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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永芹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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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永芹被非法關押構陷近二年,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遭吉林市昌邑區法院非法開庭,僅二十分鐘就草草收場,開庭沒有通知家屬,並阻止律師出庭;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五年。

姜永芹,出生於一九六九年十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機械系。她考入蘭州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在浙江理工大學任教。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工作兢兢業業,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好老師。在浙江理工大學工作的九年中,她獲得過校級先進個人和學院先進個人的榮譽,還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慧魚創意機械設計大賽並獲得二等獎。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姜永芹多次遭到中共610辦公室、國家安全機關、國保、警察和街道居委會的騷擾,還被非法判刑三年,導致她的家庭和生活受到了巨大的傷害,長期無法工作。後來她定居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女士被吉林市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吉林市龍潭區水部賓館的102號房間。七月七日或八日,她被套上黑頭套,並被帶到秘密地點。吉林省公安廳的兩名「特訓室」警察與吉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兩名警察,最初採用了灌芥末和煙嗆熏等酷刑手段對姜永芹進行折磨。之後,他們還採取下流手段對姜永芹進行性侵犯、猥褻和脅迫,持續折磨了近兩個小時,給姜永芹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

姜永芹的丈夫在海外奔走呼籲,要求無罪釋放姜永芹,並嚴懲實施酷刑和猥褻罪行的相關公職人員。八月十九日,由多名維權律師組成的律師團對姜永芹遭受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廳和吉林市公安局公職人員提出控告,分別遞交控告信至吉林市檢察院、監察委員會、人大、政法委員會和婦女聯合會,但多數部門拒絕接收或拖延處理。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姜永芹遭吉林市昌邑區法院非法開庭,二十分鐘就草草收場,開庭沒有通知家屬,也不告知家屬庭審結果。姜永芹的代理律師也被阻止出庭。律師到昌邑區法院,與法院人員進行當面對峙,質問法院方為甚麼要私自開庭,為甚麼剝奪有證律師的合法出庭與辯護權。

姜永芹在警察局遭到了嚴重的性迫害,她的辯護律師為此多方控告無果。由於姜永芹通過律師向海外媒體曝光了中共性侵害法輪功學員的特殊手段,當局禁止了姜永芹和外界的一切接觸。至今快兩年了,家人和律師都無法知道她的現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在沒有通知律師到場的情況下姜永芹被非法判刑五年。

關於姜永芹遭受迫害與家屬維權受阻的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女教師被囚秘密地 特訓室專家啟用工具箱施暴》《姜永芹家屬與律師遞交控告信 檢察院等瀆職不受理》《妹妹受刑受辱、姐姐維權 吉林層層機構耍賴推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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