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二三年八月,至少51位法輪功學員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其中八旬法輪功學員一位,七旬法輪功學員七位,青年法輪功學員兩位。至少三位法輪功學員含冤離世,至少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八年以上重刑,其中十年以上的七人。
另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情況待核實,還有兩位法輪功學員已經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正在被迫害之中。
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法官」主要有李志強、江國偉、何松富、譚衛、柯學軍、吳碧潔、潘創華、周晉鋒,他們都在法院系統內部得到了升遷。其中吳碧潔從書記員一路提拔為審判員、審判長、刑庭副庭長、茂名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譚衛被提拔為副院長、審委會專職委員;江國偉被任命為審委會委員;柯學軍被任命為刑庭庭長;李志強被任命為執行局局長;何松富被任命為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還得到了所謂「平安茂名建設先進工作者」的稱號。
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檢察員」包括黃夢園、余華丹、高金聲、戴建蘭、黃曉豐、張曉麗、羅廣森、呂妙玲、曾振強、楊顯德、蔡林輝,他們在檢察院內部也都得到了升遷。羅廣森、戴建蘭被任命為副檢察長;曾振強、黃曉豐被任命為檢委會專職委員;張曉麗被任命為第二檢察部主任,得到了所謂「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優秀公訴人」、「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優秀辯手」等稱號;呂妙玲被任命為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得到了所謂「刑事執行檢察業務標兵」稱號;黃夢園至少從二零一三年開始,至今都在參與迫害,她被任命為第四檢察部主任,得到了所謂「廣東省優秀公訴人」等稱號;至今仍積極參與迫害的余華丹被任命為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得到了所謂「省檢察機關優秀辦案檢察官」稱號,還被選為茂南區政協委員,;高金聲也是至今仍積極參與迫害,被任命為第一檢察部主任;蔡林輝被任命為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積極的法官、檢察官得到提拔,佔據了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刑庭庭長、執行局長、審批管理辦公室主任、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檢察部主任等幾乎所有重要的職位,他們沆瀣一氣、罔顧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毫無顧忌的構陷、枉判。
由於迫害的殘酷與隱蔽性,本文僅收集到部份被茂南區法院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一、十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八年以上重刑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做真相資料、掛真相條幅、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重判,顯然是害怕民眾明白真相,企圖維持迫害。
1、盧洪飛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盧洪飛,女,一九六二年出生,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溫國堯、伍岳媚,書記員陳澤濤。
2、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李坤,男,一九五六年十月出生,退伍軍人,家住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潭板圩。因掛真相條幅,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在茂名新坡商業城三街的出租屋,被茂南分局彭劍帶領的幾十人綁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被劫持至廣東省陽江監獄。不法檢察員是何傑。
3、吳金成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吳金成,男,一九五四年出生,茂南區鎮盛鎮彭村人。因掛真相條幅,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在茂名新坡商業城三街的出租屋,被茂南分局彭劍帶領的幾十人綁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被劫持至廣東省陽江監獄。不法檢察員是何傑。
4、李建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李建,男,一九七九年出生,茂港區羊角鎮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溫國堯、伍岳媚,書記員陳澤濤。
5、劉鑑宗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劉鑑宗,男,浙江法輪功學員。因掛真相條幅,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在茂名新坡商業城三街的出租屋,被茂南分局彭劍帶領的幾十人綁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被劫持至廣東省陽江監獄。不法檢察員是何傑。
6、成麗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成麗,女,一九六七年出生,茂名信宜白石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溫國堯、伍岳媚,書記員陳澤濤。
7、李鳳娣被非法判刑十年
李鳳娣,女,廣東省粵電集團茂名分公司退休員工,家住茂南區紅旗街道。二零零五年九月十日她向單位退休辦工作人員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遭惡意舉報。九月十二日下午退休辦領導找李鳳娣談話,要求她放棄修煉,被李鳳娣拒絕。隨後該人將李鳳娣惡告到茂南區公安分局紅旗派出所。下午五點,李鳳娣被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8、梁樓圖被非法判刑九年
梁樓圖,男,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下午三時左右,梁樓圖到茂名市貴豪現代辦公設備有限公司購買做真相資料的打印紙。梁樓圖向該公司職員講真相,遭惡告,茂南區公安局出動三輛警車到該公司綁架了他。同年八月,梁樓圖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9、潘名勝(時年69歲)被非法判刑八年
潘名勝,男,一九三九年出生,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茂南區公安局、茂西區公安局和河西派出所動用八輛警車包圍了真相資料點,破門而入,暴力捆綁了潘名勝。二零零八年三月中旬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後被劫入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遭冤獄折磨致殘,身體彎曲。回到家中倍感淒涼,非法關押期間,他的大姐潘鳳英(法輪功學員)已被迫害離世。
10、柯鄭基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三年 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柯鄭基,男,原茂名市熱電廠職工。二零零四年五月被茂南區公安分局綁架,同年八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柯鄭基再次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和河西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上訴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黃樂詩、何松富,書記員吳碧潔。
二、三位法輪功學員含冤離世
三位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中,鄭保和梁錦春是由於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造成被劫入監獄後遭迫害離世;廖玉英是由於茂南區法院指使的暴力綁架、騷擾而在非法庭審後離世。
1、87歲廖玉英在法院階段遭野蠻綁架、騷擾離世
