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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趙會軍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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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61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會軍女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在街上講真相,被本溪市高峪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七月十九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檢察官馬晶構陷,十月十七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法院非法開庭,近悉,已於十二月十日被溪湖區法院非法判三年,勒索罰金4000元。

由於溪湖區法院沒有進行公開宣判,且沒有主動向辯護律師及親友辯護人及時送達判決書,經親友辯護人催要,才發現該案已經判決。因親友辯護人至今一直沒有被允許會見當事人趙會軍,且一審法院違法宣判、違法送達情況的存在,親友辯護人依據《刑事訴訟法》227條的規定已代為當事人提起上訴。

趙會軍(趙會君)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曾患的一身病:產後風、子宮肌瘤、囊腫、膽囊炎、胃潰瘍等都不治而癒了。人健康了,走路生風,幹多少活都不覺得累。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及中共迫害大法後,趙會君本人及家人遭迫害,家裏老人在驚嚇中離世,她自己被二次非法判刑迫害九死一生。

趙會軍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在街上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她被本溪市高峪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警察非法抄家、搶走電腦等私人財物,她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至今近五個月。七月十九日,她被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檢察官馬晶及檢察官助理胡昕雨非法構陷、起訴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本溪市溪湖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趙會軍庭審,辯護律師及親友辯護人在庭審過程中都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當庭指出法官王冕的違法行為。庭審前,親友辯護人曾多次要求會見當事人趙會軍,但法官王冕都以各種理由阻撓,不安排會見。庭審後,親友辯護人又多次要求會見,但法官王冕還是不許會見,直到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親友辯護人多次給法院打電話詢問情況,但法院不接聽。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親友辯護人到法院詢問案情,才被告知該案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法院非法判決有期徒刑三年,並勒索罰金4000元。

趙會軍是家裏的頂樑柱。她丈夫沒有退休金,身患腦血栓、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是她照顧,女兒也沒有工作,全家唯一的生活來源就是她1500元的退休金。趙會軍被綁架後,原本由她支撐的家庭一下陷入困境。家屬說辦案警察勾結社區人員以卑鄙手段脅迫房東謊稱賣房子、有人購買為由攆家屬搬家。

趙會軍曾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二零零六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七年),在看守所、監獄遭受了體罰、關小號、冰凍、吊銬、毒打、野蠻灌食等酷刑。她在本溪看守所曾遭受抻刑(定位)。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趙會軍第一次冤獄期滿回家時,原本身體健康、充滿活力的她,滿頭黑髮已花白,瘦得只有六、七十斤,神情呆滯,面容蒼老,當年她還不到五十歲。一年後,二零一四年七月趙會軍再次被綁架、枉判入冤獄。

關於趙會軍遭受的更多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遼寧本溪趙會軍女士遭非法庭審 家屬控告法官違法》 《遼寧本溪婦女趙會君兩次被非法判刑》 《我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的經歷》等。

溪湖區法院法官:王冕
法官助理:孫銘陽
陪審員:張晉歌 黃齊萍
溪湖區檢察院檢察官:馬晶
檢察官助理:胡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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