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黃春之在市區站點講真相時遭一外地男子惡告。一會兒來了四個警察把黃春之綁架到派出所。國保警察劉金虎來了問黃春之叫甚麼。所長也問,黃春之都沒說。國保人員孫偉來了問黃春之的個人信息,黃春之沒配合。孫偉說扣黃春之的工資,黃春之心裏想:你說不算。黃春之說:「黃春之的工資少,不至於扣,那麼麻煩。」他說:「少也得扣。」傍晚,劉、孫還有一女的,三人開車拉黃春之到口腔醫院查體,高壓160多,低壓不記得了。黃春之說:「血壓高不能拘留。」劉說:「按照你的歲數這個血壓不高。」晚上六、七點時,孫偉跟黃春之要鑰匙,他說幫黃春之領孩子,黃春之說不用。他讓黃春之站起來,讓黃春之拍黃春之的褲子兜和羽絨服衣兜。沒有鑰匙,他說(鎖)是指紋的?黃春之說是。
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國保警察黃華東、劉金虎(開車)、孫偉三人開車將黃春之拉到她家,進門就翻箱倒櫃,搶走兩本大法書、真相掛曆、台曆和真相護身符。警察將黃春之綁架到拘留所。三月三日,劉金虎、黃華東等警察將黃春之拉到醫院體檢,因她血壓達185/90mmHg,只好將她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黃春之遭到樓長張某敲門騷擾,張某說是居委會人員車建麗讓他來的,索要黃春之的身份證、手機號碼及房證等個人信息。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十四、十五日,居委會人員連打三天電話騷擾黃春之的丈夫,問黃春之在家幹嘛。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多,居委會一男一女(唐某)人員上門騷擾黃春之,唐某問:前幾天南面86號樓裏貼的(真相貼)是不是你貼的?黃春之說自己沒貼,並給兩人講真相,告訴他們:作惡遭報應,以後再有貼的,你們也不要來了,也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丈夫。然而幾天後的早晨七點左右,樓長張某又來敲門索要黃春之的手機號碼。黃春之說:沒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天上午,兩個警察又上門騷擾,問黃春之的女兒:你媽還煉不煉(法輪功)?她女兒說:煉。警察問甚麼時間開始煉的?她女兒說:忘了。警察又索要黃春之的手機號碼,她女兒說:沒有。
二零二四年四月份,居委會人員車建麗在路上碰見黃春之,盤問她說要重新查她信息。黃春之沒理會她就回家了。
自黃春之於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拘留後,居委會的車建麗等人就經常打電話給黃春之丈夫或來家騷擾。二零二四年,居委會人員又打電話騷擾黃春之的丈夫,開始黃春之的丈夫沒反應過來,之後回撥電話,嚴厲地指出她們的行為是違法的。
居委會人員車建麗186631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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