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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政法委郵寄控告信 廣東殘疾人賴良被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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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茂名市57歲的殘疾人賴良因為修煉法輪功被迫害多年,二零二三年六月依法控告相關責任人的控告信郵寄北京市中央政法委員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茂名市政法委兩人、電白國保中隊長蔡偉四人、坡心綜治辦主任張友良三人、坡心派出所兩人等一幫人綁架賴良至電白拘留所。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以所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非法行政拘留賴良15天,並勒索罰款一千元。

賴良是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人,他是個胸凸背凸的殘疾人,身材矮小如小孩。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應該按照真善忍做人,修心向善,身體健康,人也樂觀了。

賴良自述說:「修煉法輪功前,我體弱多病,腰骨常痛,又由於身體殘疾,有時就放縱自己,鄰居暗地裏說我像個流氓。一直到我修煉法輪功後,我才驚醒,明白該怎樣做人,於是用心學法煉功,身體好了,人也樂觀了,與人為善,鄰里也和睦了。這樣的功法真利國利民,本應大力提倡,可我卻反而受到嚴重迫害,大小綁架十多次。」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賴良在家被綁架去茂名洗腦班迫害,不准煉功,他被辱罵、被彥慶民、李小燕夫婦毆打。迫害使賴良胃痛、腰痛、頭暈得很厲害,他被關了四個多月,殘運會後才放回家。七、八十歲的老父親眼看賴良的一次次被綁架,嚇壞了,最後成了老年痴呆症,及大小便失禁,在賴良因奧運被綁架後不久離世。

二零零九年所謂的「六十大慶「前的五月份坡心鎮「610」、武裝部、派出所的頭頭三次闖到賴良家逼迫簽不煉功的保證書,賴良不配合,五月十五日坡心鎮「610」頭頭伍仔和武裝部長黃慶等人竟一日來三次想綁架去洗腦班迫害,賴良被迫離家出走。

茂名地區迫害很嚴重,茂名第一看守所至今仍然非法關押著多名法輪功學員。

修煉法輪功依中國法律完全合法。希望公檢法的官員、警察,找回自己的良知,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不要再被利用做惡事。迫害法輪功,最終害的是自己。現在中國大陸疫情不斷,醫院爆滿,中共高官、知名黨員專家接連死亡。你們已在最危險之中。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善勸你們:保住善良,槍口抬高一寸,善待法輪功學員,為你們及你們的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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