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女子監獄強調:不罵就不讓見
二零二六年十月份,林金麗家屬得到通知,可以去監獄會見。每個月十四號是法輪功學員會見日。林金麗家屬坐車從哈爾濱到揚州,千里迢迢準備會見。在十月十四日,林金麗家屬在南通女子監獄前台,辦理會見手續,遞交自己的身份證與林金麗的關係證明。
監獄工作人員要求家屬必須出示,當地派出所給開的不煉功的證明,證明家屬不修煉法輪功,否則不讓會見。林金麗哥哥說:之前帶手續時,你們也沒有提這個要求啊?再說了哪有派出所會給開這個證明?開不出來。對方說:如果開不出來證明,就必須罵法輪功或者罵法輪功創始人,才能給你辦接見手續;否則不在會見卡上蓋章,意思是不罵不讓會見。
林金麗哥哥對這種要求,覺得非常吃驚,說道:我從幼兒園開始,從小到大所有老師都教育我做個好人,不讓罵人,你們作為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竟然逼我罵人,這是甚麼素質?不讓罵人還不讓會見?哪有這個道理。我千里迢迢來看望妹妹,你們應該看我的手續合不合規,合規就應該讓我會見,而不是讓我罵人。
監獄人員不看手續,而是反覆強調,必須得罵,不罵不行。林金麗哥哥說:我憑甚麼要罵人?我從小到大從來就不罵人。不讓罵人還不讓會見,你這裏是甚麼組織,是國家機關嗎?國家機關就這種素質?連稍微有點品味的黑社會都不會這麼幹吧?對方於是開始打電話,一會兒出來兩個女警察,一個矮胖的女警估計是當官的,繼續說:我們這裏就這個規矩,你對法輪功是甚麼態度?林金麗哥哥說:沒有態度,我都不了解,我憑甚麼要罵?對方說:法輪功是×教,你知不知道?林金麗哥哥說:你拿出文件給我看,哪條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了,找出來給我看,我看要正式的文件,帶紅章的。我會見林金麗是合法的行為,你們應該看我會見手續對不對?而不是要求我罵人……?對方不吱聲了,然後有警察開始擺弄電腦。
不管林金麗哥哥怎麼說,對方裝作沒有聽見,只是反覆說:不罵就不讓見。最後林金麗哥哥無奈只得返回。公道自在人心,當時大廳所有人(其餘家屬,及警察)都見證了這一幕。林金麗哥哥出來之後,從大廳裏出來兩個家屬,私下對他說了句「說的好!」。
兩條藍牙短信成「罪證」 林金麗在揚州被枉判三年半
林金麗,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出生,家住哈爾濱市道外區。二零二五年八月十日,她與女兒在揚州市旅遊時遭警察綁架,被關押在揚州看守所。頭三天,她絕食抗議,後遭強制洗腦,但始終堅持信仰。關押期間,揚州檢察院人員多次提審她,欺騙、恐嚇稱:「認罪可以輕判,不認罪就要重判。」與此同時,揚州警察跨省趕到哈爾濱,對她家實施非法抄家。十餘名警察闖入家中,翻查一無所獲,最終抄走一個長方形盒子,並誣陷稱「這個盒子可以屏蔽手機信號」,將其作為所謂「證據」。
抄家時,家中只有一老一小兩人:老人是林金麗近80歲的母親,患小腦萎縮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小的是林金麗的姪女,因林金麗被綁架而來照顧奶奶。警察不顧老人病情與孩子的驚恐,反覆追問是否還有法輪功資料、是否藏匿。他們持續數小時套話,導致兩人極度緊張、害怕,正常生活被嚴重擾亂。
林金麗的哥哥回家後,警察搶走他的車鑰匙,企圖搜車。他意識到這是非法侵佔私人財產,立即撥打110報警。警察隨後才將車鑰匙歸還。警察回揚州後仍多次給她哥哥打騷擾電話,恐嚇式追問「是否還有東西」「資料是不是轉移了」等,使他精神壓力巨大,一邊照顧老母親,一邊工作,還要應付警察的騷擾。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廣陵區法院非法對林金麗開庭,家屬從外省趕到揚州,申請作為辯護人,卻被法院拒絕。庭審僅約四十分鐘,法官機械念文件後草草結束,家屬被迫成為旁聽者,不允許發言。
第二次庭審原定五月二十二日,法院提前兩天通知家屬與律師準備開庭。家屬與律師再次從外省趕到揚州,卻被告知:開庭取消。大量路費、住宿費、律師差旅費全部白白損失。六月二日上午,家屬與律師第三次從外地趕赴揚州。庭審中,每當律師試圖發表意見,法官立即打斷。當律師再次追問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法律依據時,法官竟公開說出震驚全場的話:「今天不談法律,只談怎麼判。」庭審再次在約四十分鐘內草草結束。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廣陵區法院非法判林金麗三年六個月,並勒索罰金一萬元。連律師都表示:「這是重判了。」
林金麗被非法關押後,她近80歲的母親只能由其他家人輪流照顧。她家人既要工作,又要隨時準備趕赴揚州處理案件,身心俱疲。
相關信息:
廣陵區檢察院公訴人:尹莉萍,電話15052585800 (1978年1月19日生)
廣陵區法院法官:馮傑,女,電話13815830617 (1986年11月27日生)家庭住址:廣陵區安康路53號文昌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