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麗莎被非法判刑九年,罰金五萬;
曲愛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兩萬;
李淑紅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一萬;
許常青被非法判刑兩年,罰款一萬;
張英明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罰金八千;
連慶玲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罰金八千;
叢旭被非法判刑九個月,罰金五千;
劉明明被非法判刑八個月,罰金四千;
姜長敏被非法判刑六個月,罰金三千。
同時被扣押沒收資金36240.52元;大法書籍及《明慧週刊》1312本;電腦、打印機、刻錄機、雕刻機及耗材全被搶劫一空。
文登地毯廠原有職工一百多人,在原廠長田世洪的帶領下,設計生產出的傳統工藝地毯、壁毯等暢銷海內外。該民營企業曾是當地一家稅收大戶。原廠長田世洪,德才兼備,堅持修煉法輪功,長期遭監視、騷擾、跟蹤、綁架、非法關押,曾經被非法勞教,遭受著長期的精神上和身體上的高壓迫害,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底含冤離世,時年64歲。之後,他妻子李淑紅和女兒田甜艱難地維持著洪雲地毯廠,但中共還是把把黑手伸向了洪雲地毯廠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文登公安局全員出動,外加防暴警察一百多人進駐洪雲地毯廠,從門衛到廠區各個角落地毯式狂翻一氣;同時兩個警察包夾一個工人,挨個審問。有些女員工都被嚇哭了。至七月二十六日還有610人員在廠區值崗,防暴警察在巡邏,老闆、工人隨時接受審問。廠區被強行貼滿了誹謗大法的標語。當地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當天被綁架。
洪雲地毯廠法人代表李淑紅、員工田麗莎、會計劉明明被綁架、非法關押,原廠長田世洪的女兒田甜被扣48小時放回,一位工人被扣押12小時放回。工廠雖然在田甜的操作下,按部就班的在運營,但是會計的電腦被警察抄走了,無法發工資、無法為工人充飯卡。工人每餐被迫排著長隊記賬買飯。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田麗莎、李淑紅、曲愛萍、張英明(男),被文登區檢察院批准由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區分局非法逮捕。田麗莎、李淑紅、曲愛萍被非法關押在文登看守所,張英明被非法關押威海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劉明明、許常青、叢許、連慶玲、姜長敏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榮成市檢察院非法將田麗莎、李淑紅、曲愛萍、張英明、劉明明、許常青、叢許、連慶玲、姜長敏九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九位法輪功學員被榮成市法院非法開庭。法庭上,田麗莎對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公安分局、榮成市檢察院等互相勾結,捏造、誣陷強加給自己的罪名,堅決抵制和不承認。《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法輪功學員陳述事情的真相時,被非法阻止、威脅。
更多情況,請參看《山東威海市田麗莎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法院》、《山東威海市文登洪雲地毯廠被公安局非法封閉》、《山東文登壁掛廠廠長田世洪遭迫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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