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良生被非法判處兩年徒刑,勒索罰款五千元,已被劫持到四川樂山嘉州監獄;
◎ 賴宗萍被枉判兩年、緩四年,勒索罰款四千元;
◎ 李秀華被枉判兩年、緩三年,勒索罰款四千元;
◎ 陳火明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
◎ 卓小瓊被非法判刑一年、緩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
王良生今年五十四歲,他與妻子賴宗萍共同經營一家理髮店。陳火明,男,於二零零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綁架經過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內江市東興區公安分局約二十名警察同時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實施抄家、綁架。
◎ 王良生、賴宗萍夫婦在理髮店工作時被綁架;
◎ 李秀華在家中被綁架;
◎ 卓小瓊亦在家中被綁架;
◎ 陳火明被綁架的細節不明。
據悉,警察在行動前已對綁架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期非法監控。
隨後,其他被綁架的學員陸續回家,但王良生一直被關押在內江市看守所至今。在此期間,內江市東興區公安分局與當地檢察院、法院相互勾結,持續羅織材料,濫用「刑法三百條」對王良生、賴宗萍、李秀華、陳火明、卓小瓊進行司法陷害。具體過程仍有待進一步查明。
法輪大法簡介
法輪功(法輪大法)是上乘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指導原則,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使修煉者在短時間內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有益家庭、社會,是合法的。
迫害背景
中共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持續至今已有二十七年。期間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造成巨大傷害,也給國家與社會帶來深重災難。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為自己討還公道,也是為了匡扶社會正義、維護人類良知。未來法制重建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面臨正義法庭的審判與終身追責。
此前,王良生和妻子賴宗萍多年來被迫害的事實,請見《四川省內江市法輪功學員王良生被囚看守所一年多》。
相關信息:
內江市中區法院信息:
訴訟服務熱線電話:0832─12368 辦公電話:0832─5099526 0832─5099040
院長 鄭強
副院長 蔣迅 鄧鎮兵 程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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