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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曾遭冤刑 天津75歲老太冉官權再被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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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地區法輪功女學員冉官權,現年75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四月二日,濱海新區法院先後兩次非法庭審冉官權老人。現獲知,她已被濱海新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八千元。

這是冉官權第二次遭司法迫害,十年前她曾被濱海新區法院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下午,時年68歲的冉官權被闖入家中的向陽派出所的警察綁架,警察搜走光盤、電腦、打印機等物品,並於第二天一早將冉官權劫持到濱海新區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家屬不能理解,當時警察不是說問問話就讓人回來嗎?家屬每天都去向陽派出所要人,警察對家人說,是市局要他們抓人的,本來是例行突擊檢查,沒想到家裏還有打印機和資料,所以市局要他們抓人。

家屬委託律師為冉官權討還公道。律師在閱卷過程中,發現裏面的內容都是警察在自問自答,而且通過比對,冉官權的簽名卻不是冉官權的筆跡,只有一處寫有「拒絕簽字」的地方是冉官權所寫。由此可見,警察任意構陷冉官權老人。之後,律師依法申請冉官權的「取保候審」也被無理駁回。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管理委員會」對冉官權非法開庭,律師為冉官權做了無罪辯護。開庭約半個多小時,法官最後稱延期審理,案件退回檢察院,名為「補充證據」。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塘沽法院再次開庭,律師再次為冉官權做了無罪辯護。法官稱擇日宣判。現悉,冉官權被塘沽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冉官權向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沒有進行開庭審理,在沒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直接對冉官權作出維持非法原判的判決。

在修煉法輪大法前,冉官權老人曾經一身疾病,三十多歲時就已經患有心臟病、氣喘、肩周炎、頸椎病等多種頑疾,身體非常虛弱,基本無法幹活,尋遍北京、天津各大醫院也無法治癒。冉官權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到半年,頑疾全部消失,無病一身輕,她變得身體強健,家務活基本全包,還幫忙帶孫子。修煉法輪大法,使她道德提升,熱心善良、樂於助人,在親友中有口皆碑。這樣善良的老人,卻兩次遭中共非法判刑迫害。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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