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王茵給昌邑檢察院立案科打電話,說案子沒到檢察院,因為王茵沒有簽字,簽字就過到檢察院了。並說王茵目前還是公安階段「取保候審」。
以下是王茵自去年以來的被迫害經歷:
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吉林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夥同吉林市國保大隊及吉林市各區派出所警察、社區不法人員,有預謀,有計劃的統一行惡,採取跨區按名單綁架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
當天下午,王茵全家外出剛到家,有一陌生人等在門口出示工作證件說是昌邑公安分局延安派出所民警(後來知道他叫王文翰),然後又叫來兩個人,三個便衣警察一起進入王茵家。為首的警察(後來知道他叫常遠)自稱是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延安派出所警察,直接問王茵是否認識馬芳(當地法輪功學員)。王茵讓他出示證件,他不理會,然後出示空白傳喚證,上面只有王茵的名字,有紅色的公章;又出示空白搜查證,同樣只有公章沒有其他信息。王茵問為甚麼沒有經辦人信息,沒有回答。王文翰在客廳控制王茵的家人,常遠要求王茵去室內搜查。搜查到大約二十多本法輪功書籍和一些護身符和幾個隨身聽等,還要把師父法像帶走,王茵阻止他:拿這個對你不好,常遠搬來椅子執意取下拿走。
王文翰、常遠等三個人把王茵綁架到延安派出所。在派出所,常遠穿上警服繼續非法訊問王茵,沒有給王茵看《權利義務告知書》。常遠問王茵四月二十一日是否見過馬芳,說當時王茵開車,並一起到吉林市某個小區,在攝像頭裏同框。王茵問這有犯罪行為嗎,有犯罪後果嗎,有甚麼社會危害嗎?對方沒回答,又問了一些問題,比如書是哪來的,你家是不是還有一個房子等等,目的是圖謀迫害。王茵基本沒有回答,一直講真相,講自己被迫害的一些經歷和周永康被抓等善惡有報的事例。
常遠給王茵看筆錄時,內容和王茵說的不相符,有些就是他按照自己的理解斷章取義、添枝加葉寫的。比如,「問:每天你在家裏幹甚麼?答:每天在家燒香拜佛。」這個問題王茵根本沒有回答,完全是他編造出來的謊言。當時不懂法律,因為王茵沒簽字也就沒糾正。但是全程有監控可以查看,這是追查辦案人犯法的直接證據。期間常遠給王茵看一個清單,說是王茵的物品,王茵沒有簽字。清點物品的時候王茵和家人均不在場;清單沒有留給王茵。直到半夜十二點多,把王茵關到派出所嫌疑犯的屋裏(一面是柵欄,俗稱「籠子」),把一隻手銬在牆上。
第二天下午四點多,常遠叫王茵出去,說,給你辦取保候審回家。他說:「能在家呆二個月,一週行政拘留,一個月刑拘,37天檢察院批捕,二個月後法院開庭,寫個保證就判緩了。王茵說我也沒犯法呀,我見馬芳也沒有甚麼犯罪行為呀?他說你書太多了!原來沒有犯罪證據,就先抓人後定罪!後來晚上六點多,王茵丈夫在派出所接王茵,擔保簽字並交5000塊錢給常遠,也沒有給取保候審文書和收據。
當天(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晚八點,王茵被吉林市昌邑分局延安派出所民警常遠和另一個警察劫持到居住地所在的吉林市豐滿公安分局建華派出所,讓居住地派出所接收管理取保候審。建華派出所值班民警姜利偉在請示領導後不同意接收,常遠就打電話給甚麼人請示,然後讓值班人員姜利偉接電話,給派出所施壓,最後建華派出所領導讓姜利偉去王茵家拍照證明有生活用品,確實在此居住才勉強同意接收。
之後一個月,王茵去過延安派出所大概四次找常遠,派出所值班人員不給找,只給打電話,電話裏常遠說不知道辦案情況,案子是市局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的,王茵問市局找誰,他說讓聽市局的信。只見到常遠一次,他說案子可能歸昌邑區檢察院辦理,王茵說我還要控告你呢!常遠說你告吧,往上告!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建華派出所片警李飛和一個警察及兩個社區人員著裝去王茵家敲門並打電話給王茵,當時家裏只有王茵的老公公和一個保姆在家,李飛查看保姆的名字,讓保姆給王茵打電話被拒絕。