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壽光市法輪功學員付健面臨非法開庭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最近獲悉,山東省壽光市法輪功學員付健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面臨在東營市東營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付鍵的家人為付健請了律師,但是東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一直阻撓律師介入。據悉,東營市法輪功學員杜建新、王凡夫婦將同時被非法開庭。

付健,男,四十六歲,濰坊壽光巨能熱電廠職工,凡是認識他的人都誇讚他不但人長得帥,心地非常善良、樸實。付健從部隊轉業到壽光巨能熱電廠,曾多次榮獲單位「勞動模範」稱號,深得單位領導和職工稱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八時左右,坐單位班車上班後的付健被綁架到壽光洗腦班(原壽光彈藥庫),絕食抗議五天,雙手、雙腳被鎖銬在鐵椅子上,遭到各類人員的洗腦迫害。付健被強制晝夜連續坐鐵椅子三十天,及受到多次威逼、利誘、營養不良、酷刑折磨等原因,身體非常虛弱,全身無力,很消瘦,腳腫、腿腫、脫髮、牙齒鬆動、雙腿疼痛難忍,坐立行走不便。後付健被迫流離失所。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六點三十分起,山東省東營市公安局、勝利油田濱海公安局及轄下派出所出動警力,綁架了多位法輪功學員。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非法刑拘一個月、被非法拘留半個月、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的,最後才被放回家。四位法輪功學員杜建新、王凡、付建、張愛泉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濱海看守所和東營市看守所,不法人員成立所謂「專案組」構陷。檢察院、法院人員透漏,每年年底,公安局的人為了完成任務,就抓一些法輪功學員充數,因為法輪功學員都是老實人,好抓。

王凡、杜建新夫婦的家人為他們找了律師,但律師會見權被不法人員無理剝奪,並且夫婦倆被非法關押於看守所最初的兩個多月裏一次都沒被提審過。警察單方面造假構陷他們的資料卻整理了一大摞,然後逼迫已在集輸洗腦班被迫害得神志不清的法輪功學員劉純榮簽了字。

杜建新、王凡夫婦,原為勝利油田龍口市海洋船舶公司龍口基地職工,王凡負責公司俄文資料翻譯,丈夫杜建新是公司船員。夫婦曾經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酷刑折磨、敲詐錢財、剋扣工資、降職使用甚至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杜建新曾遭非法判刑十年。

《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刑法》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397條:非法剝奪辯護權,國保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罪。

《刑法》第399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構成徇私枉法罪。

東營市公安局和濱海公安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違法違憲、罔顧事實和法律,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妄圖使無罪的人受到刑事追訴,還想搞成「大案要案」,阻撓律師履行辯護權,其實就是在掩蓋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法追責。

據悉,此構陷事件主要責任警察姓魏 ,手機號:1820546270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