廖玉英,女,一九三八年九月出生,家住茂名市電白區林頭鎮大衙圩西街8號。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區分局國保、林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因身體不適當天以「取保候審」方式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廖玉英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為了掩人耳目、方便迫害,茂南區法院企圖將身體嚴重不適的廖玉英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中午林頭派出所所長黃曉開和鄧姓副所長,以及另外一男一女警察,帶著一台急救車來劫持廖玉英。在廖玉英血壓高達216 mmHg被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黃曉開第二次將她劫持到電白區人民醫院做體檢,她的血壓還是高,即使這樣黃曉開還是強行將她拉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但看守所仍然拒收。
企圖將廖玉英強行關進看守所失敗後,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茂南區法院對廖玉英採取 「監視居住」的非法強制措施,要求電白區公安分局執行。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四點左右,茂南區法院與林頭派出所共四人,又來騷擾廖玉英。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茂南區法院強行將廖玉英劫持到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於上午十點左右開始,十二點三十分左右結束。不法人員包括:檢察員曾振強,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潘創華、柯學軍。
在兩個半小時的非法庭審中,廖玉英正念十足,思路清晰講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兩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
茂南區法院對時年86歲高齡的廖玉英老人採取暴力、野蠻綁架和騷擾,對老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傷害,她的身體再也沒有恢復健康,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含冤離世。而此時茂南區法院對老人的司法迫害卻仍沒有結束。
2、鄭保(時年70歲)被非法判刑九年 含冤離世
鄭保,男,一九三四年八月出生,茂名市第二建設工程公司退休員工。鄭保原來患有嚴重的肺結核病,久治不癒。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鄭保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黃曉華、王振源、黎文武等十幾個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茂名市洗腦班,七月二日轉移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隨後,時年70歲的鄭保被非法判刑九年。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周文祥,審判員李海英、曾寶頤,書記員溫國堯,檢察員塗標。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鄭保被劫入廣東省陽江監獄第十監區迫害,高強度的奴工和暴力洗腦使老人肺結核復發,身體長期低燒,並引起了嚴重的心臟病。二零零八年底陽江監獄勒索家人八千元擔保金後,才讓鄭保以「保外就醫」的方式回家。鄭保的身體一直沒有恢復,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被含冤離世,終年76歲。
3、梁錦春兩次被非法判刑(時年28歲、33歲)共十一年 含冤離世
梁錦春,男,一九七三年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原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員工。二零零一年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二零零一年八月,時年28歲的梁錦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單位開除公職,此時他才新婚一個多月。
梁錦春從黑窩回家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茂南區公安分局又闖到他家裏抄家,並將他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十一月,33歲的梁錦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上訴後,茂名市中級法院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梁錦春被劫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被迫害得肝區痛、乏力、頭暈、噁心等,身體狀況很差。二零一二年刑期滿回家後,為了生活,他四處找工作,由於身體在監獄被迫害得很嚴重,身體、心理壓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兒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離開人世,年僅41歲。
三、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迫害老年法輪功學員毫不手軟,而且基本是枉判實刑,老年法輪功學員被枉判後大多被劫入監獄迫害。即使在公安非法偵查階段和檢察院非法起訴階段因身體原因被「取保」或「監視居住」的法輪功學員,到了法院階段,茂南區法院也會做出逮捕的非法強制措施。
1、李順華(時年83歲)被非法判刑一年 勒索罰金三千元
李順華,女,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茂名市茂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被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被監視居住;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並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三千元,非法宣判後她被劫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周晉鋒,法官助理劉秋瑩,書記員劉丹,公訴人鄧進禮。
2、楊淑蘭(時年75歲)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楊淑蘭,女,一九四六年出生,茂名市茂南區法輪功學員。因貼真相傳單,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被茂名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七逕派出所十多個警察綁架,劫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3、陳樂安(時年74歲)被非法判刑兩年 勒索罰金三千元
陳樂安,女,一九四三年出生,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綁架,第二天被劫入茂名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十月初被非法批捕,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隨後時年74歲的陳樂安老人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4、麥治中(時年73歲)被非法判刑七年 勒索罰金二萬元
麥治中,男,一九四三年出生,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退休中學物理教師。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和河西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二萬元。上訴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黃樂詩、何松富,書記員吳碧潔。
5、羅基(時年73歲)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羅基,女,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生,茂名市茂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被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被茂南區法院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周晉鋒、吳碧潔,書記員塗源,檢察員羅廣森、呂妙玲。
