上並沒有填寫具體時間,要兩個人簽字。張曉丹簽了字,蘇昆在傳喚證上寫下了「本人拒絕簽字」。傳喚證沒有給蘇昆、張曉丹倆人。之後才讓蘇昆和張曉丹倆人回家。

栗樹頭派出所警察任駿宏的違法行為

第二天,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蘇昆接到栗樹頭派出所警察任駿宏的電話,說十七日到派出所去一下。十一月十七日蘇昆和妻子張曉丹去了之後,任駿宏出示了對蘇澤生的非法拘留通知書,並讓蘇昆簽字。蘇昆發現通知書上面只有任駿宏一個人的簽名,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是有兩個經辦警察,於是提出這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任駿宏說:「這個案子屬於特殊案件可以這樣做,而且按上級要求不能把通知書交給家屬。」而且拒絕蘇昆拍照。蘇昆又問任駿宏:「沒有通知書,我怎麼聘請律師會見當事人?」任駿宏說:「讓你聘請的律師打電話給我報備,我同意後律師才可以接見。」蘇昆說:「這是從頭到尾都不講法律呀,到底是誰規定的?」任駿宏支支吾吾地說不清楚,而且也沒有出示扣押物品清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警察任駿宏又通知蘇昆去派出所對蘇澤生的非法逮捕通知書簽字,並且像上次一樣不給家屬該份通知書,且通知書上只有任駿宏一人的簽名,也說不出具體哪個部門讓他這樣違法辦案的。家屬為蘇澤生委託了一名律師後,律師到看守所會見蘇澤生又遭到任駿宏的各種刁難:如要求律師每走一個法律程序都要向他報備,每次接見當事人時都要先向他申請,然後他還要安排一個警察全程監視律師會見當事人,否則就不讓律師會見。以對蘇昆和張曉丹非法審訊為由,把他倆定為此案的所謂證人,從而剝奪了蘇昆和張曉丹為父親蘇澤生和母親張貞一人辯護的權利。任駿宏的這些違法行為嚴重違法侵權,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多項罪名,當事人張貞一和兒子蘇昆及兒媳張曉丹控告任俊宏,要求對任駿宏立案調查並追究刑事責任。

張貞一、蘇昆、張曉丹控告相關警察違法

蘇澤生、張貞一是合法公民,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卻被在家中無故抓捕、抄家,蘇澤生被非法關押、逮捕,張貞一被非法取保候審,而蘇昆、張曉丹也遭非法審訊。因此三人對盤龍公安分局局長劉文先、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普某、盤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林、栗樹頭派出所副所長陳福鑫、栗樹頭派出所經辦警察任駿宏提出控告。五名被控告人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多項罪名,三位控告人要求對被控告人依法立案,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立即釋放蘇澤生,解除對控告人張貞一的取保候審,並撤銷案件;最後要求被控告人依法歸還非法扣押的控告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在控告狀中,張貞一一家三口寫了被抓當天的整個經過,公安在過程中及之後的種種違法行為,強調公安所構陷的罪名與當事人沒有任何的關聯性。同時,控告狀中也寫了七旬蘇澤生與張貞一夫婦倆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實:

「蘇澤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修煉提升自己。他曾經是一名優秀的牙科醫生,喜歡對生命、對科學進行探討、研究,在修煉法輪功之前也學過不少氣功,上下求索,也沒有找到人生來世的真正目的。在修煉法輪功後,《轉法輪》書中博大精深的法理深深地震撼了他,曾經研究的、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終於在法輪大法中找到了答案。他按照法輪大法中的要求不斷提升自己,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人做事,人生過的更有意義。對待病人更加友善,能急他人之急、想他人之想,得到了眾多患者的好評。不管是對家人還是對外人總是樂呵呵的幫助,一味的付出不求回報。就這樣一個用行動在實踐真、善、忍的好人,是應該回歸社會、回歸家庭,給眾人帶來更多歡樂和穩定的。每個國家政府不都是希望好人越多越好嗎?他是我們家裏的楷模,有他的存在,我們一家也其樂融融,經過二十多年的修煉,他身心健康,那也是我們做晚輩的福氣。現在他被非法綁架,全家都陷入了痛苦和擔心之中……

張貞一是普洱中學初中部的一名數學老師,她從小身體就不好,之後又患上多種疾病:胃病、十二指腸潰瘍、淺表性胃炎、眩暈症等,為了治病,曾經練過多種氣功,但是身體的病一點都沒有好,多年來一直都是帶病工作。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張貞一學習了李洪志師父的《轉法輪》,同時修煉法輪功五套功法,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飛,從那開始至今二十多年沒有吃過一片藥,沒有進過一次醫院。如今她已經是七旬老人了,身體和精神都非常好。修煉法輪大法使張貞一的脾氣性格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前她脾氣不好,易發火,無論對學生和家長、還是對家人都沒有耐心。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性情變的平和了,能夠寬容別人了,因此受到家長和學生的好評,在同年級中,她所帶的學生學習成績和整體素質都高於其它班級,這些學生升入高中部後,接她班的老師都說她帶的學生好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大法,依然沒有改變張貞一修煉的意志,她認為自己是法輪大法的受益者,應該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分享給更多的世人,但是卻遭到了這次的非法抓捕和所謂取保候審。」

