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山在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期間任佳木斯市委書記,積極迫害法輪功,種下了遭遇惡報的種子。
林秀山 |
林秀山,男,漢族,一九五四年二月生,黑龍江呼蘭人。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七年一月,歷任:齊齊哈爾市委常委、副市長、齊齊哈爾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佳木斯市委書記;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歷任: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
林秀山在擔任佳木斯市委書記期間,對當地嚴重迫害法輪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主要案例:
一、警察胡小軍在瘋狂迫害中走入修煉,做好人又被迫害致死
胡小軍曾是佳木斯市站前綜合治理辦的一名警察,直接隸屬於佳木斯市政法委。從二零零一年開始,他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感受到了修煉大法的美好與殊勝,走進了大法修煉中,成為一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六月,胡小軍被綁架並勒索一千元錢,搶走的轎車至今未還。在胡小軍流離失所期間,佳木斯市公安局和奮鬥派出所的警察、包片民警還多次到他家進行騷擾、非法搜查。由於經常受到六一零、公安、國安警察等長期的恐嚇和威脅,使他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二零零二年五月,胡小軍的妻子孟穎被迫買斷工作,離開居住多年的家鄉搬到鶴崗市生活。
胡小軍在被迫害中流離失所,承受很多來自生活、經濟、精神等方面的壓力,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二、法輪功學員鄧林鳳的兒子,被迫害致死時年僅十七歲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點鐘,十七歲的他與媽媽鄧林鳳準備乘火車去勃利縣親屬家串門。在火車站過安檢時,安檢人員發現了一些隨身攜帶的真相資料。安檢人員舉報,佳木斯鐵路公安處綁架了鄧林鳳,隨後逼迫嚇壞了的孩子領著到家裏進行了非法抄家,並對綁架在公安處的鄧林鳳進行恐嚇,讓其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鄧林鳳拒絕,當時就把鄧林鳳關押到了鐵路看守所。
鄧林鳳的兒子在父親不在家的情況下,親眼目睹母親被綁架、抄家,多次恐嚇及騷擾等,精神上受到很大打擊,幾天後就病倒了,而且病情非常嚴重,經佳木斯市醫院檢查說本地治不了,在親屬的幫助下去了北京陸軍醫院。經過專家會診,發現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需要高額的醫療費,二週內就共花了七萬多元,但病情仍不見好轉。
鄧林鳳家經濟條件不好,已負擔不起醫療費,不得已回到家中。孩子父親要出去打工掙錢,母親鄧林鳳因不放棄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被非法關押。孩子父親懇請佳木斯鐵路公安處釋放鄧林鳳回來護理孩子,佳木斯鐵路公安處不但不放鄧林鳳回家照顧孩子,還夥同檢察院、法院及市六一零陳萬有等惡人對她非法判刑兩年。孩子聽說媽媽只因為做好人而被判刑後,病情再度加重。鄧林鳳的丈夫不得不賣住房作抵押,再次帶兒子進京治療,又花去數萬元。實在背負不起十多萬元外債的父親只能帶著孩子返鄉。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孩子在從北京返回佳木斯的途中離世。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劉豔雲、馬翠紅、曹秀霞、孫玉富、蘇豔華、石銳、徐玉芝、鄒繼芹、王紀平等。
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拿錢就放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公安分局和南崗派出所聯合綁架了在一起讀書學法的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五名年老體弱的學員,被迫交出一千元錢的「罰款」,當天就放了,另外十名法輪功學員闖靜、文英、劉桂芹、王金霞、孫玉富、宋立娟、王玉新、大雨、張春英等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不法警察在綁架後揚言「拿錢就放人」,後來,當有家屬找人前去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公安分局和南崗派出所打聽消息時,得到口徑一致的回應:「拿錢就放人。」有的家屬為了使自己的親人及早回到家中,不得不拿出家中僅有的一點積蓄送給警察;有的原本就家境困窘,不得不借高利貸把人換回來。警察們不斷放出風來,說某某某被非法勞教兩年,其餘的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兩年的要家裏拿四萬元放人;勞教一年的要兩萬元放人。有的警察還對家屬說:「這點錢我們得不著幾個,市政法委、『六一零』、從派出所到局裏哪個都得打點。」還有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說:「現在是公安局的最困難時期,市局沒辦法,只好讓抓人弄錢,給每個警察都下達了指標,每人每月必須得抓一個人,否則不給開資。」
法輪功學員闖靜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和權利,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遭到佳木斯南崗派出所副所長劉金山的毒打。也有好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為了親人少遭迫害,當時就給警察點鈔,與警察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著一手收錢一手放人的交易。
酷刑示意圖:毒打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的闖靜、宋靖娟、王玉新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並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繼續迫害。闖靜曾遭到佳木斯南崗派出所副所長劉金山的毒打,身體出現大流血症狀,被佳木斯看守所拒收,但在主抓迫害法輪功的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施壓下,被收下。
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案例
