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德陽市副市長陳天航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四川省媒體報導,四川省德陽市副市長陳天航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天航,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上海人。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任羅江縣縣辦公室主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德陽市旌陽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德陽市副市長、旌陽區委書記。期間,陳天航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陳天航任德陽市副市長、旌陽區委書記、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法輪功學員陳漢壽,男,七十二歲,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被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刑事判決:拘役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孝感鎮法輪功學員蔣加玉,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被旌陽區孝感派出所警察肖大為綁架,並於五月十二日被非法拘留十一天,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出拘留所回家。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法輪功學員魯生禮,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被派出所警察盤問、稱要到魯生禮家中找個人,警察把魯生禮的私人物品大法書籍全部搶走,請知情者補充。
◎四川省德陽市法輪功學員旌陽區江笑容女士,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分局工農村派出所所謂「專案組」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構陷。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她被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
◎旌陽區今年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述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警察從家中劫持走,被旌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八個月。
◎五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趙婕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旌陽區法院非法開庭、枉判八年,勒索罰金十萬元。
◎法輪功學員唐禮榮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被通知到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隨後被德陽市旌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劫持到醫院檢查,被秘密開庭、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四萬元。
二、江蘇省句容市政法委書記侯華鋒被查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江蘇省消息,江蘇省句容市政法委書記侯華鋒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侯華鋒,一九七一年六月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江蘇省句容市副市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句容市委常委;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任句容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侯華鋒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侯華鋒任江蘇省任句容市副市長、句容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江蘇省句容市法輪功學員吳正榮被秘密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一年一月得知吳正榮已被送往監獄迫害。
◎江蘇省句容市法輪功學員經佩霞(七十五歲),二零一八年六月,在外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被句容市法院枉判六個月,被關在鎮江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經佩霞結束半年冤刑回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得知,江蘇省鎮江市句容市法輪功學員張阿蓮被綁架半年多後,至今法院沒有通知家裏人開庭,但是被告知已經被冤判一年,法院沒有給家人起訴書、判決書,連張阿蓮本人也沒有收到起訴書、判決書,只是口頭通知。
張阿蓮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中午被句容市華陽派出所的警察帶走,藉口是因為前年的事情,被非法關押在鎮江市看守所。
三、廣東省韶關市原副市長王青西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廣東省媒體報導,廣東省韶關市政協主席王青西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王青西,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廣東南雄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七年,任韶關市秘書長;二零一三年,任韶關市副市長;二零一六年七月,他任韶關市委常委,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韶關市政協黨組書記,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韶關市政協主席。期間,王青西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青西任廣東省副市長、市委常委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廣東韶關人民醫院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葉秀萍,六十一歲,被國安從家劫持,非法關押在廣東韶關市看守所,不給家屬見面。
◎法輪功學員徐桂琴,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被韶關市湞江區國保非法從家中劫持並抄家,也不給家屬見面。剛開始是關在廣東韶關市看守所,後說要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毛足娣與李雲被廣東韶關公安局曲江國保以誣告為由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李雲被轉為刑事拘留繼續關押,理由是幫助其他法輪功學員郵遞訴江快件。
◎廣東韶關法輪功學員蔡青,男,三十四歲,在外企工作。蔡青於二零一五年年六月底向最高檢實名控告江澤民迫害其母親、法輪功學員戚莉的實情,控告狀當時已妥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四名國保警察,其中的警察是拿著現場才填寫的所謂傳喚證,對蔡青居所非法搜查,將戚莉、蔡青母子被帶至韶關市公安局武江分局辦案中心分開做訊問筆錄。警察讓蔡青對傳喚證、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備書文簽字、按了手印,並以「尋釁滋事」對她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當晚劫持至韶關市拘留所。但戚莉堅持不在傳喚證上簽字、按手印,當天回到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晚,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法輪功學員付赤英、陳雪清,在自己家中被韶關曲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韶關市第一看守所(韶關市西郊芙蓉路)。
四、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楊德振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日貴州省媒體報導,貴州省銅仁市政協副主席楊德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楊德振,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侗族。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任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二零二一年二月,任銅仁市政協黨組成員,後任銅仁市政協副主席。期間,楊德振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楊德振任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貴州省玉屏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羅金蘭被非法判三年緩刑五年,宋胡英判三緩刑四年。舒滿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入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舒滿妹的兒子知道後,去玉屏縣法院問母親送到哪裏去了,法院竟回答不知道。
玉屏縣大龍鎮法輪功學員舒滿妹、羅金蘭、宋胡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到朱家場發真相資料時,被朱家場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十二點多鐘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貴州玉屏縣大龍鎮法輪功學員舒滿妹到朱家場發資料講真相,被綁架後,十八日早上,朱家場派出所和玉屏縣公安局的警察到舒滿妹家非法抄家,收走了資料和大法書。後多次喊她去簽字、照相。七月二十八日,舒滿妹被大龍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玉屏縣三角道,關押在鐵籠子裏問話六小時,後還多次打電話要她兒子把她送到玉屏縣檢察院審問和簽字。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警察又打電話要舒滿妹到玉屏縣法院非法開庭,她沒去。四月十八日,朱家場派出所警察將舒滿妹從家中綁架到銅仁地區萬山看守所關押,因她沒交錢,萬山看守所不給她飯吃,人都暈過去幾次。後又一次到玉屏縣法院非法開庭,叫她簽字,她不簽,被非法關押到玉屏縣。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舒滿妹被非法判刑三年。
五、貴州省貴陽市市長馬寧宇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貴州省媒體報導,貴州省貴陽市市長馬寧宇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馬寧宇,一九七六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三月,任貴陽市烏當區副區長,小河區常委、常務副區長;二零零八年,任小河區區委書記,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任貴州省共青團書記。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大數據局局長;二零二一年十月,任貴州省貴陽市代市長;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任貴州省貴陽市市長。期間,馬寧宇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馬寧宇任貴州省貴陽市代市長、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張廷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貴陽市白雲區大山洞小區有人得到法輪功真相資料後,拿去大山洞派出所企圖領獎。大山洞派出所僅憑監控中一個過路人非常模糊的影像,就斷定是法輪功學員蔣朝林發的資料。
從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早八時起,白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山洞派出所等勾結蔣朝林所住社區有關組織及人員,派了眾多防暴警察,多有九個,少有四個,防暴警車一輛,防暴三角架攝像機一台,每天八小時在蔣朝林所住小區內進行嚴密監控;還利用本小區若干攝像頭(一百多個)及相關人員,對蔣朝林(包括小區所有居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同時派出多個便衣在蔣朝林外出時寸步不離地跟蹤監控。一直監控到十二月六日下午,給泰和花園和周圍民眾造成了緊張氣氛和精神壓力。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一時,大山洞派出所組織四名警察、一輛警車,跨社區在蔣朝林所住小區泰和花園內,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將蔣朝林綁架後抬上警車。到派出所後對蔣朝林非法錄音、錄像,國保大隊長氣勢洶洶地進行非法審問,企圖想將發資料一事強加蔣朝林。
從當日下午一點到晚八點共七個小時,蔣朝林面對十多名警察坦蕩講了真相,晚八時將蔣朝林送回家時又非法抄家。家裏的大法書蔣朝林堅決不准動,警察未動;警察給大法師父法像照了像,又給蔣朝林背包照了像。
◎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林再被非法庭審
法輪功學員李林(男)因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大約在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或八月十八日)被綁架,先被非法行政拘留,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拘留所,十五天後轉為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據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左右,李林被非法開庭,公訴方建議量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