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上午,金曉峰與趙桂萍在路邊說話時遭到沈河區國保、泉園派出所警察綁架、野蠻搜查,之後遭非法抄家。公安人員採取威脅、恐嚇、欺騙、引誘等非法手段對二人進行所謂「審訊」,脅迫當事人完成所謂「筆錄」,並誘騙當事人:「如實說,說了就讓你回家,三天就回家。」
公安人員採取非法手段獲取所謂「證據」後,將二人構陷到大東區檢察院。檢察官胡丹無視公安人員的諸多重大違法犯罪行為,對自己的法律監督職能一再瀆職,明知兩位當事人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卻公然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將二人非法起訴至大東區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曉峰和趙桂萍遭到非法庭審。大東區公檢法人員沆瀣一氣、故意製造了這起冤假錯案,使兩位當事人身陷囹圄。
當事人是信仰真善忍、有口皆碑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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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5歲的金曉峰自修煉法輪大法以後,整個人脫胎換骨,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按照法輪大法所倡導的「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不僅得到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變成了一個無私為他、樂於助人的大好人。他改掉了長期貪玩賭博的惡習,盡心盡責照顧家庭,為人善良真誠,主動為陌生人提供幫助。他淡泊名利,與世無爭,寧可自己吃虧受委屈,也不損害他人的利益。每當親朋好友找他幫忙,他總是樂呵呵地傾力相助;他還主動向身邊、周圍的人提供幫助,如:主動照顧被病魔纏身的親家老倆口、幫助小區除雪除冰、幫助找不到家的醉漢等等。因此,總能聽到親戚、同事、朋友和鄰居說:「曉峰真是個好人,如今社會世風日下,唯利是圖,像曉峰這樣的好人不多了,這樣的好人難找啊。」
非法庭審當天,金曉峰的親朋好友、鄰居同事聞訊前來參加旁聽的就有二十餘人,卻被法官濫用職權拒之庭外,他們正是金曉峰修煉真善忍後成為好人的親身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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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1歲的趙桂萍,修煉法輪大法後,本就生性善良的她更是變得真誠、善良,一個人承擔著照顧丈夫、子女的全部家務,每天都精力充沛地忙裏忙外,身體非常健康,完全不像七十多歲的老人。家人從來聽不到一個抱怨的字,再累她都是樂呵呵的。她真心對待親朋好友,樂於助人,鄰居和朋友誰家有甚麼困難,只要趙桂萍知道了,總是在第一時間給予對方幫助,送去生活用品和錢,從不計較自己的得與失,而自己卻多年一件新衣服也不買,生活簡單質樸。家人對她的評價是:「趙桂萍真是沒有缺點,太善良了,這些樂於助人的事在她看來就是平平常常……她怎麼可能去危害社會,簡直是太荒唐了,公安就是胡亂抓人!」
可是這麼善良的人只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堅持講真話,就屢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趙桂萍遭非法勞教二年,被劫持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遭大東區法院誣判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此次是趙桂萍老人第三次遭司法迫害。
公檢法責任人因涉嫌多項罪名被控告
製造金曉峰、趙桂萍冤案的公檢法人員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等罪名被控告。
公安人員對當事人的刑事立案、偵查程序違法,刑事強制措施違法,在偵查過程中的野蠻行為涉嫌犯罪:當事人沒有犯罪事實,公安先抓人,然後再搜家、刑訊逼供,尋找犯罪證據,構陷犯罪事實,在毫無事實證據的情形下對當事人立案偵查,這是違法立案;公安人員採取威脅、恐嚇、欺騙、引誘等手段對當事人非法審訊,脅迫當事做筆錄,採取非法手段獲取「證人證言」:當事人沒有違法行為卻被採取強制措施、遭非法拘禁,嚴重違反法律法定程序;公安人員從當事人私家車及住宅處非法搜查出來的物品,均屬於個人合法財產,應當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其搜查行為違法,涉嫌「非法搜查罪」;公安人員搶走個人合法財產,涉嫌「搶劫罪」;公安人員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指控當事人不成立,涉嫌「徇私枉法罪」。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王宇明知本案證據缺乏真實性、合法性,與罪名之間的關聯性,根本不具備證據的證明力和證據資格,竟褻瀆法律、信口雌黃,稱:口供一致、證據鏈完整,甚至說有認定法輪功是×教的文件,當辯護人要求其告知文件名稱時,王宇卻含糊其辭,拒絕回答,更無法出示;在質證過程中,公訴人未當庭出示物證、書證原件,未對定案證據逐一質證,全部「證據」均未經當庭質證;公訴人更是無視公安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的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無視公安機關非法搜集證據,明知當事人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不應該受法律追究,卻在庭審中與法官沆瀣一氣,故意製造冤假錯案。
法官張巨濤濫用職權,違反法庭審理程序:公然限制旁聽人數;非法剝奪當事人及辯護人申請迴避及覆議權利;未當庭對定案證據進行質證,未對非法證據予以排除;對辯護人庭前及當庭遞交的法律文書置若罔聞;非法剝奪當事人、辯護人依法行使辯護的權利,違反法庭秩序,大聲呵斥當事人、辯護人,故意刁難、頻繁打斷當事人和辯護人發言,公然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
公訴人王宇、法官張巨濤,不僅蔑視法律、嚴重違反《憲法》、《刑事訴訟法》、《法官法》的規定,更是缺失身為司法人員的基本職業素養,整個庭審中公訴人表現的猥瑣不堪、法官則一副盛氣凌人、囂張跋扈的架勢,嚴重敗壞國家司法形像,這樣的庭審何談公平、公正?
兩位善良老人被非法關押已近九個月,他們的身心每時每刻都承受著巨大的痛苦與壓力,身體每況愈下,令人擔憂。而兩個家庭更是被深深地籠罩在黑暗之中。
大東區檢察院、法院司法人員不知珍惜機緣,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及辯護律師的一再慈悲勸善執迷不悟、一意孤行,陸續製造多起法輪功學員冤案,使眾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參與迫害的涉案責任人必將為此承擔法律責任、面臨善惡有報天理的懲治。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瀋陽市政法委書記:谷軍營
瀋陽市沈河區政法委書記:張智
瀋陽市大東區政法委書記:周凱
瀋陽市沈河區泉園派出所
地址:瀋陽市沈河區東陵路19-11號
電話:024-24229076
所長:李勇
副所長:趙洋 電話:13022404040
辦案警察:劉曉明 電話:13998869972
辦案警察:胡雲坤 電話:13840358099
辦案警察:郭浩源 警號:106852 電話:18525117334
其他辦案人:王允菲、任傑、吳曉萌、隋冰、趙嬌、李興東、肇寶怡、陳林
瀋陽市沈河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 郵編:110011
辦公室電話: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局長:李剛
副書記、政委:王笑春(分管紀檢、國保大隊)
副局長:紀旭(協助王笑春)
國保大隊:024-24859695、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國保大隊長:楊文清
副隊長:徐寶軍 手機:13840333009
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89號, 郵編:110044
檢察長:韓壯 電話:024-62199001
檢察官:胡丹 電話:024-88363310
檢察官助理:孫金子 電話:024-88363310
公訴人:王宇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臨河路86號,郵編110041
院長:戴兵 電話:024-28319999
法官:張巨濤 電話:024-28319571
法官:朱麗娜 電話:024-28319578 1307929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