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陽市常委、副市長仇珂靜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八日湖南省消息,湖南省邵陽市委常委、副市長仇珂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仇珂靜,女,苗族,一九六九年十二月生。主要履歷:曾任共青團邵陽市委組宣部部長、邵陽市旅遊局副局長、邵陽市台辦主任等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任邵陽市北塔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七年,任邵陽市北塔區區委書記;二零二零年,任邵陽市副市長;後任邵陽市中共常委、副市長;二零二五年五月八日被查。期間,仇珂靜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仇珂靜任湖南省邵陽市副市長、邵陽市北塔區委書記、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早晨六點多鐘,邵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糾集北塔、大祥、雙清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同時綁架王五秀、顏淑洲、雷麗華等法輪功學員、搶劫財物。其中王五秀,二零一零年被邵陽北塔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在邵陽市看守所與湖南省女子監獄受到各種摧殘,出獄時有白血病,醫生表示最多能活一個多月。由於「六一零」的不斷騷擾,年僅四十九歲的王五秀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突然含冤離世。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報導,邵陽市政法系統撥下鉅款,給本市九縣三區(北塔區、大祥區、雙清區)派任務、分指標,企圖對本市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他們對此事蓄謀已久,在新邵縣黨校培養了一大批年輕人,由李奇玲(邵陽市原「六一零」負責人,其退休後,又被返聘,繼續參與迫害)帶領原洗腦班所謂老師,親自授課,傳授其邪惡經驗。
◎在邵陽市洞口縣高沙鎮,從二零二一年七月三日開始,原邵陽市「六一零」負責人李奇玲(男,65歲左右)、高沙鎮綜治辦主任楊琪(男,24歲)、雲豐村書記楊華(男,50多歲)等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蔣金桂(女,60多歲)、向南石(男,60多歲)、粟太貴(男,70多歲)家,在這三個人家裏說:要你們三個人到鎮裏辦「學習班」(即洗腦班)。
◎二零二二年六月底,邵陽市一對家住工業街,七十多歲的戴姓老年法輪功學員夫婦被非法抄家關押。據悉,不法人員跟蹤監視邵陽市很多法輪功學員長達數月,甚至更長時間。
◎邵陽市法輪功學員劉愛華女士,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下午4點左右,在邵陽遭從長沙來的警察綁架。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長劉冬生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湖南消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長劉冬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和調查。
劉冬生,一九七七年九月出生,湖南省衡南縣人。主要簡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湖南省龍山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龍山縣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長。期間,劉冬生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冬生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田曉紅,日本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田曉紅為操辦女兒婚事,回湖南省龍山縣老家。她回國前,郵寄了一箱真相資料,準備發給家鄉的父老鄉親,結果資料被非法扣押。田曉紅回去後,被當地警察跟蹤,四月一日被桶車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58歲的法輪功學員肖永康女士,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多次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遭冤刑十年多。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下午四點多,肖永康在賣菜時給一老人講真相,跟蹤她的便衣叫來三角岩派出所警察,對她一頓拳打腳踢,戴手銬,強行拖走。肖永康被非法關押到湘西州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肖永康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她上訴後,又被湘西州中級法院枉法裁決:維持原判,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又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聶景霞,女,61歲,保靖縣人,土家族,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做生意。她在修煉法輪大法前,在生意場上爭名奪利,斤斤計較,弄得身心俱傷,患有嚴重鼻炎、咽喉炎、痔瘡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聶景霞身上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她整個人發生了根本的轉變,人變得善良,做生意公平交易,老少無欺,證實大法的美好。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兩男一女便衣闖到賣衣店綁架聶景霞。據悉,三個警察試圖哄騙聶景霞走出賣衣店門面,聶景霞拒絕。便衣們威逼說,如果不出來,就叫全巷子賣衣人都來看。聶景霞走出來後,即被警察綁架,劫持到湘西自治州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花垣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聶景霞。家人請的親友辯護被法庭無理拒絕。聶景霞被花垣縣法院非法判處四年。
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吳錦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湖北省消息,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吳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吳錦,一九六九年十月出生,湖北紅安人。主要履歷:曾經任宜昌市招商局局長,當陽市市長;二零一三年,任天門市市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天門市市委書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黃石市市委副書記,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黃石市市長;二零二一年八月,任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期間,吳錦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吳錦任湖北省天門市市長、湖北省荊州市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天門市拖市鎮法輪功學員金瓊娥在天門市南站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天門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八個月。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天門市法輪功學員王用玲、唐還香、陳還先、潘國強、倪培珍、胡新娥、劉運枝、朱望英、吳社軍、程平等遭天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天門市皂市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騷擾。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天門市盧市鎮北河村法輪功學員楊煥才遭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天門市拖市鎮法輪功學員金瓊娥在天門市黃潭鎮向民眾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於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仇運鳳、王美卿、劉新安、鄧詠梅,於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上,開著汽車在馬山(荊州與當陽、枝江交界處)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時,被當陽市(屬湖北省宜昌市管轄)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當陽市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達了非法判決書:仇運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王美卿被非法判刑兩年二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劉新安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鄧詠梅被非法判刑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
◎荊州松滋市法輪功學員劉玉娥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綁架,被強制洗腦迫害,後被劫持到荊州市公安縣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被非法開庭。二零二二年二月,得知劉玉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六千元。
◎荊州市荊州區白龍村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因去外地講法輪功真相,被當陽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王美卿被當陽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零二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王美卿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當陽市法院將王美卿家裏一張農業銀行卡裏2321元全部扣了,將另一張農信銀行卡裏面僅有的157元扣了,並將一張郵政銀行卡裏全部的2390元(是放在當陽市看守所供王美卿先生買生活用品的)扣了,還凍結了此卡。法院人員還恐嚇、逼迫家屬將剩餘的1132元罰款補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日,家屬收到當陽法院專遞,當陽市法院稱已將王美卿定為失信人員,拉入黑名單,公開向社會公布:不准旅遊、坐船、乘飛機、擴建房屋、高級裝修房屋、子女就讀高檔私立學校等等。
◎二零二三年五月,荊州市荊州區法輪功學員柳萬珍、熊元珍被荊州區東城派出所非法起訴到荊州區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上旬,荊州市公安縣法輪功學員謝聖英被公安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企圖將她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迫害,因謝聖英體檢時出現高血壓症狀,被警察送入荊州市某醫院住院十三天,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荊州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