保姆問為甚麼來家裏,李飛說是過節了來看看,問王茵住哪個房間,然後再到王茵房間看了一遍,沒有翻。之後讓王茵老公公在一張紙上簽字(王茵老公公已經87歲,雖然有文化,但已老年痴呆,連自己兒子都經常不認識,糊裏糊塗的就簽了字,也不知道簽的是甚麼。也沒給留下甚麼附頁或說明。老人受到驚嚇,很長時間不敢一個人在家,家裏一來人就說害怕)。王茵在外面給李飛回電話問為甚麼去家裏,把老人嚇著怎麼辦。李飛說回頭讓王茵接電話,過了幾天並沒有給王茵打電話。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王茵把控告常遠的《控告信》和《取消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送到延安派出所值班民警那裏,要求轉交給常遠本人,值班民警看了一下同意了。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王茵居住地新片警姜利偉,與老片警李飛到王茵家說片警交接,並在門口給王茵家裏照相,當時王茵不在家,他們也沒問。但是問王茵電話號碼時,王茵丈夫說她沒有電話。之前四月份姜利偉曾到王茵家敲門並給王茵丈夫打電話,找藉口說核實戶口並做反詐宣傳。
今年六月,王茵親屬打電話給延安派出所工作人員,問取保候審(甚麼時候解除),那五千塊錢甚麼時候返,後來回覆說月底給。月底也沒有消息。到了七月,再打電話問,幾天後回覆說七月十一日週四給,等所長出門回來了,會打電話通知返錢,最後還是沒有消息。七月十一日十點多王茵給辦案警察常遠打電話,說要去派出所找他,他說忙著辦案沒時間。並說王茵已經轉為監視居住,案子已經由劉宣(音)負責。並說劉宣之前被調到市局專案組負責這個案子,現在已回到派出所工作,現在劉宣去度婚假,等劉宣回來會找王茵,給返5000塊錢,改監視居住。王茵說我怎麼不知道,我不同意(監視居住)。常遠說打電話了你沒接。中午常遠給王茵打了四個(未接)電話,回電話他說半個月後劉宣回來他給辦(取保候審押金)。這次說是六月五日轉的監視居住,是昌邑分局的決定。並說,這(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一樣)也沒影響你啥呀!
問常遠是否立案了,常遠說立案了,還說曾想把案子轉到豐滿區檢察院辦案,豐滿區不接收,現在在昌邑區檢察院。問為甚麼不結案,他說你這個案子沒啥事,東西都是自己看的,也沒出去宣傳,等走完檢察院法院就基本沒事了。常遠還說「監視居住」是昌邑公安分局的決定。問誰負責?他說:不清楚,以前昌邑國保隊長是劉依鑫(音)。意思他不負責這個案子了。王茵說你是辦案人,啥時候都得找你,你得終身負責。常遠還說,你不是要告我嗎?王茵說那不是為了讓你明白嗎?另外你辦的案子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證據確實,必須有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王茵說這一年你最了解我,我沒幹壞事,就是做好人,為甚麼不結案還要繼續走檢察院法院。並且告訴他,我是好人,你得保護我。
七月下旬,王茵給昌邑檢察院立案科打電話,說案子沒到檢察院,因為王茵沒有簽字,簽字就過到檢察院了。並說王茵目前還是公安階段取保候審。
前幾天,家屬告訴說可以週四去辦理取保候審押金。其實王茵的訴求是取消取保候審,撤銷立案,返還被非法抄走的個人財產。
希望每個跟本案有關的公檢法司人員都能明白真相,都能明白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真正違法犯罪,一定會遭報應的。請停止迫害,給自己留條後路。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延安派出所 0432-62757775
所長:劉國申
教導員:李峰景
副所長:樸春洋
副所長:李東遠
辦案人:常遠 15124314415
居住地: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公安分局建華派出所0432-64632178
所長:王偉
片警:姜利偉15948648358
原片警:李飛1504322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