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8月13日】英國廣播公司(BBC)8月12日報導,在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從今天(8月12日)開始舉行連串活動,抗議香港地方法院審訊16名法輪功成員被控在示威中阻礙公務的案件。
在這起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首次審訊法輪功成員的案件中,包括四名瑞士籍人士在內的16名法輪功成員,被控今年3月14日在北京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前的示威中阻礙公務,襲擊警察。當時他們抗議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成員受到監禁甚至死亡的威脅。
連串活動
星期一(8月12日),一批法輪功學員從香港新界的荃灣區出發,遊行到香港島金融區的遮打花園舉行抗議示威。
而另一批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16名被告則從同一天開始絕食行動,該行動將一直持續到星期三晚上。
第三批學員則計劃從星期二開始舉行另一次遊行示威。
主審此案的香港西區裁判法院法官將在星期四(8月15日)宣布判決。
根據香港法律,阻礙公務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港幣或監禁3年。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4/25229.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4/25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