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四日,逯花娥和法輪功學員劉記香、郭峰峰在上海浦東新區金橋鎮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逯花娥後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八年出獄。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汾西縣社保所突然無理停發了逯花娥的退休養老金。
二零二三年新年前,汾西縣社保所又要逯花娥退回三年冤獄期間所得的退休金十五萬餘元。汾西縣社保所心虛,不讓逯花娥本人知道,從她兒子手中騙走十五萬餘元,說是息事寧人。
二零二四年,汾西縣社保所又發通知要追回逯花娥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所得的退休養老金十九萬多元。
退休養老金是當事人付出所得,是公民的私有財產,受憲法保護。汾西縣社保所執行中共邪黨的迫害政策,對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進行一而再、再而三的經濟迫害,天理不容,參與人員也將會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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