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豔,53歲,吉林省舒蘭市平安鎮人,一九九六年有緣修煉法輪大法。她修煉後道德提升,身心淨化,如:心臟病、胃病、腎積水、膽囊炎、婦科病、血液病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很快達到無病一身輕。
在公安局、勞教所遭非人折磨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日(正月十四)王洪豔被野蠻抓捕、送到舒蘭國保大隊,遭毒打。一個叫李甲哲的拿來辣根要向王洪豔鼻子裏灌,辣根濺到她眼睛裏,眼睛立刻充血,她痛苦的大喊。王洪豔後來被綁架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三月二十七日,她被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也稱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因為不配合照相,她遭到拳打腳踢,被用電棍電臉、耳朵、脖子及皮膚敏感部位。在勞教所王洪豔遭受電刑等酷刑,並因為制止警察行惡而被非法加刑一個月。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舒蘭市平安鎮派出所警察沒有出示任何手續與證件,強行闖進王洪豔家,因為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證據」,他們就氣急敗壞地打王洪豔,並把她強行綁架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王洪豔不配合迫害,絕食抗議,不承認迫害。警察幾經折騰,意圖把她送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最終沒能得逞,只好把王洪豔送回家。王當時瘦得只有幾十斤,已經皮包骨了。
在看守所、監獄遭受的非人折磨
二零一一年六月,王洪豔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她先被綁架到吉林市看守所,她絕食一百多天。在這一百多天裏,他們用盡了手段迫害她:包括她每天被抬出去灌食二、三次,被經常抽血,被使用束縛帶、睡水褥子、往肺裏插輸液管、十月份很冷時每天被放在水泥地上冰四五個小時等等。王洪豔被三次打毒針。第三次毒針剛打完一會,王洪豔感到從四肢末梢,冰凍的感覺迅速蔓延,走到哪裏,哪裏就沒有知覺,幾分鐘後就到胸口了,氣喘上來回不去,氣若游絲,說不出話,舌頭硬,翻白眼。
二零一一年十月,王洪豔被強行用擔架抬進了吉林省女子監獄,獄警和犯人用各種方式折磨她:把她四肢固定在光板床上,前後窗開著凍她,她感到有千萬根的針在扎她,等等。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傳播大法的福音,福益他人,應該是受到尊敬、欽佩的。法輪功弘傳100多個國家,在哪裏都受到歡迎,只有中共在迫害。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以各種運動害死了八千萬中華兒女,而且歷來卸磨殺驢,參與迫害的人被中共這個魔鬼利用完了,就會被拋棄,不僅面臨法律的制裁,還要遭受天譴。
不管人相不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這些正反面的教訓太多了,這裏不再贅述。善待法輪功學員,會給自己及家人帶來福報。相反,迫害修煉人,一定會給自己及家人帶來厄運。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及相關人員,希望你們守住良知,停止迫害,給自己創造好的未來。
長春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即長春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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