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委政法委書記彭青松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江西省消息指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委政法委書記彭青松嚴重違法被查。
彭青松,一九六九年九月出生,江西彭澤人。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任九江市濂溪區政協主席。期間,彭青松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彭青松任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法輪功學員李水清,現年75歲,原九江國棉二廠前紡車間退休職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李水清遭中共警察綁架。同年八月五日,李水清因身體原因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居家期間,警察等人員一直對她騷擾不斷,恐嚇、威逼她去住醫院,不然就收監關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區法院對李水清進行異地非法庭審,地點在九江市永修縣法院。據悉,李水清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個月,被勒索罰金兩萬元。家人提出上訴。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十點,濂溪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十里派出所,由國保大隊余良帶著6~7人,由居委會領頭叫門,非法抄了法輪功弟子吳書舫(女,當時77歲,又稱「吳姨」)的家,非法抄走了師父法像、一些大法書籍和一個台式電腦等物品。之後,吳書舫上午十一點半回來到家的時候,被綁架至十里派出所進行非法詢問,並被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月,因給世人講真相勸三退,吳書舫曾被九江市西二路派出所,十里派出所綁架,並於當天返回,此次綁架可能與此有關。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下午一點半,九江市濂溪區65歲左右的法輪功學員楊桂花,在家中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集體學習法輪功著作時,被九江市潯陽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許中道(83歲左右)、朱書雲(70歲左右)。楊桂花家的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
◎九江市濂溪區法輪功學員吳少英、張久英,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在妙智鄉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被妙智派出所綁架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20天後取保候審放回家。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二人重新被永修縣法院內定判刑,吳少英二年,張久英一年,關在九江市看守所。
◎江西九江市法輪功學員范路傑,二零一九年七月被濂溪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九江看守所,近日傳出,僅靠一段模糊不清的監控視頻,范路傑被枉判兩年。范路傑曾經三次被勞教迫害,受盡折磨;母親遭驚嚇、悲傷去世;妻子在高壓恐怖迫害中受驚嚇,氣恨交加,心憂而鬱積成病。
二、江西省萬年縣委書記毛奇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消息指出,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毛奇,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毛奇,男,漢族,一九八二年三月出生,江西上饒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上饒市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副處長、上饒市委辦公廳會議處處長、上饒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共青團江西省上饒市委書記、黨組書記;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
作為上饒市及萬年縣主要官員,毛奇對任期內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到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毛奇在上饒市任職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四日期間,上饒市廣豐區國保大隊綁架了多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在網上發出非法「通緝令」,在全國通緝抓捕法輪功學員王興。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王興在廣州市火車站東站被綁架,被上饒市廣豐區國保大隊長塗江等人從廣州劫持回廣豐區,關押在廣豐區看守所,警察還到王興家非法抄家。同日上午,王興的妻子黃蘭晴(法輪功學員)和妻兄黃紅強(法輪功學員)前去廣豐區國保大隊要求釋放王興,誰知廣豐區國保不僅沒有釋放王興,反而將黃蘭晴非法扣留、審訊,黃紅強也隨即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王興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王興遭廣豐區法院非法庭審,後遭誣判三年半。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王興被劫持到豫章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上饒市信州區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察統一行動,挨家挨戶綁架了約二十多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其中法輪功學員鄭德剛(男、當時30多歲),在被折磨致大量吐血、皮包骨奄奄一息後,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從看守所被釋放回家;法輪功學員鄢少清在看守所受盡折磨生命垂危,於二零一五年底才被通知家人接回;法輪功學員楊丹荷(女、當時50多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上饒市法輪功學員林榮華(女、當時72歲)被警察綁架,其兒子(未修煉法輪功)被帶到東市派出所做筆錄,至半夜十二點多才被釋放,兒子家遭非法抄家,被抄去私人電腦。林榮華則被關押在上饒市信州區公安局。
以下是毛奇在上饒市萬年縣任職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上饒市余幹縣法輪功學員萬罕秀、張學勤發放真相資料時,遭余幹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案子被移交到萬年縣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二二年十月,上饒市德興市的法輪功學員劉紅梅、儲琪華被萬年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關押到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近年來,上饒地區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全部由萬年縣檢察院、法院統一非法起訴、非法庭審、非法判決。
三、江西省樟樹市市委書記劉安安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消息指出,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劉安安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劉安安,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江西省高安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樹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任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二零一九年四月,任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期間,劉安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安安任江西省樟樹市委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胡鳳英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從南昌市乘車去樟樹市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在樟樹市乘坐出租車時,因向出租車司機講真相遭其惡告,被樟樹市臨江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訊問。五月一日凌晨,胡鳳英等三人被轉押到樟樹市公安局,在那裏又遭單獨關押非法訊問。後來胡鳳英等三人被劫持到樟樹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法輪功學員呂三秀在樟樹市義城鄉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義城鄉派出所警察和樟樹市警察非法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若干及現金幾萬元。呂三秀開始被非法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警察謊說拘留十五天。二十多天後,呂三秀被劫持到宜春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春季,呂三秀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呂三秀九死一生回到家中。三年的牢獄折磨使這位老人身體極度消瘦、雙眼視力嚴重下降、雙腿行走艱難、全身疼痛,整晚無法入眠。
◎法輪功學員王洪華,家住南昌市南昌縣蓮塘鎮。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當時五十多歲王洪華開車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前往樟樹市經樓鎮邊上的一個村莊發放真相資料。在發放的過程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惡告,王洪華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遭經樓鎮派出所警察暴力綁架。王洪華被非法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期間,那裏的環境非常惡劣,吃的是黃斑陳米,腐爛的菜葉。每天從早到晚有幹不完的活,如完不成任務還要挨打、受罰,數九寒天用一碗一碗的冷水不停地從頭澆到腳。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宜春市中級法院對王洪華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王洪華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法輪功學員熊泉妹遭樟樹市公安警察暴力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多次被迫害中,熊泉妹遭受了謾罵毆打、人格侮辱、長時間罰站、「熬鷹」剝奪睡眠、挨凍、挨餓、高抬腿「開飛機」、上「大掛」、戴腳鐐、銬「飛機銬」、不准洗漱、走隊列、奴工勞動、強制洗腦及剝奪探視權等等非人的折磨,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被摧殘得奄奄一息。在邪惡的恐怖中,熊泉妹的家人也遭受了身心巨創:大女兒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接連流產兩次;身為公安廳警察的丈夫,因長期擔驚受怕、精神處在極度高壓幾乎要崩潰之中,不幸於二零一四年憂鬱離世。
二零一八年二月,熊泉妹冤獄期滿回家。幾年的牢獄迫害使她身心遭受巨大的創傷:身體羸弱、步履蹣跚、神情呆滯。回家後,賴以生存的養老金被剝奪了;三年冤獄期間領取的養老金還要全部被強制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