6、周華建(時年72歲)被非法判刑九年 勒索罰金兩萬元
周華建,男,一九五一年三月出生,家住茂名市茂南區羊角鎮南香大田頭村,一直在飯店從事保安工作。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周華建在茂名市茂南區袂花鎮袂花圩市場,使用真相基站發送真相信息時,被茂名市公安局國保、茂名市茂南區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大隊、茂名市中國移動公司人員採用內部的工程手機對基站進行定位、綁架;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和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兩次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上午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金兩萬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周晉鋒,書記員劉丹,公訴人鄧禮進。
7、祝方霞(時年70多歲)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年
祝方霞,女,一九五三年前後出生,家住茂名市茂南區名雅世家小區。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何松富,審判員李偉明,陪審員馮永健,書記員陳澤濤。
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晚上,祝方霞再次被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初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年過七旬的祝方霞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8、吳明露(時年70歲)被非法判刑三年
吳明露,女,一九四一年出生,茂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鎮盛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四、兩位青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
1、李鑫華(時年未滿18歲)被非法判刑五年
李鑫華,男,法輪功學員李坤的兒子,家住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潭板圩。因掛真相條幅,二零零二年一月四日在茂名新坡商業城三街的出租屋,被茂南分局彭劍帶領的幾十人綁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未滿18歲的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七日,被劫持至廣東省陽江監獄。不法檢察員是何傑。
2、吳朝棋(時年28歲)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吳朝棋,男,一九九一年出生,法輪功學員林麗珍的兒子。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被電白區國保大隊長陸尚輝、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陳昌興帶領的電城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綁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周晉鋒,書記員劉丹,檢察員高金聲、張曉麗。
五、被非法判刑的其他29位法輪功學員
1、吳有清被非法判刑六年 勒索罰金兩萬元
吳有清,女,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生,家住茂名高州市文明路,原高州市農村商業銀行曹江信用社正式員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派發真相資料時,遭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便衣綁架;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被高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十一月十八日被構陷到高州市檢察院;十一月二十二日,構陷案卷被移送到茂南區檢察院;十一月二十八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對吳有清非法開庭;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兩萬元。上訴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潘創華,公訴人戴建蘭、黃夢園。
2、廖程彬被非法判刑六年
廖程彬,男,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被綁架,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被非法刑六年。上訴後,茂名市中級法院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維持冤判。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
3、鄧少松被非法判刑六年
鄧少松,男,畢業於北方交通大學,廣東省三茂鐵路職工。二零零六年十月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七年九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陽江監獄迫害。
4、張偉容被非法判刑六年
張偉容,女,一九五六年出生,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溫國堯、伍岳媚,書記員陳澤濤。
5、林麗珍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林麗珍,女,法輪功學員林燕梅的妹妹,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被電白區國保等十幾個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周晉鋒,書記員劉丹,檢察員高金聲、張曉麗。
6、謝亦蘭被非法判刑五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謝亦蘭,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和河西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上訴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黃樂詩、何松富,書記員吳碧潔。
7、韋金剛被非法判刑五年
韋金剛,男,原茂名電熱廠員工,居住在茂南區紅旗街道。二零零九年九月張貼真相資料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起訴後,二零一零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8、賀敬被非法判刑五年
賀敬,女,茂名法輪功學員,原茂名工商局職員。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在人民廣場向世人講真相時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9、林燕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勒索罰金八千元
林燕梅,女,一九六四年出生,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被電白區國保大隊長陸尚輝、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陳昌興帶領的電城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綁架,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周晉鋒,書記員劉丹,檢察員高金聲、張曉麗。
10、黃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罰金兩萬元
