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興寧市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機構編製情況

EMail 轉發 打印 安裝蘋果智能手機明慧APP 安裝安卓智能手機明慧APP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近兩年,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法輪功學員遭到嚴重司法迫害,多人遭非法判刑,如李卓中(十年)、廖苑群(十年)、謝育軍(五年)、廖娟娜(五年)、何新芳(四年)、羅仕雅(兩年)、羅素玲(一年九個月)等。以下是興寧市公、檢、法機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構成等情況,希望能對外界了解興寧市迫害情況有所幫助。

興寧市公安局

興寧市公安局有幾百人,其中有一個副局長或政委分管國保大隊,一個副局長管看守所。簽拘留、發搜查證,必須由公安局局長批准、簽發。

興寧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簡稱國保大隊),由三個中隊組成。二零二四年初,這個國保大隊總共只有十幾個人,包括大隊長、教導員、副大隊長(三人),中隊長(三人),指導員(三人)、副中隊長(三人),一個副大隊長負責一個中隊,整個國保大隊基本上都是官,沒有多少兵。

以下是二零二四年初興寧市國保大隊名單:
大隊長:羅東
教導員:陳錦榮
副大隊長:幸政權、陳頌東、陳思漢
一中隊:中隊長張常青,副中隊長宋博,指導員:李映林、黃海權
二中隊:中隊長謝宏泰,指導員王志兵
三中隊:中隊長彭遠生,副中隊長劉平、指導員:肖勁、李立彬
(註﹕很多縣、市、區級國保大隊人員名單,一般只有十至十四人,最少有兩個中隊。)

派出所必有一個副所長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

興寧市公安局每次預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等行動,一般由三方組成:國保大隊三人(一個國保副大隊長或教導員帶頭)、所在地派出所一人(一般是副所長)、居委(村)、鎮(辦事處)一人(不一定有)。若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國保大隊會增加到五、六人。

因舉報等臨時性的綁架行動,可能由110(公安局指揮中心)通知派出所與巡警大隊(以派出所為主),將人綁架到某派出所審問,不代表所有人員是這個派出所的。國保大隊會臨時借用這個派出所。

興寧市國保大隊長一般不出面綁架。幸政權是國保大隊其中一個副大隊長,他也是受國保大隊長指揮的。另兩個副大隊長陳頌東、陳思漢也參與迫害,陳頌東、陳思漢以前不是在國保大隊,當國保副大隊長時間較短。以前宋允、刁碧立、賴思建是副大隊長,估計現在已經退休。

國保大隊可能是分片負責。幸政權、張常青、宋博等應該負責興田街道辦等鎮,謝宏泰負責大坪鎮。

興寧市政法委

興寧市政法委含以前的「610」辦(現稱反邪教工作室),有行政編制,一般只有十幾人,大多數是官,只有個別的普通成員,含政法委正書記、副書記(約三人),不含外單位兼職的(如公安局長兼政法委第一副書記、法院院長與檢察長、司法局長兼政法委委員)。

其中一個政法委副書記分管反邪教工作室。反邪教工作室只有一個主任,個別縣有副主任(早期「610」辦有副主任),與一個普通成員,二十年來基本都是這樣。

政法委「610」的人一般不出面綁架騷擾,只是指揮,早期辦洗腦班有出面指揮綁架,現在沒有了。

興寧市檢察院

興寧市檢察院的編制有幾十人。

第一檢察部大約不到十人,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案件,提起公訴。(以前沒有第一、第二檢察部,是公訴科提起公訴。)檢察長批准逮捕。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法院的一個副院長分管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負責迫害法輪功案件。

興寧市各鎮與辦事處

興寧市各鎮編製都有一個綜治政法辦公室主任,一個副鎮長分管綜治辦政法辦。

村與居委編製有三至五人,其中有一個是治保主任。

(責任編輯:顧元)

(c) 1999-2025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