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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嘉再度出庭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剝奪他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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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遼寧省鐵嶺市昌圖縣法輪功學員張俊嘉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再次開庭。審判長陳壯威多次阻斷辯護,明確禁止律師和張俊嘉表述任何與法輪功相關的詞句,公然剝奪辯護權,嚴重違反法律程序。

重德行善的好人

張俊嘉,男,鐵嶺市昌圖縣後窯鎮人。年輕時,他在社會風氣的裹挾下沉迷賭博,陷入小額貸款泥潭,給家庭帶來經濟困難和許多苦難。他因長期承受壓力,曾三次自殺,其中一次割腕,後被搶救生還,至今仍留有傷痕。

為了還債,他購買了一台網約車,靠跑車維持生活,但車貸、父親的醫藥費和家庭外債讓他幾乎喘不過氣來。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看到法輪功學員身心健康、待人平和,便開始閱讀大法書籍。他驚訝地發現書中內容與電視宣傳完全不同──書中教人向善、提升道德,他也由此明白了善惡有報的道理,精神上的重壓一下子得以解脫。

張俊嘉徹底改變了,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懂得替別人著想,事事徵求父母意見,孝順父母,重德行善。同時,他把學習法輪功後深深受益的喜悅講給他的網約車的乘客,幫助他們明白法輪大法的真相。

傳真相遭綁架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張俊嘉在瀋陽市開網約車、向乘客講真相時,遭人惡意舉報,被鐵西區篤工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在強制「檢查身體」過程中,鐵西維康醫院醫生為他抽取了六管血。隨後,他被關押在瀋陽市大東看守所。

此後,公檢法部門羅織材料,將陷害張俊嘉的案子推進至大東區檢察院和大東區法院。庭審日期從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推遲至七月十三日,又再次延後至八月七日(週五)上午九點。

八月四日下午一點多,張俊嘉的母親耿玉華在金家鎮郵局郵寄伸冤信件時,被昌圖縣國保綁架,郵局與派出所聯網,信件被扣押。

八月七日上午十點十分,張俊嘉在瀋陽市大東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進行至中午後,休庭。下午,法官以「下午有會」為由,休庭。

大東區法院審判長執法犯法

八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多,張俊嘉在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再次被非法開庭。當他的律師辯護到法輪功相關內容時,審判長陳壯威多次打斷律師,不讓他說。當律師辯護到「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時,陳壯威說休庭。

公開資料顯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在江澤民集團的操控下,下發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廢止了一批文件,其中序號99和序號100兩個「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被正式廢止。也就是說,印刷法輪功的出版物在中國是合法的。

審判長陳壯威拒絕張俊嘉的律師談及「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正是在掩蓋中共人員執法犯法的行為,同時強制剝奪張俊嘉的律師的辯護權利。

休庭後,陳壯威等三人走出法庭。十幾分鐘後,他們回來,繼續開庭,允許律師繼續辯護,但仍不准律師提及與法輪功相關的內容。當律師在繼續辯護中,再次辯護到法輪功相關內容時,審判長陳壯威指使法警將律師帶出法庭。

趕走正當辯護的律師後,陳壯威仍假意詢問張俊嘉是否需要法院「安排律師」。這不禁讓人質問:一個敢於說真話的律師被審判長驅逐,他還會安排甚麼樣的律師?答案顯而易見──只能是「不說真話、配合陷害」的所謂「援助律師」。張俊嘉拒絕了。

隨後,審判長讓張俊嘉自我陳述。當張俊嘉講到自己開網約車期間為他人做的許多好事時,陳壯威再次阻止其繼續發言,並稱擇日宣判,草草結束庭審。

家屬控告審判長違法

鑑於審判長陳壯威在整個庭審中的違法行為,張俊嘉的律師和家屬分別到信訪辦控告審判長陳壯威違法,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利。

目前,張俊嘉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大東區看守所。

相關信息:
大東區檢察院:李丹丹辦公電話:024---88363315

審判長陳壯威:024-28319788、15640568007、15940480585
法官王岩妍:024-2831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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