黃惠芳,女,一九五四年十月出生,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被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以「取保候審」的方式釋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十月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被茂南區法院批捕。二零二零年底,時年66歲的黃惠芳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11、林武被非法判刑四年 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林武,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原廣州遠洋輪船有限公司職工,經驗豐富的船員、水手。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林武在家中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警察范來表等綁架;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初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潘創華,書記員龔衍芬,公訴人余華丹。
12、朱石雄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四年六個月
朱石雄,一九六二年左右出生,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不法人員是審判長譚衛。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朱石雄再次被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不法人員是: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李志強 、周文輝,書記員吳碧潔,檢察員戴建蘭、蔡林輝。
13、梁廣珍(時年68歲)被非法判刑四年
梁廣珍,女,一九四五年十月出生,原茂南區紅旗街道建設路居委會退休幹部。家住茂南區站前路街道。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發真相資料時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先被劫持到洗腦班,九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茂名看守所關押,九月三十日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同年十二月十日,時年68歲的梁廣珍被非法判刑四年。上訴後,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一四年一月中旬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江國偉,審判員鄭海萍,陪審員襯榮,書記員柯鳳群,檢察員黃夢園。
14、吳金水被非法判刑四年
吳金水,男,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刑拘,六月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訴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十五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一六年一月初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15、陳小霞被非法判刑四年
陳小霞,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晚七至八點在茂南區河西街道舊下崗街發真相資料時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後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16、吳志岐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勒索罰金五千元
吳志岐,男,一九五九年出生,電白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粵西派出所等十多人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五千元。同年七月六日被劫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17、陶永紅被非法判刑三年 目前又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陶永紅,女,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退休員工,家住茂名市茂南區官渡沙院路。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被鎮盛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她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陶永紅再次被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和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經辦檢察員是楊顯德、經辦法官為陳磊。
18、潘冬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潘冬梅,女,一九八零年七月出生,家住茂南區袂花鎮坡仔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被茂名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七逕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19、潘培德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潘培德,男,一九五六年出生,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被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和七逕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處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吳碧潔、江國偉。
20、林立盛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罰金一萬元
林立盛,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家住茂名市濱海新區博賀鎮。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周晉鋒,記員龔衍芬,檢察官黃夢園。
21、李素明被非法判刑三年 勒索罰金五千元
李素明,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和河西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上訴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李志強,審判員黃樂詩、何松富,書記員吳碧潔。
22、李珍玉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珍玉,女,一九五九年前後出生,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23、王廣祥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廣祥,男,信宜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綁架,同年八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24、黃柱峰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 勒索罰金一萬元
黃柱峰,男,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曾被勞教迫害致殘。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四月初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被非法開庭審理;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周晉鋒,法官助理劉秋瑩,書記員劉丹,公訴人高金聲。
25、俞濤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 勒索罰金一萬元
俞濤,男,一九七七年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原高州市大井鎮第一中學教師。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被城南派出所警察綁架;九月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潘創華,書記員龔衍芬,公訴人余華丹。
26、曹君藝被非法判刑兩年 勒索罰金三千元
曹君藝,女,一九六一年出生,茂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被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江國偉,審判員周文輝、李志強,書記員鄧雅菲,檢察員黃曉豐。
