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李紅住處至少有兩人對她進行監視,她外出時也一直尾隨。李紅給跟蹤者講真相,告誡他們:按照法律,不論是誰,將法輪功污衊成邪教者已經涉嫌構成誹謗罪,法輪功學員可以依法進行控告。
然而七月二十一日,李紅一早出門又被跟蹤,在公交車上跟蹤者嚴密監視李紅的一舉一動,並一直在用手機彙報,李紅告訴他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跟蹤非法,私自拍照等等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與肖像權。而這些跟蹤者稱,從二十日起跟蹤她三天,每天到手三百元。
李紅女士兩次遭非法判刑
李紅出生於一九七五年,現年50歲。她約於二零零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良多,偏頭痛等老毛病全好了。李紅是四川人,在上海工作已經數十年,是一家軟件公司的財務人員。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清晨,徐匯分局國保、湖南路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綁架李紅,藉口是她在微博、海外博客等上發表真相文章。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上海市徐匯區法院對李紅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李紅上訴後,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再次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監獄迫害。李紅家屬曾委託北京律師申訴,受到阻撓。李紅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出獄。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李紅用掛號信分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等幾個寄出申訴狀,要求依法撤銷對她的非法判決,宣告本人無罪,歸還法輪功書籍等個人合法財產。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李紅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然而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李紅被上海普陀區曹楊派出所警察綁架,十月十五日被普陀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據李紅的律師了解,普陀區檢察院和普陀公安分局開了會,要把李紅這個案子當典型抓。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李紅被靜安區法院當庭非法判刑一年。
李紅女士頻遭跟蹤、監控、騷擾
李紅自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結束冤刑從普陀區看守所回家後,一直遭中共人員的跟蹤騷擾。
普陀區曹楊派出所警察多次穿著警服、開著執法儀與街道辦人員一起敲開李紅住處大門,邊說話、邊錄像。曹楊新村街道辦人員還在」十一」、「兩會」、「四二五」等等時期雇佣保安公司人員監視、跟蹤李紅。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李紅早上外出,發現有人跟蹤。這兩天都有陌生人坐在她出行的電梯口。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李紅因大姐意外身亡回四川老家,發現她妹妹的女兒從安徽到四川後,被上海市曹楊新村派出所社區片警周麗華加了微信,警察利用她妹妹女兒的微信一直在監控李紅的行蹤。李紅鄭重告訴她妹妹的女兒,不能這樣被人利用無意中成為迫害者的工具都不知道,直到她刪除了該警察的微信。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開始,李紅早上外出,一直有人跟蹤並被拍照。跟蹤者說是上海曹楊新村街道平安辦主任程小龍安排的。一月十四日早上,跟蹤者自李紅開門、出門就一直在拍照,並緊跟其後,自稱「警察」。李紅向其索要證件與法律依據未果。下午該跟蹤者尾隨至李紅工作的咖啡店,依然不顧勸阻肆無忌憚貼身監視並照相不止,對咖啡店店員聲稱自己是執行秘密任務,不但妨礙李紅工作,還嚴重影響咖啡店正常經營,甚至與其他仗義執言的顧客發生言語衝突,態度囂張。最後,咖啡店店員報警。接警警察到場,電話程小龍,跟蹤者才有所收斂,但已造成李紅無法完成當日工作提前離店。一月十五日,該跟蹤者依然在執行貼身監視李紅,並不斷拍照。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