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半牢獄與家庭悲劇
苗建國,一九六四年八月生,錦州鐵路東車輛段職工。他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為人和氣,幹活實在,是車間的業務骨幹,是有口皆碑的好人。苗建國卻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綁架、拘留、關洗腦班,遭非法勞教、判刑共八年半牢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由於苗建國被綁架,他懷孕的妻子受到過度驚嚇,胎盤早剝,造成八個月的胎兒死亡。二零零二年,苗建國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苗建國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苗建國在家中被錦州市凌河區紫禁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來他又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二四年再遭綁架,入室抄家與多人被捕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苗建國在家中遭錦州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人員李蕾、張闊夥同大薛派出所警察等8人入室綁架、非法抄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周麗娜,當時她去苗建國家借用電源給電動車充電,跟蹤而至的太和區國保警察綁架了他們兩人。此前,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錦州市太和區國保大隊李蕾等人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桂令(60多歲)、王舟山、孟春英、劉玉榮(62歲)、許清焱、劉景菊(70歲左右)、靖素明(73歲),其中孟春英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以「退休申請」為藉口的構陷
苗建國次日遭非法刑拘,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迫害的藉口是:苗建國向原工作單位提出辦理退休手續,原單位辦公室主任張秀山稱申請書裏含有宣傳法輪功、詆毀國家幹部的語言。苗建國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參加工作,二零零二年遭非法勞教迫害,被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不給辦理退休手續。苗建國二零二四年七月要求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情況說明」,其中講述了他本人及家人遭迫害事實。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苗建國遭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三日,錦州市太和國保向凌海市檢察院移送非法起訴,辦案人李峰、張闊。十月三十日,凌海市檢察院對苗建國提起非法公訴(凌檢刑訴[2024]Z21號。檢察官:李峰、李東宇。十一月四日,凌海市法院正式立案。苗建國的家人因屢遭警察騷擾不敢過問此案,沒有為苗建國聘請律師。
二零二五年非法庭審:自辯信仰合法,仍遭枉判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苗建國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出庭公訴人李藝聰,檢察官助理孫熙彤。苗建國為自己辯護,指出法輪功不是邪教,信仰法輪功合法。四月十六日,凌海市法院作出(2024)遼0781刑初226號判決,非法判苗建國五年,勒索罰金6000元。主審法官田放,陪審員王悅、李媛,法官助理鐵言,書記員劉新宇。
四月二十四日,苗建國不服一審法院的枉法判決,提出上訴。錦州市中級法院下達(2025)遼07刑終66號裁定書,非法裁定駁回起訴,維持原判。審判長李合軍,審判員宋鐵明、孫瀟,法官助理王一贏,書記員鳳丹丹。
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五年獲知遼寧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16人,至少77人被非法判刑;至少368人次被綁架,至少276人次遭騷擾。5人被「收監」迫害;5人被「取保候審」,4人被「監視居住」,2人為躲避迫害被迫流離失所。警察綁架搶劫法輪功學員總計金額174,205元,法庭勒索罰金總計49萬元。遼寧省仍是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