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為私為我的根本執著中超脫出來
修煉前,我一身重病,無藥可醫,醫院判了我死刑。修煉後,我的病一夜之間不翼而飛,是師父救我出苦海。我看到父母、兄弟姐妹都因為身體的原因在老病死中痛苦,我不明白他們為甚麼不修煉法輪大法?我逐一告訴他們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親人們都不同成度的相信和受益。但當再次出現身體的病症,有的人就不太相信大法。我一直迷茫:他們怎麼就不走入修煉呢?!真會受益呀!
修煉二十多年以後,我的身體也出現點病症魔難。我突然發現,我對大法的根本認識真的就停在這裏:我執著大法能給我一個好的身體,我更希望我的親人也從中受益,可親人們就是不買賬。是我想利用大法給親人消災消難,同時自己也在享受修煉大法給自己身體上、家庭上、方方面面帶來的美好,是我的根本執著沒有去。
還有,我遇事都是用人情、人念看問題,遇事不是站在法上;遇到問題不用法衡量對錯,總是誰誰和我不錯,用人情處事。在與人的交往中,我常常看誰誰跟自己的觀念一致、誰誰在情感上理解我、誰誰總能給予我精神或物質上的幫助,我就願意與之交往、配合,並給予對方物質或精神上的回報。
誰來找我辦事,我認為是對方看的起自己,所以有求必應;我家成了大家的客棧,誰來我都盡我所能招待。所以,有人來找我去陪她去逛街,陪她訴說心裏的不滿;還有的人閒情難忍,我可以去填補她的孤獨;誰家兩口子打架了,我也去勸勸。因為我學法少,遇事不在法上,被奪去了很多寶貴的時光,也失去很多救度眾生的寶貴機緣。
以前,我總覺的自己能力強,誰有事找我就去,好像很忙,給這個同修看看電腦,給那個同修裝修煉交流語音,認為別人的事求到我就應該去,這才是無私。到頭來,自己忙的沒有時間學法,更不用說修自己了。通過學法,看明慧網交流文章,我認識到:每個人的路得自己走,如果到最後還是甚麼事都依靠別人,自己不走出自己的路是不正的。我學會了不用人心去依賴任何人,也不因為自己的顯示心、歡喜心讓同修依賴,起人心。
以前我總是在同修的圈子裏忙事,現在我真該靜心修去人情、人心、人念了,有時間就應該多去救人。我不再追求表面的轟轟烈烈,不在情中虛度光陰,遇事用法衡量,不在法上的事,堅決不去迎合。我認識到執著人的東西,就不能把眾生裝在心裏,就淡忘了用生命簽下的神聖誓約。
二、用慈悲對待每一位同修和眾生
以前我總是能看到同修不好的思維,看到他們的執著,形成了我的執著,並用我看到的這個人的缺點評判他們,給人下結論:他就是這樣的人。後來通過學法,聽明慧交流廣播,我覺對我不能承認每個人負面的東西,這些都是舊勢力強加給眾生的。我應該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送達每個生命,真、善、忍的光輝就會照亮我們的空間場。我就看每個人的長處,不承認負面的東西。用真、善、忍的法理指導自己,善待每個生命,而不是像舊勢力那樣,只想改變別人不想改變自己。
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中,我會時時警惕我發出的每一念,當自己感覺痛苦、不快時,是有私了,包括我的名、利、情等等,其實都是非自己,都是人的根本執著。當明白這一點時,我立刻釋懷,甚麼受到不公、冤枉、屈辱,都是虛無的假相。所以,修煉也就簡單了。
我接觸過一個年歲很大的同修,他曾莫名的跟我發脾氣。我也聽別人說這位大爺(同修)脾氣不太好,我就斷言這位老大爺脾氣不好、倚老賣老,這麼大的脾氣還沒有修下去。
一次,為營救同修,我去找老大爺配合。我去了大爺家,看到了我不知道的大爺的另一面。他很多次去公安局、派出所、監獄營救同修,正念很強。大爺說了他請律師營救同修的過程,又講了他怎麼去很遠的地方去見被非法關押同修的體會。表面倔強的他,面對警察慈悲又有禮貌,不是倚老自居跟人家硬抗,而是從法律方面及大法真相方面使警察佩服。大爺的智慧與膽識幫助了很多人,我真的刮目相看這位老同修了,而且我發現大爺的脾氣很好,不是我斷言的那樣。
還有一位大哥同修,他傳統文化懂的多,張口就能來一段古代的故事。我心裏認為:這位大哥法學的不多,就會講傳統故事。通過接觸,我發現這位大哥修的很紮實。他每日一餐,吃的很簡單。很有錢,但從不花錢自己享受,常年都是很樸素的衣服,很少買新衣服。他個人修煉很嚴格,所以很少被迫害。
