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法輪大法修煉
一九九六年秋冬之際,省城的大法弟子來到了我所在地級市的一個企業,在會議室向滿屋子各階層的人士播放了慈悲偉大師尊的講法錄像。我和妻子一起看了師尊的講法,我激動萬分,流出了淚水。由於單位要我出差,我只看了五講就走了。
約三個月以後,本市法輪功義務輔導站成立了,借用了另一個企業更大的會議室播放師尊的講法錄像,並由輔導員教煉五套功法。每天早上,約有二百多人在廣場煉功,集體到周邊洪法。
一九九八年,我們請到了《轉法輪》寶書,同修們都很精進。很多煉功前身體有病的人,學法、修煉一段時間後,人變的好了,無病一身輕。親朋好友、街坊鄰居、工友、各級領導見證了法輪功祛病健身、道德昇華的顯著效果,許多人陸續走進了法輪大法修煉。
每天早上,每個企業、工作單位附近的空地上空都迴響著煉功音樂,看到法輪功修煉者煉功的身影。法輪功學員事事為他人著想,在社會、工廠湧現出的好人好事,絕大部份是法輪功學員所為。
信師信法,邪惡自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一時間所有的宣傳機器全天候的播放,造謠誣陷法輪大法。我所在企業也不例外,本企業的黨委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的一把手輪番與我談話,並拿來「悔過書」讓我寫,或他們打印好我簽字,我都沒有同意。我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使我無病一身輕。我能去背叛師父嗎?那還是人嗎?」
一天,黨群工作部一把手說:「派出所請你參加法制學習班。」我說:「不去行嗎?」他說:「是人家點名的。」我和兩個兄弟企業的兩個同修沒有表態,派出所所長問我們:「你們三人有不同意見?」我們說:「法輪功是好的,誰能說出真、善、忍哪一字不好?」派出所所長說:「我理解你們說的。」武裝保衛部部長事後對我說:「廠長告訴了:『這個人回不來了。』你也別回來上班了。」
信師信法,是破除危難的保證
邪惡在「七﹒二零」之前我省法輪功修煉心得交流刊物上發現了我的文章,並查到了我的工作單位,摸清了我的工作崗位、職稱、幾次出國經歷。在市級一個專題會議上,他們點名立即抓捕我。我妻子所在單位的領導參加了這次會議,立即告訴我妻子的同事儘快通知我妻子,同事沒有立即告知。該領導就直接電告我妻子:「說了你丈夫的事,快回家收拾。」
妻子快速回家。剛收拾完,派出所警察將我帶下警車在家門口敲門,妻子開了門,十幾個警察進屋搜查了約一個多小時,沒有出示搜查證,沒有找到他們所要的。我在警車上看到警察是臨時填寫的搜查證。
派出所所長問我:「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這麼好的修煉功法,為甚麼不煉呢?法輪功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好人多了不好嗎?」派出所所長說:「現在國家不讓煉了,你就別煉了。」我說:「我們國家的有些方針政策並不是全對,三反、五反你們都聽說過,這都是中央和國家的紅頭文件定下來的。目前法輪功還沒有這樣的紅頭文件予以定性。」
另一個警察問我:「法輪功怎麼煉?」我就坐在沙發上煉起了第五套功法,剛打完手印,警察就說:「煉起來還沒完了。」警察都開始向外走了,開車的一個警察最後走到我面前,小聲說:「我媽也是煉法輪功的。」我說:「你有這樣的母親真好!你太幸運了。」
信師信法,師尊會給弟子創造條件
明慧網發布了法輪功真相資料後,我就想自己做。就在此時,單位給我配置了一間獨立的辦公室,還有兩台台式電腦和一台彩色打印機。我就利用工余和午休時間,打印一些不需要裝訂的真相資料,供一些同修發放。
見到明慧網發表的給師父的節日賀卡後,我也想自己做,就買了一本《Adobe Photoshop使用手冊》學習。正巧單位又繼續辦展會,展示、宣傳自己的產品,派我到展裝公司協商展會布局和展板製作。展裝公司在我的電腦上給安裝了Photoshop軟件。約一週時間,我就基本掌握了該軟件的基本操作要領。
當年的元旦和中國新年,我就向師尊敬獻了自己製作的賀卡、賀詞,一直延續到現在。如果同修需幫忙的,我就為同修製作、發送,滿足了同修敬師敬法的願望。
明慧網刊出了《九評共產黨》、《明慧週刊》和真相幣製作版面、方法後,我也想自己製作。巧合的是單位這時給我配置了獨立的兩間屋的辦公室、兩台電腦(一台用於上網)、兩台打印機(一台具備複印、掃描、打印功能)。我就繼續利用工余、午休時間製作真相幣和其它真相資料。一直延續到退休。同期,妻子在省城買了一台打印機和裁紙刀搬回了家,製作《九評共產黨》、《明慧週刊》、從明慧下載的其它真相資料。
一次資料點被破壞,妻子和同修被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時,抄出了我頭一天從國外帶回來的數份《大紀元時報》和《九評共產黨》光盤,我和妻子及同修被非法關押在公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酒店裏七天。
期間,我每天開著手機,遙控著單位裏該做的工作,企業的幾千人需要吃飯。我說:「我沒有犯法,與我無關的事不要問我,不要影響我的工作。」我一再要求讓我回去上班。他們要非法行政拘留我十五天,我不承認,也不簽字。他們就沒有實際執行,我回單位上班了。感恩師尊的慈悲保護!
