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本是自由的,何必用自己的一切去要求別人呢?為甚麼這個「自我」就這麼怕碰吶?大法雖然在制約著一切,在均衡著一切,但在那一層次中,實際上大法給予生命的是自由的一切,生命感到的不是束縛與約束,而是自由。當生命的所思所為不符合其所在層次的法的要求時,就能體會到大法的制約力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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