◎九名法輪功學員先後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佳木斯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著吳啟蓮、文英、丁學森、孟憲傑、劉遠珍、鄧林鳳等法輪功學員,佳鐵公安處計劃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將六位法輪功學員全部劫持到齊齊哈爾勞教所非法勞教,但由於全省各地勞教所人滿為患,決定就地非法關押。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八點半左右,一輛載有四、五個警察的依維柯警車將法輪功學員吳啟蓮、文英和於曉青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於曉青是準備乘坐火車去哈爾濱,在經過佳木斯火車站安檢時被警察非法扣押,並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鐵路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項曉波、蔡榮、屈玉傑、邱玉芬、趙文傑、田洪英從佳木斯看守所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年過六旬的趙文傑身體出現嚴重病狀,佳木斯勞教所拒收,但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六一零」成員陳萬友等人強行留下。
◎法輪功學員陳秀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陳秀玲,女,五十多歲,是佳木斯市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陳英的母親。法輪功學員陳秀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陳秀玲租住在佳木斯光復路東段浦東超市以東的原造紙廠青年公寓四樓的一戶住宅。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早十點左右,陳秀玲被佳東派出所的四、五個警察(其中只有一名著裝警察)強行綁架,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陳秀玲家中的大法師尊法像、大法書籍、光盤、真相資料以及新買的電視機、DVD影碟機、一千多元現金、戶口本、身份證、工資卡、存摺甚至連自行車鑰匙等全部被洗劫一空。這伙警察還強令房主必須立即停止將房子租給陳秀玲。
五、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
◎法輪功學員劉春晶、鮑麗梅、宋桂春被誣判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晚,佳木斯樺南縣法輪功學員劉春晶、鮑麗梅、宋桂春在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並被構陷到法院。法院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三人被非法秘密判刑,劉春晶上訴被駁回。宋桂春被誣判三年,鮑麗梅被誣判一年,劉春晶被誣判四年。
◎法輪功學員齊雙元被誣判六年
二零零八年九月,法輪功學員齊雙元被綁架,十一月二十一日紅興隆法院對齊雙元非法審判,非法判刑六年。
◎法輪功學員王丹被誣判四年
佳木斯市樺南縣中華電腦公司教師、法輪功學員王丹,二十三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樺川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荒唐的理由竟是因為她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所謂的犯罪證據是她的電腦中有法輪功真相資料。
六、佳木斯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例
◎法輪功學員蔡春梅被劫持,並被勒索鉅款
法輪功學員蔡春梅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被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佳東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同時家被非法洗劫,不法警察掠奪走大法師尊法像、大法書籍、蔡春梅孩子用的電腦和一千多元的生活費,後又向蔡春梅家人勒索了五萬多元的鉅款後,才將蔡春梅放回。可時隔二十天後即七月二十四日,蔡春梅又在她兒子開的髮廊內被佳東派出所不法警察再次綁架。
◎黑龍江建三江管局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晚上,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五名法輪功學員田寶玉、於鳳仙、石孟偉等開車去發真相資料,被不法警察綁架。建三江管局公安於三月二十日上午八點去抄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建三江前進鎮法輪功學員劉遠珍,在去七台河途經佳木斯火車站安檢時,其隨身攜帶的三個電子書、光盤數張、三退聲明卡等真相資料被查出。安檢警察當即將劉遠珍非法扣留。
◎黑龍江江川農場不法警察綁架六名佳木斯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一點左右,佳木斯市多名大法學員去江川農場發真相資料,被惡意告發,有六名大法學員被綁架,這六名大法學員是:蔡桂芳、蔡桂榮、蔡桂琴、劉景燕、吳鳳、楊麗。其中吳鳳、蔡桂琴和劉景燕被抄家。
◎佳木斯地區鶴北林業局法輪功學員賈秋梅被綁架
佳木斯地區鶴北林業局法輪功學員賈秋梅,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被鶴北林業局公安局綁架。賈秋梅自一九九九年7.20以來,斷斷續續被非法關押迫害近八年,因此失去了家庭。迫於生計在山上林場找了一份工作,在工作地點被綁架。
善惡有報是天理,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是沒有好下場的。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佛家高德修煉大法,是佛法修煉;目前已經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上億各階層人士修煉並獲益,道德回升、身體健康,福益於人類。法輪功學員又稱大法弟子,即佛弟子。迫害佛弟子,罪大無邊,無法償還,必遭天譴。
惡報當然不是法輪功學員所願看到的,那些為了飯碗還在犯罪的、以執行上級命令為藉口還在參與迫害的,請立即停止迫害擇善而從或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為自己和後代積累福德,也是在給自己留一條後路,不然,有那麼一天,你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天滅中共在即,別給中共當殉葬品,及時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保平安!猛醒吧,不要等到惡報降臨到自己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