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煉功獲新生 深圳市女企業家盛麗被枉判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市寶安區法輪功學員、女企業家盛麗,二零二三年六月善意地給一位中學生贈送一本法輪功真相期刊,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寶安九圍看守所。盛麗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開庭,冤判四年。

這是盛麗二零一九年修煉法輪功後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盛麗今年48歲,家住深圳市寶安區恆安花園。她來自遼寧省大連市,聰明、爽快、能力強。她大學畢業後,到深圳創業,很快辦起了工廠,擁有了自己的外貿企業,事業順利,在深圳安家落戶,有一雙兒女,是令人羨慕的成功人士。但人到中年,為事業拼搏的代價是,她長達三到五年嚴重失眠,整夜整夜睡不著,全身沒有舒服的地方。她想盡辦法,多方求治,也治不好。二零一九年八月,她開始修法輪大法,沒想到,很快身體恢復健康。她很激動,欣喜地告訴別人是法輪大法給了她新生,這也是情理中的事。

二零二零年五月,盛麗跟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監控拍到,遭寶安分局警察綁架並野蠻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到寶安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盛麗遭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五個月,並勒索罰金兩千元。盛麗回家後,她頂著壓力繼續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盛麗向一個初中生贈送了一本法輪功真相期刊,希望他明真相,有一個好的未來。可這個中學生被謊言毒害,返回學校,將期刊上交給學校安全主任,該主任將此事誣告給派出所警察。警察調監控後,綁架了盛麗。

盛麗被非法刑拘,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寶安九圍看守所A107倉。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盛麗被非法開庭,非法判刑四年,一審法官張國輝、公訴人趙丹。具體情況待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