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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不得陽光的「法院」:大陸各地「法院」偷偷非法重判無辜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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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29日】
  • 見不得陽光的「法院」:河北滄州運河區法院秘密枉法重判10位大法弟子7-12年

  • 見不得陽光的「法院」:長春朝陽區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審判大法弟子

  • 見不得陽光的「法院」:懼怕大法弟子王太民的凜然正氣,吉林省伊通縣法院偷偷判刑

  • 見不得陽光的「法院」:河北滄州運河區法院秘密枉法重判10位大法弟子7-12年

    河北滄州運河區法院在沒有任何正規程序的情況下,於2002年8月19日將10位大法弟子非法秘密判刑,最長達12年,最短7年,他們是:郭漢坡:12年,王斌:11年,楊全力:11年,陳瑞輝:11年,高大興:9年,王希義:9年,朱忠和:8年,張國棟:8年,杜玉琴:8年,李志發:7年。這些大法弟子都不服判決,要求無罪釋放。


    見不得陽光的「法院」:長春朝陽區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審判大法弟子

    長春消息:據知情人講,長春朝陽區法院於8月20日左右上演了一出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鬧劇,在開庭的前三天就進行戒嚴,並不敢通知大法弟子家屬,雖然細節還不知道,但已看出邪惡之徒們的膽怯。另據悉,長春市綠園區法院在不久也要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希望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正念清除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見不得陽光的「法院」:懼怕大法弟子王太民的凜然正氣,吉林省伊通縣法院偷偷判刑

    吉林省伊通縣大法弟子王太民印刷大法真相資料,告訴世人真相,救度被謊言矇蔽的世人,他的行為令邪惡之徒們膽戰心驚、恨之入骨,於2001年9月末被伊通縣惡警們綁架到伊通縣的刑事看守所,進行殘酷的肉體和精神折磨。王太民大義凜然、堅強不屈,尤其在兩個月前法庭對其的非法審判中更是表現出了大法弟子的正氣,令邪惡膽寒。由於邪惡之徒們內心非常虛弱,事前封鎖消息,不允許請律師,也不敢通知家屬,進行所謂的秘密審判。面對邪惡,他慷慨陳辭:我做好人沒有錯,我印大法資料沒有錯,我告訴人真相沒有錯,法輪大法好。他的正義之舉令邪惡法官膽寒,馬上宣布休庭,隨後偷偷判了四年,現已送吉林市某監獄進行迫害。不知他的家人是否知其下落?請知情人告之。並請世界上的正義之士伸出正義援救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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