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會林(王慧琳),今年68歲,唐山市豐南區黃各莊鎮紅花園村人,是家中長女。她從小就幫父母幹家務活,十幾歲就到生產隊幹農活,因過度勞累,罹患風濕病、高血壓等疾病,幾乎喪失勞動能力。一九九六年,王會林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所有的疾病不治而癒,精神愉悅,生活幸福、快樂。
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王會林因堅持修煉,多次遭中共邪黨綁架,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在公安局、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身心摧殘。請見明慧網文章《屢遭中共監禁摧殘 唐山市68歲王會林再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唐山市公安局豐南分局黃各莊派出所一警察竄到王會林家騷擾,進屋用手機錄像,讓王會林別煉功了。王會林給他講法輪功好的真相,並勸他退出中共邪黨,警察說:不退,然後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王會林被黃各莊派出所警察綁架,八月十五日,被劫往唐山市豐南拘留所,她因身體原因,被拘留所拒收,後被放回家「監視居住」。九月二十八日早七點,黃各莊派出所警察告知王會林:她已經被非法批捕。警察把她綁架到豐南醫院檢查身體後,直接劫往到唐山市看守所。因王會林血壓210/110mmHg,又被「監視居住」半年。當天下午,王會林被送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黃各莊派出所董雪風、馮磊兩個警察來到王會林家,讓家屬在非法批捕證上簽字。十月二十八日,自稱檢察院的一男一女來到王會林家,讓她在誹謗大法內容的紙上簽字,被她拒絕。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王會林被灤南縣法院非法開庭,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她身體出現了嚴重不適。八月十日,灤南縣法院人員來到王會林家,對臥炕不起的王會林再次非法開庭。八月二十七日,王會林被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她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王會林抵制迫害,一度被迫離家出走。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黃各莊鎮派出所所長鄭連奎和馮海濱來到王會林家騷擾,態度惡劣,讓王會林按他們的要求行事,王會林的養老金被非法剝奪。此後,王會林又遭黃各莊派出所警察騷擾。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王會林被黃各莊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到唐山市看守所,五月七日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目前被關押在第14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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