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飛遭綁架、非法庭審經過
據了解,有個叫劉俊楠的人在石各莊政府街阮浩麵館門外,撿到一份法輪功真相傳單,交到石各莊派出所,石各莊派出所警察查看監控錄像,覺得發真相資料的人像趙飛。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上午,武清區石各莊派出所副所長賈大鵬等人綁架了趙飛,並將她關押在武清看守所,十月十七日對趙飛非法批捕。隨即對她抄家、非法刑拘。
石各莊派出所警察對趙飛實施司法迫害,將所謂案件上報到武清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被退回補充所謂證據。一個月後,石各莊派出所再次上報檢察院。武清區檢察院將趙飛構陷到武清區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武清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趙飛案。趙飛的辯護律師指出,控方是開庭當天才告知還有新補充的證據,這是程序違法。而所謂新證據是一個模糊不清的錄像,根本看不清裏面的人臉,也看不出裏面那個人在幹甚麼,時間點也對不上。另外警方的證詞裏出現五個人指認是趙飛,既沒錄音,又沒錄像,只有證詞。辯護律師說,自己在年前已經完成全部閱卷工作,卷宗中根本沒有這些所謂證據。因此辯護律師提出,控方的所有證人、證言依法不得作為定案依據。
辯護律師為趙飛做了無罪辯護,指出辦案人員明知指控趙飛「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卻違法追訴趙飛。參與辦案的警察賈大鵬、檢察官閆富強等全部辦案人員涉嫌徇私枉法罪,應當依法追責。
趙飛多次遭迫害
趙飛今年63歲,她原是石各莊鎮中學教師,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被懲罰性調到石各莊小學教英文,二零零八年她還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零零年三月,趙飛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警察綁架回家鄉。石各莊派出所教導員張慶祥、警察張殿倫、張珂、協勤等人在石各莊鎮副書記李瑞澤的指使下,對趙飛酷刑折磨,趙飛的手腳被電棍電得焦糊,被抽耳光無數,臉被打得變形,夜裏她被銬在三輪車上挨凍,白天被銬在路邊的電線桿上示眾。一天,惡警教導員張慶祥拿著皮鞭說:「趙飛,我抽你三鞭子你就得跪著管我叫爹!」趙飛在派出所被監禁了四個多月,停發工資半年。
趙飛所教班級的優生率、及格率、平均分,都是全校最高的。她班裏每年都有幾個貧困生,有的孩子科科不及格,可是英語科,這些孩子每次都能考及格,趙飛把所有的學生都當作自己的孩子,給孩子們補過多少課,她從未收過家長一分錢。年終學校按學生成績給老師發獎,趙飛拿的是全校最高獎金,不在乎錢多少,那是對她付出的肯定。
二零零八年,杜學民上任石各莊鎮副鎮長,為了牟取政治資本,顯示「新官上任三把火」,在清明節放假期間,指使總校校長派一輛車堵在趙飛的樓單元門口,二十四小時監控,三天三夜禁止她外出。趙飛因此與看守的人發生爭執,總校長也被趙飛質問得無言以對,總校長上報到鄉政府說:「我管不了她,你們管吧。」杜學民馬上羅織罪名,向武清公安局告發趙飛:「升國旗時不讓學生唱國歌,讓學生煉法輪功」。公安局到石各莊小學「取證」,三年級小學生看到警察嚇得讓說甚麼就說甚麼,幾個年輕的老師在不了解情況下簽了名,過後才知道這是給趙飛「取證」,後悔得直哭。而年齡大的老師經受過文化大革命的教訓,都趕快迴避。小學校長蔡玉茹因拒絕在最後一張紙上簽字,後被調離崗位。整個構陷案最後是由石各莊文教辦公室蓋了個章,作成所謂「罪名」。趙飛的家人想給她請律師辯護,當地律師沒人敢接法輪功的案子。趙飛就這樣被武清區法院以胡編亂造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半。總校校長得知後後悔莫及,一再說:「沒想到會這樣,真沒想到會這樣!不該往上報,真不該往上報呀!」
趙飛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體檢時因心律過速不合格,被送回武清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七日再次被警察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迫害。她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結束冤獄回家。
然而,這樁十七年前的冤刑竟成了所謂前科,現在被武清區公檢法當作這次迫害趙飛的依據,武清區於二月十七日對趙飛進行非法庭審。後續情況待查。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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