信師信法,師父會有安排
退休後,外省的一家企業聘請了我。由於對當地同修情況不了解,妻子逢集市就去趕集。不長時間,找到了同修,了解到當地真相資料供應有困難。我們就在當地購置了一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一台三合一彩色激光打印機,在聘用單位提供的住宅樓上開了一朵小花,為當地同修提供真相資料,也為相鄰地區的同修提供真相資料,私家車也正好派上了用場。
約兩年的時間,感覺到有人在跟蹤,也時常有警車在住宅樓周邊,我就辭去了該企業的工作。了解我基本情況的朋友,介紹我到相鄰省份的另一家企業工作。
到了新的打工單位,我們求師父讓我們儘快見到當地同修。由於兩地相鄰,同修互相之間有聽說和了解的,我們很快找到了後一企業所在地的同修。了解到當地的真相資料和神韻晚會光盤很缺,我們就選擇了製作真相資料和神韻晚會光盤項目。我們以前購買的打印機、裁紙刀就派上用場了。為了製作神韻晚會光盤,需要購買一台打印機、一台六碟光盤刻錄機。
一切還沒有準備就緒,我們就做起了單頁和騎馬裝訂的真相資料、真相幣。從明慧網上學習刻製光盤、打印光盤封面及包裝袋的技術。購置設備到家後,就按照明慧網的相關技術要求,刻製出了符合質量要求的光盤,打印出了色彩鮮豔、符合明慧要求的光盤封面及包裝袋。我們除了供應當地同修外,還開車送到幾百公里以外的先前的相鄰地區同修處。
期間,有兩名同修加入了進來,跟相鄰省區的同修學會了製作大法真相護身符。還出資購買了製作大型條橫幅的印刷設備,供相鄰省市的同修製作大、中型真相條橫幅。
由於我們學法、煉功少,把做事當成了修煉。因為開展的講真相項目多,真相資料、物件成品、耗材出入量較大,沒有注意安全,被他人舉報。我們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抄家,妻子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我被非法辦理了「取保候審」。
我繼續在打工企業上班。上班的第二天,老闆找我談話:「你妻子的事公安告訴我了,可能要判五至七年,你不能把你妻子丟在這裏,還得在這裏上班,但薪資要下降五分之四,還要服從公司的所有安排。」
期間,一個同事帶我去了當地少年管教所見了時任所長,之前同事可能給這位所長說了我的情況。該所長在寒暄幾句後,就切入主題說:「如果你自己有信心、有能力,最好自己寫辯護詞,因為當今很多律師與公、檢、法有或多或少的關係,大多是為利益而做。根據你的學識,我看你有這個能力。」
我們一直在向內找,是甚麼心導致了這場魔難。經與妻子和同修交流,是我們沒有把學法放在第一位,學法少,不入心,沒有真修實修,沒有在法中修,像常人一樣做大法的事,被舊勢力抓了把柄。問題找到了,我們要真修實修,我們堅信師父一定會為我們化解魔難,堅信師父一定會給我們安排最好的。
我聯繫了幾個要好的朋友,請他們伸出援助之手。一個月左右,我與妻子被「取保候審」,先後回到了戶口所在地,被移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管轄。
信師信法,不配合邪惡
回到戶口所在地,朋友們就又給我安排到一家企業打工。公安機關第一時間也找了我們,說:「外地轉來的案卷我們看了,你們還沒有認罪。煉法輪功是犯法的,國家是禁止的。你看你們把這事都搞到外省去了,這不是給本省人民丟臉嗎?你們一定要和我們緊密配合,認真反省,認罪認罰,還要保證今後不再煉了。」要求我們每週到國保大隊彙報思想,外出必須得有他們同意。
我們每次上國保大隊,給他們講法輪功是好的,我們沒有犯法,並講了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從新刊發了《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上面點明的14種邪教組織,裏面沒有法輪功,上網都可以搜到。我跟他們講,他們執行的是命令,不是39號文件,他們部門就訂閱著《法制晚報》。我說:「今年再次刊發,不是個簡單的事,請你們考慮。」