張貞一、蘇昆要求盤龍公安分局信息公開

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蘇昆向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表,要求公開以下政務信息:1、當天所有參與辦案人員的身份信息:警號、姓名、職務;2、當天的扣押物品清單;3、辦理案件的各種相關文件及執法依據,如:搜查證、傳喚證、逮捕證;要求律師備案的依據,監聽律師會見當事人的依據。4、當事人涉嫌的罪名與證據之間的關聯性,如受害人、受害情況。

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張貞一、蘇昆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公安分局的答覆書,說辦案人員的身份信息,扣押物品清單等屬於本機關的人事管理和內部工作流程信息等,決定不予公開。

張貞一、蘇昆認為盤龍分局的答覆是違法的,針對此答覆書,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張貞一、蘇昆向盤龍區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覆議,責令昆明市盤龍公安分局依法對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做出書面答覆。

附:皮鳳華自述被綁架經過

我叫皮鳳華,今年七十五歲,老家是湖南株洲,現在暫住在昆明市盤龍區雲南印象小區。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前我是一個很強勢的女人,自私自利,怕吃虧,為點小事就跟人家爭啊鬥啊,結果弄出一身病:患美尼爾綜合症、兩個膝蓋風濕關節痛,經常拉肚子,肚子痛起來死去活來。通過學法煉功,這些病都好了,心態也變好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我到朋友蘇澤生、張貞一家串門,因門沒關,我沒多想就進去了,進門就驚呆了,怎麼回事?他們家人一個個被管著不准動,我想上廁所就去廁所,小便還沒完,就有人推門,一個女的,三個男的,他們都身著便裝。我當時褲子還沒有提上,就把我提起來,那個女的搜我的身,然後把我拽出廁所弄到客廳。當時有四、五個人,女的揪我頭髮,一個男的用腳踢我的小腿肚,有兩、三個人把我的手從前面反著背到後面,還使勁往上提。我兩隻手臂被他們弄得非常疼,都青紫了。之後一個人拿手銬反拷我,我雙手被反銬著摔倒在地上。那個女的竟說,過了癮了,讓她練了手了。

我一個七十五歲的老人,怎麼能受的起這種迫害,當時我就全身顫抖,整個一天一晚,我全身都一直在顫抖。我被反銬著好幾個小時,一直弄到中午十二點鐘左右,他們把我抓到東華派出所。有三個人控制著我照像,我就左右搖頭,不讓他們照,一直沒有配合。這時他們才把我的手銬打開。整個過程中我一句話都不說。後來發現,我的兩隻手腕都青紫了。之後把我關在派出所的滯留室。到下午五、六點鐘時,有一個女警察要帶我去做筆錄,說筆錄做完了,就可以回家了。我不說話,也不搭理她。大約晚上十一點鐘左右,一個女警察帶著另一個女警察來,說這是她們領導,給我這麼大的面子,說我做個筆錄就回去了。這個領導對我說:只要做了筆錄,就回去了。我還是不說話,也不搭理這個領導。我當時不知道幾點,也不知道在這裏關了多久,因為到處都是黑的。她們看我不配合,又叫來另一個女警察,兩個人左右架著我的手臂,左邊一個人還暗中使勁掐我的手臂,我很痛,但我忍著沒有說話。把我強制拖到審訊室,強按我坐在鐵椅子上,我兩隻手和兩隻腳都被椅子上的卡扣固定著。她們問我叫甚麼名字?哪個地方的人,住在哪裏。我一聲不吭。當時我的身體還是控制不住,不由自主地在顫抖。警察還說我是裝的。警察做不下去筆錄,最後說我是不是啞巴。我還是不說話。做筆錄持續了大約半個小時,她們又把我拖回原來的滯留室,在走道上,我對她們說:我不說話,是對你們好。她說:你在裏面一句話都不說,你現在說話了,你對你自己好就行了。

到了深夜兩點多鐘,三、四個警察開著警車把我和蘇澤生、張貞一送到醫院,給我們做體檢。體檢結果是我的血壓高到兩百,兩腿膝關節痛和腫大,腿上血管動脈硬化。在這樣的情況下,警察還把我強行送到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我的情況和體檢結果拒絕接收,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對警察說出了問題你們要自己負責任。另外一個男警察還想利用關係把我送進去,也沒得逞。被一同送去的張貞一也是這種情況,最後警察又把我和張貞一拉回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警察說我犯了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我說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我一個農村老人又沒有文化,有甚麼能力破壞法律實施?我不簽字。之後警察又拿一張沒有吸毒的證明,我還是不想簽,但最後又簽了,是想證明修大法的人跟這些沒有關係。最後我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

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
昆明市盤龍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新迎路240號
郵編:650233
電話:63387891
局長:劉文先
副局長:袁志兵
盤龍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普某,電話:13888866589
盤龍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史瑞林,電話:13708480807
昆明市盤龍區栗樹頭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穿金路席子營小區1期1棟,
電話:65156151,65159117
郵編::650000
所長:趙磊彬
教導員:馬傑雲
副所長:陳福鑫 電話:13888232585
經辦警察:任駿宏 警號:014457 電話:13888410981

昆明市盤龍區東華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田園路稻香裏17號,
聯繫電話:0871-3318677
郵編:650000
所長:楊海榮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
郵編:650100
檢察長:趙雲爭
副檢察長:曠莒丹 電話:0871-68179552
副檢察長:丁志忠
檢察官:蘇靜 0871-68573810
政治部主任:江琦 0871-68573610
控申科科長:毛潯陽 0871-68573101
紀檢組組長:楊蘭珂 0871-685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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