27、楊日明被非法判刑兩年
楊日明,男,一九七八年出生,家住茂南區袂花鎮。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被茂南區公安分局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綁架,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刑拘,同年六月五日被非法批捕,九月十四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被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一六年一月初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28、梁遠勝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
梁遠勝,男,一九五六年出生,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被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九月二十日被非法刑拘,九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上午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不法人員為:審判長江國偉,審判員周文輝、吳碧潔,書記員鄧雅菲,檢察員余華丹、張曉麗。
29、周其雪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周其雪,女,一九五九年出生,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被綁架,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個月,勒索罰金一千元。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柯學軍,審判員李志強、譚玥,檢察官戴建蘭、張曉蘭。
六、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情況待核實
1、謝麗萍(時年76歲) 被枉判情況待核實
謝麗萍,女,一九四七年出生,電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左右被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水東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2、區芬被枉判情況待核實
區芬,女,茂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左右被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水東派出所綁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3、李國媛被枉判情況待核實
李國媛,女,一九六九年出生,家住電白區水東鎮。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左右被濱海新區公安分局水東派出所綁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七、兩位法輪功學員正在遭受法院迫害
1、王英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王英,女,一九五九年三月出生,原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工程師、玉石鑑定專家。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被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和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經辦檢察員是楊顯德、經辦法官為陳磊。
2、陶永紅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陶永紅,女,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退休員工,家住茂名市茂南區官渡沙院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她曾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陶永紅再次被茂名市茂南公安分局國保和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四年三月底,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經辦檢察員是楊顯德、經辦法官為陳磊。
相關責任人
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地址:茂名市茂南區油城四路53號
郵編:525099
1、院長林景樸,1978年10月15日出生,13929708808,原茂名中級法院研究室主任,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羅基,2021年10月至今任茂南區法院院長。
2、前院長梁旭有,1966年5月20日出生,13500071278,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任茂南區法院院長,期間至少有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零二一年十月開始,任茂名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委員。
3、副院長阮志強,1966年7月25日出生,13927559178
4、副院長李欽明,1970年6月8日出生,13702867808
5、審委會專職委員譚衛,1969年4月12日出生,13929722328,迫害法輪功學員廖玉英、李順華、羅基、周華建、吳有清、林武、朱石雄、黃柱峰、俞濤。
6、審委會委員江國偉,1963年3月1日出生,13902511079,迫害法輪功學員吳朝棋、林麗珍、林燕梅、梁廣珍、潘培德、林立盛、曹君藝、梁遠勝。
7、執行局局長李志強,1975年4月30日出生,13922031311,迫害法輪功學員盧洪飛、李建、成麗、柯鄭基、張偉容、朱石雄、謝亦蘭、麥治中、曹君藝、李素明、周其雪。
8、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何松富,1981年3月27日出生,15627506685,迫害法輪功學員麥治中、祝方霞、柯鄭基、謝亦蘭、李素明。
9、刑庭庭長柯學軍,1970年1月18日出生,13702860793,2013年開始至今任刑庭庭長,迫害法輪功學員廖玉英、李順華、周華建、吳朝棋、林麗珍、林燕梅、吳有清、林武、潘培德、林立盛、黃柱峰、俞濤、周其雪。
10、原刑庭副庭長吳碧潔,1985年11月15日出生,13790935071,從書記員一路提拔為審判員、審判長、刑庭副庭長、茂名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迫害法輪功學員麥治中、羅基、柯鄭基、謝亦蘭、朱石雄、潘培德、李素明、梁遠勝。
11、審判員潘創華,1982年8月2日出生,13790933313,迫害法輪功學員廖玉英、吳有清、林武、俞濤。
12、審判員周晉鋒,1983年12月23日出生,18806697375,迫害法輪功學員李順華、羅基、周華建、吳朝棋、林麗珍、林燕梅、林立盛、黃柱峰。
茂南區檢察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人民北路5號
郵編:525099
檢察長麥海泓,1979年9月15日出生,13580089895
副檢察長李傑,1969年6月1日出生,13922033039
副檢察長羅廣森,1976年9月28日出生,13509929038,迫害法輪功學員羅基。
副檢察長戴建蘭,1980年7月26日出生,13580018183,迫害法輪功學員吳有清、朱石雄、周其雪
政治部主任郭亮,1971年12月20日出生,13702862628
紀檢組長陳維紅, 1967年1月16日出生,13809768157
檢委會專職委員曾振強,1966年7月15日出生,13926708399,迫害法輪功學員廖玉英
檢委會專職委員黃曉豐,1982年3月3日出生,13432333244,迫害法輪功學員曹君藝
第一檢察部主任高金聲,1980年8月7日出生,13580000506,迫害法輪功學員吳朝棋、林麗珍、林燕梅、黃柱峰
第二檢察部主任張曉麗,1983年6月10日出生,13922030931,迫害法輪功學員吳朝棋、林麗珍、林燕梅、梁遠勝
第四檢察部主任黃夢園,1986年2月19日出生,13790938808,迫害法輪功學員吳有清、林立盛、梁廣珍
第一檢察部副主任蔡林輝,1987年1月20日出生,18023997633,迫害法輪功學員朱石雄
第二檢察部副主任余華丹,1983年9月10日出生,13432379832,迫害法輪功學員林武、俞濤、梁遠勝
第三檢察部副主任呂妙玲,1986年10月7日出生,15820170109,迫害法輪功學員羅基
檢察員楊顯德,1984年10月10日出生,15119704280,迫害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