公安機關第一次將案件陷害到檢察院,檢察院電話告知了我們。我們去了檢察院,請被聘請的兩位律師到檢察院報備,律師從檢察院拿到了電子版「案卷」。
約一週後,律師電話通知我們到他所在律師事務所,律師打開了電腦,讓我看他們寫的《法律意見書》和從檢察院拷貝的「案卷」。看完後,我們就給律師講了對《法律意見書》的看法:沒有提及法輪功是好的、修煉法輪功無罪的主題。
我和妻子小聲商量,鑑於外地少年管教所所長的話,我們應該自己寫辯護詞,證實法輪大法是好的。我們就和兩位律師商量:「你們不用寫《法律意見書》或《辯護詞》。我們寫好了,你們簽上名,能送公安局或檢察院就行,不能到法院。你們得向我們提供『案卷』。」兩位律師答應了我們的要求。
三週左右,我們對照《憲法》、《刑事訴訟法》、《刑法》、公通字(2000)39號文,參照法律意見書的格式,寫出了《法律意見書》。一位朋友介紹了一位當地公安機關的「筆桿子」看了看,說寫的不錯,並做了部份修改。我在電腦裏修改打印後,就送到了律師手裏。律師看了之後說:「這要到了法院用它辯護,多威風啊!」我們說:「不能到法院。如果沒問題,請你們簽完字快送檢察院。」
第三天,檢察院要求我們去檢察院一趟。我們到了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正在對著電腦裏的「案卷」翻看律師送去的《法律意見書》。見我們到了,就問:「《法律意見書》是誰寫的?」我們回答:「上面應該有簽名。」他小聲說:「那兩頭蒜是寫不出來的。」隨後將我妻子支了出去。
他單獨問我:「你認不認罪?」我說:「不認罪。」又將我支出去,讓我妻子進來,問我妻子:「你認不認罪?」我妻子也說:「不認罪。」妻子說:「公通字39號文中的14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法輪功不是邪教。」該科長不信,就在文件櫃裏翻出了公通字39號文的複印件,左看右看,確實沒有法輪功。科長說:「這麼多年,我是拿甚麼辦案的?」妻子說:「你是按照上級指示辦案的。」他沒有吱聲,緩緩放下了手中的公通字39號文複印件,然後說:「你們回去吧。」我們說:「你是執法者,要按法律辦案,希望你選擇善待法輪功,將該案退回公安。」
約一個星期,檢察院電話告知:「你們的案件已退回公安局了。」我們就在原《法律意見書》的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和細化後交給了律師。這次律師看都不看,簽了字,起身就將新的《法律意見書》送到了公安局國保大隊。
國保隊長約見我們時,問:「送來的《法律意見書》是誰寫的?」我們回答:「上面有簽名。」國保隊長又問:「你們是不是想翻案?」我們說:「我們要求律師按照國家明文規定的、有效的法律法規,對照『案卷』內容逐條對應寫出來的,怎麼叫翻案呢?」他說:「不認罪,就是翻案!」我們說:「法律都在那兒擺著,我們何罪之有?」
過了約兩個月,檢察院又電話告知:「你們的案子公安局又送給我們了,你們抽時間這週來一趟。」我們又在給國保大隊的《法律意見書》基礎上補充了從「案卷」中摳出的新內容,並進一步細化了原有內容,由律師送檢察院。
週末我們到了檢察院,公訴科長說:「補充偵查沒有新內容,還給他們退回去,以後再送來就拒收。」
在非法「取保候審」一年期滿後的約半年,國保大隊通知我們到公安局開回了被非法扣押的私家車,拿回了被非法抄走的現金。告知我們:「你們的案子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終止偵查』。」
約一年半中,沒有影響我的正常上班和做大法的事。感恩師尊慈悲保護弟子們!