一次警察去他家,因為家裏有同修,大哥(同修)不讓警察們進屋。為了保護同修,他跟著警察去了派出所。在派出所,一個警察說:「你們就不應該信甚麼真善忍,法輪功不好。」大哥問警察:「你是警察,我是老百姓。你說真、善、忍不好,請你告訴我甚麼是好的?真、善、忍不好,那就是假、惡、鬥好?」那個警察被問住了,手指著上方說:「是上邊讓我這樣幹的。」警察讓大哥回家了。通過與大哥的交流,我看到了自己修煉的不足,我有很多現代行為觀念要歸正,更要修去所有貪圖享樂的心。
我又去了一個我認為「不太理智」的男同修家,這次我真誠的放下自我、先入為主的觀念,虛心請教。男同修像變了一個人,對我很友善。他講了在看守所裏救了十八名警察,也講了他很多正念正行的例子,並給予我正念的幫助。
通過了解,我發現了每個同修的優點,我懂得了去尊重每個同修,珍惜每個同修,我和同修的間隔打開了。看他人的優點真好,因為我會比學比修,看到自己的不足。
三、珍惜緣份 救前夫一家人
我因為修煉大法被迫下崗(失業),被非法勞教。前夫又氣又怕,在家把我的大法書燒了。我結束迫害回來後,他堅決反對我修煉,讓我選擇要家還是要大法,我說:「我都要。」他說:「不行,我承受不了。」我說:「大法給了我生命,我是不會放棄的。」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他就與一個有夫之婦在一起了。
前夫拉著我就去了民政局,他自己進去辦理了離婚手續。第二天,我回去取了幾本書。那個女人已經在家裏的炕上坐著。我甚麼都沒說,沒有氣,也沒有恨,只是很可憐他們。他們都很尷尬,我坦然的說:「是這場迫害使我失去了家庭。法輪大法讓我知道了怎麼做好人,我一身的病全好了,請你們千萬不要反對法輪功,一定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們才有美好的未來。」
後來前夫小腦萎縮,神志不清。他後來的媳婦一看他這樣,就走了。前夫的母親和弟弟管他。一天,同修給我打電話,說前夫的母親過生日,她遠方的女兒和兒子都來了,你應該看看他們。我說:「我應該去救度他們。」我買了很多吃的東西。
我去了他們家,來了很多人,原來的大姑姐、二姑姐、三姑姐、四姑姐、兩個小叔子,有的帶來一家人,有的帶著孩子,他們對我的評價都是很好,非常認可我,我給他們都做了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小叔子媳婦還跟我看了大法書,婆婆沒事就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之後我又去看了前夫兩次,讓他寫了鄭重聲明,因為他曾燒了大法書,罵過大法,他都同意了。不長時間,前夫去世了。之後,前夫的妹妹有病了,我又買東西去看望她,給她全家進一步講了大法真相。她說:「我永遠都承認你這個親嫂子。」大姑姐家的孩子都已經很大了,看見我,就拉著我說:「我就承認你是我大舅媽。」
婆家所在大隊的大隊書記說:「你看看人家某某(指我),那麼大量,前夫跟了別人,她還去看望他,還給錢、買東西。」
四、破除邪惡的勞教、判刑迫害
迫害早期,我因為給人講真相被舉報,國保大隊和派出所警察把我綁架。在看守所,我時時都在背法、發正念,我一直都在否定邪惡的迫害。我找到了是自己有怕心招來的迫害,我發正念清除骯髒的怕心。
我在靜中看到我被鎖在一個房子裏,我看到了房間的鎖頭,我發正念清除困境;我來到一個懸崖邊,我又發正念除去懸崖險境;我看到自己被鎖在一個大鐵籠子裏,我發正念。我的功力長,鐵籠子也在長。我長到天那麼大,鐵籠子罩在我身上也長到天那麼大,我精疲力盡。
我靜下來想:「不對勁,我不要甚麼鐵籠子,我應該跳出來。」我一把把鐵籠子抓在手裏,發正念清理,徹底銷毀掉,誰也不配管我。我明白了對待舊勢力就是徹底否定,不能在承認迫害中反迫害,我不能在籠子裏除籠子,我不再接受邪惡的各種迫害,我是大法弟子,誰也不配管我。
一天,來了很多警察,好像把我這個事看的很重。我心裏也有邪念往上翻:從我家裏搜來這麼多東西,邪惡要把我怎麼怎麼樣,可能得嚴重。我立刻否定,誰也不配!誰都不許動我!
