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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鞍山市張光媛女士生前遭受的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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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張光媛女士,二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四年(九年、五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慘無人道的摧殘,幾經生死,經常休克,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含冤離世,終年55歲,去世前四天,肚子疼痛,不能排便。

張光媛(張光園),出生於一九七零年一月二十五日,家住鞍山市立山區靈山街道。她為了向世人講清真相,將真相傳單送到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世人手裏,二十六年來,多次遭到綁架、洗腦、非法拘留、非法判刑、數種酷刑折磨等迫害。她兩次被非法判刑,在遼寧省女子監獄累計遭到長達十四年的摧殘,被迫害後多次出現高血壓、心臟病、經常休克,不給保外就醫還逼著奴役幹活。

以下是張光媛女士生前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多次被綁架關押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張光媛進京上訪被綁架、非法拘禁,鞍山靈山派出所警察進京將其接回,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早晨,片警小尹帶人來敲張光媛家門,她沒給開門,等片警走後,準備離開家時,在樓洞被蹲守在那裏的居委會人員攔截,被綁架到鞍山市勞動教養院洗腦班迫害,張光媛絕食絕水抗議迫害,一週後,闖出邪惡黑窩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月,片警小尹又來敲門,開門後,張光媛被綁架帶走,被關進鞍山第三拘留所。在拘留所,張光媛絕食抗議了十五天,被非法關押到第十七天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又是片警非法闖入,把她綁架後,非法關押在鞍山第三拘留所。十二月二十七日,鞍山第三拘留所大門神奇打開,鞍山市十九位法輪功學員通過層層關卡和人員看守正念闖出,張光媛就是其中一人,不法警察全市抓人,張光媛無法回家只能被迫流離失所。

二、被枉判九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遭殘忍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張光媛同弟弟張光亞一起在資料點被綁架。同年九月,她被立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弟弟張光亞被非法判八年,張光媛十一月被劫持至遼寧省女子監獄。

張光媛二零一三年投書明慧網說:「我被綁架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當天,因拒絕所謂認罪,不說報告詞,被關進倉庫;接著又被強制『轉化』迫害。幾個月後我絕食,五天後被強行拖到醫院綁在『死人床』上灌食,女監的『死人床』是把人的手腳緊緊的綁在床的四個角上,胳膊,腿繃直,無法彎曲,右手為了量血壓方便,綁在床邊上,大小便都在床上接。一個月後丈夫和孩子來看我,當惡徒把捆綁我手腳的布條解開時,我的胳膊、腿已經完全不聽使喚,腿無法行走,手抬不起來……」

當時張光媛被非法關押在五大隊,五大隊惡警賈迎春一心想利用「轉化」法輪功升職,她指使重刑犯人侯緒紅、張文豔等人,用盡各種邪惡手段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五監區惡警於成水、石志紅指使犯人殘酷毆打張光媛。惡警賈迎春令犯人侯緒紅等人扒光張光媛的衣服,將張光媛綁到凳子上凌辱,同時暴力摧殘張光媛。

張光媛拒絕轉化,絕食抗議迫害,五天後被強行拖到醫院綁在『死人床』上灌食,女監的『死人床』是把人的手腳緊緊的綁在床的四個角上,胳膊,腿繃直,無法彎曲,右手為了量血壓方便,綁在床邊上,大小便都在床上接。張光媛兩臂吊綁在「死人床」上,受盡酷刑折磨,血壓升至二百多,心臟病突發昏死多次。五十多天後,張光媛被放回車間。張光媛在四肢麻木不靈、血壓仍在二百多、心臟病經常發作、身體極度虛弱的狀態下,五監區惡警於成水、吳燕、賈迎春仍然強迫張光媛每天幹十六、七個小時的勞役。張光媛多次昏死在車間,被犯人抬到醫院搶救。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五監區惡警指使犯人將張光媛綁上,成大字形並把嘴塞上打,致使張光媛身體出現血壓升高、心臟病症狀,惡警賈迎春是這次直接參與迫害的元凶。

二零零五年年末,五監區解體,張光媛被轉到四監區,這裏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隱蔽,他們利用兩名邪悟的人(已被「轉化」),用假經文欺騙迷惑了一些法輪功學員,在高壓下引誘她們走上歧途,對於實在不「轉化」的學員她們就撕下假面具,用罰蹲,罰站,長期不讓睡覺,毆打等邪惡手段。

三、再次被枉判五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遭殘忍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張光媛、張偉華、高洪波在立山大藥房附近行走,一個叫何海濱的人主動向張光媛要她手上的台曆,張光媛便把台曆贈送給他(這本台曆張光媛是要送給同學用的),何海濱拿到台曆後跟蹤尾隨他們三人到家,並構陷舉報。次日,張光媛、張偉華、高洪波贈送給邊國忠一本台曆,再次被邊國忠構陷,被跟蹤尾隨的警察綁架至鞍山立山區深北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張光媛、張偉華、高洪波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訴;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審,庭審間法官李月光剝奪律師辯護權利,剝奪法輪功學員的申辯權利,法輪功學員解聘律師,阻止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上午十時,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再次對法輪功學員張光媛、張偉華、高洪波非法庭審。三名法輪功學員都講出了自己因為身體不好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都得到了康復。高洪波說自己以前手腳冰涼,夏天怎麼熱也不出汗,修煉法輪功以後,症狀都消失了!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修煉法輪功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低頭無語、公安旁聽的人聽的都呆了!律師指出此案件錯用法律、證據無效且不具有關聯性、程序違法且案件明顯邏輯錯誤。律師還指出此案件涉嫌釣魚執法。用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為非法證據,不能被採信。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藉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張光媛、高洪波、張偉華遭鞍山市立山區法院誣判五年、三年、五年,上訴至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被非法維持冤判,十二月五日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在五年的時間裏,張光媛又一次次經歷了生死的殘酷迫害,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巨大的傷害。特別是在二零二零年七月,整個監區進行所謂「清零轉化」,開始殘酷迫害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當時遭迫害較嚴重的法輪功學員有張光媛(鞍山市)、徐麗(大連市)、張偉(丹東市)、金翠秀(營口市)、吳麗賢(撫順市),在洗腦期間不讓她們洗漱,每天坐板體罰,多次遭到犯人杜金娟(丹東市)、張睿的毆打。

二零二二年張光媛走出邪惡黑窩,回到家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時,張光媛正值青春,只有二十九歲的她,開始遭受長達二十六年的殘酷迫害,老人、丈夫、孩子及家裏的親人都受到了巨大的壓力和痛苦的精神及肉體的折磨,每日在擔驚受怕中煎熬度日,因為每一次的敲門聲都會面臨著被抓的危險。張光媛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含冤離世,去世前四天,肚子疼痛,不能排便。

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鞍山市(含海、台、岫)被各種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為:綁架1314人次、非法勞教339人次、非法判刑278人次,最長刑期達無期徒刑;被監視居住、關洗腦班、軟禁、非法拘禁、行政拘留、刑事拘留1093人次;被關精神病院迫害有6人;失蹤9人(7人確定);迫害致死或含冤去世的法輪功學員人數至少58人;致瘋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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