信師信法,師父加持弟子正念
為了便於我在新的單位上班,我們搬到省城居住,但戶口沒有轉到省城。剛開始,居住地派出所教導員帶了一個警察來到我的辦公室,詢問了一些我的情況,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回答了有關情況,並告訴他們:「我還在煉。」教導員最後說:「你覺的好,就在家自己煉吧。」
「清零行動」時,我戶口所在地轄區的司法局副局長和一個幹事要來我家。到了約定時間,我還沒有到家,該副局長和隨員就進了我家。我一進家門,就看見該副局長和我妻子在聊法輪功的事及我們當前的情況。見我回來了,該副局長和我在客廳聊,隨員和我妻子在餐廳裏聊。
該副局長和我說了當前國家對法輪功的態度,他也不能理解的方針政策,並說按市裏政法委的要求,像我這樣的法輪功修煉者,分配到市屬各個部門包幹談話,我被分配到司法局,所以今天來就是了解我們的情況,給政法委彙報。
我說:「法輪功被基層公檢法按邪教執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但是上面沒有任何一個紅頭文件予以明文認定。相反《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證明: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聯合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裏沒有法輪功;《新聞出版總署第50令》證明:出版、印刷、製作、傳播、持有法輪功的書籍、音像製品、圖片、文稿是合法的。這都在當今的官網上掛著,還繼續有效。是政令不通?還是有人肆意為之?」副局長的隨員要我妻子在一張紙上簽名,我妻子堅決不簽。他就指示隨員不要強為,就回去向上級領導交差。
約一個月後的一天上午九點,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長、國保大隊長、一個警察按約走進我的辦公室。他們是司法副局長彙報後,奉政法委指示來找我的。國保大隊長向我介紹完分管副局長之後,和警察坐在一邊就不說話了。年輕的副局長就向我說法輪功是國家認定的×教,國家不允許修煉等等。說:「你有法輪功的修煉經歷,我們對你特別關注,今天就來找你了。」我說:「國家認定法輪功的定性文件能讓我看嗎?」他說:「今天來的著急,沒有帶。」我說:「文號記的嗎?」他說:「沒記住。」
我說:據我了解,國家和各個部委沒有紅頭文件給法輪功定性,現在掛在官網上的、有效的國務院各部委明文的紅頭文件倒是有兩份能夠證明:一個是「公通字(2000)39號」,一個是「新聞出版總署50號令」。39號文件沒有出現法輪功一個字;50號令廢除了一九九九年七、八月間發出的一個禁止印刷、出版法輪功書籍和另一個禁止製作、傳播、持有宣傳法輪功音像製品、圖書、文稿的文件。可以讓你的隨員用手機上網搜。國保大隊長和警察搜到後告訴了他。
他說:「我們不講法律問題了。我可以現在打電話,讓我的人把搜查證送來,搜查你家。」我說:「我相信你能做到,因你是分管局長,有這個權利。但是填寫搜查證之前的法律程序,你走了嗎?辦案不能違反法律程序呀。」副局長沒吱聲,結束了上午的談話。
下午兩點,他們又來了,拋出了一九九九年「取締法輪功研究會」的文件,我說:「據我所知,法輪功研究會在一九九六年就宣布註銷了,怎麼會取消一個早已不存在的組織呢?」他說:「不會吧!這可是紅頭文件。」我說:「你們回去查查吧,不要搞錯了。」
他們最後提出讓我給他們寫「還煉不煉法輪功」幾個字,我表示不寫;又要求「在一張白紙上簽上你的名字,證明我們見著你了」。我說:「我不能簽。」這是他們造假的圈套,他們可以在簽名的紙張上打印他們需要的內容。僵持到下午三點半左右,他們走了。
通過這兩次與他們的談話,我進一步理解了師父的法「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只要我正念正行,師父就會源源不斷的給我智慧,為我化解魔難。
信師信法是一切的根本,只要我們信師信法,一切就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