警察來非法提審我,我能講真相的就講真相,不聽的我就發正念,我跟警察說的就是無條件放我回家。十幾天後,我被無條件放回家。回到家,家裏親人同修們打聽說我要被判很多年,他們都沒有信心我能很快出來。
一次,我因為出去貼真相標語被綁架到一個派出所,我不配合邪惡的一切要求。他們兩個人一班輪流非法提審我,我甚麼也不說。晚上我躺在水泥地上,值班的小警察用皮鞋捻我的手腳,用煙頭往身上燙,我就是不睜眼。
第二天早上,我無意間睜開眼睛,想來了就講真相吧,我就給他們講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迫害法輪功,我們通過修煉提升了道德,處處為別人考慮,與人為善。講了「天安門自焚」是中共栽贓陷害法輪功。他們聽明白了,說:「下一班人來,你還跟他們這麼講。」我明白了,這是師父點化我一定要救這些人。接著,每隔不長時間他們就換兩個人來,我就給他們講真相。他們都明白了,走的時候都說:「下一波人來,你還這樣講。」最後,所長也聽明白了真相。
一次,所長領著幾個警察把我調到外邊一處乾淨的土堆旁,我坐在中間,又給他們講了許多真相,所長說:「你說的有道理,我們一定要看看法輪功的書。」我給拘留所的人都講了真相,明白真相的人一直跟警察要求放我出去。最後我被送到勞教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放回家。是師父再次將我從魔窟中救出來。
二零一六年,我被綁架到外地一個看守所,我找到是自己有顯示心,覺的自己不錯,懂法理,覺的哪裏需要就去哪裏,好像是修的挺好,實質是顯示心膨脹,干擾當地救人的環境。我在心裏跟師父說:「師父,弟子錯了,弟子絕不再顯示自己法理清,到處去顯示,去攪亂那裏的環境。」一個警察對我惡狠狠的說:「你出不去了。」我在心裏否定:「你說了不算。」十幾天後,我正念闖出魔窟。他們想對我非法判刑,是偉大的師父再一次救我出魔窟。
二零二零年,我被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給我做筆錄,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信仰是人思想中的事情,也是憲法允許的,所以我有權拒絕回答。」當他們不做筆錄時,我都智慧的講真相。
他們問從我家搶來的東西是不是我的,我問他們:「這些東西你們是怎麼從我家拿到手的?是你們執法犯法,在人不在家的情況下入室搶來的,你們犯了入室搶劫罪。」
我又問他們:「這些東西違反了哪條法律?你給我拿來法律文書。這些東西給誰造成了甚麼傷害?」每個問題我都指出他們違法,並讓他拿出法律文件。當國保大隊長最後要我簽字時,我說:「因為你們程序違法,辦案過程中執法犯法,所以我不能簽字。」
通過看明慧網運用法律救眾生的文章,我處處指出他們違法,他們真的就不那麼囂張了。同時我心裏一直在排斥反映出的任何保護自己的私念,心裏發出的都是:救你,救你。晚上他們開車,客氣的把我送回家。
(責任編輯: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