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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集團三年來對我的經濟掠奪、洗腦、勞役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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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7日】我今年57歲,山東某地小學教師。我從1997年夏天開始讀《轉法輪》和煉功。時間不長身體內的各種疾病全部消失,思想和道德得到昇華。《轉法輪》這部高德大法,不管甚麼人學,都會身心受益,自覺地做好人,與人為善,無私無我。

然而江××這個妒忌心極強的傢伙,凌駕法律之上,編造謊言在全國乃至全世界誹謗大法,對法輪功及法輪功的修煉者,進行慘無人道的誣陷和迫害。作為法輪功學員,自1999年7.20以後,我長期被鄉鎮政府、公安迫害,並於2001年元月11號,被非法判三年勞教。此間無端扣發工資並被多次非法敲詐勒索人民幣兩萬餘元。

自1999年11月份在多次被非法關押中,鎮長崔某自作主張扣發我的工資,以前也只發基本工資的85%,補貼一概不給。縣公安局在2000年1月8日向我家人勒索7000元,其中2000元至今不給收據。2003年鎮派出所所長魯某又勒索2000元。他們無法無天,推行的完全是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惡毒政策。

99年7.20以來,在邪惡之首的親自操縱下,不法官員可以對法輪功修煉者任意綁架、毒打、非法關押。在地方沒處講理的情況下,我指望去北京討個公道,哪知帶來的是更大的禍端:被非法關押、審訊、打罵、罰款、拘留、非法判勞教等等。99年11月上旬,我去北京上訪,被鎮派出所所長魯某把我強行送到縣公安局,縣政保科科長是整治法輪功的幫兇,他把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一個月中,惡警們叫刑事犯看管和監督我們這些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惡警隨便提審、逼供、打罵、任意給戴手銬、腳鐐,進行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毀滅性的摧殘。放我回家後,縣公安、鎮黨委、派出所仍時刻不放過我,特務暗地監視,惡警三天兩頭闖入我家,恐嚇一家老小,鬧得雞犬不寧。

2000年正月十四日晚,我住在親戚家,八點多鐘了,派出所開車又來找我,叫我去一趟派出所。我知道他們不懷好意,就堅決不去。開車的林某是個壞傢伙,他騙我說:「你去一趟,我們馬上把你送回來。」結果,他們把我非法關了起來。白天我被帶去縣公安局政保科,晚上帶回派出所鎖到鐵籠內,五天後又把我送進看守所。

我被關到6號監室,兩個女看守兇惡地隨意給我戴了五天大鐐,戴了二十六天手銬,而強迫我戴鐐銬幹活。在水泥地編一種編織品,我的兩手指肚被磨的直流血。那種痛苦的滋味是很難忍受的。而且晚上他們輪班鬧得你不得安寧。有一個姓魏的惡警白天手提皮棍,歪著頭,瞪著眼,盡找茬打人。有一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凌晨三點,就到監室門口大吵大嚷,鬧得人不能安睡,並且肆意誹謗大法,誹謗大法師父。誰跟他辯理,他就殘酷地折磨誰,這天他惡狠狠地逼迫我把已經戴著手銬的雙手伸出窗戶外,在外面又給戴上一副手銬!在這寒冷的冬天,我雙手被凍得失去了知覺。

這看守所的惡警人人心狠手辣。那個魏××對大法弟子特別仇恨,打起人來一棍接一棍,不肯停下;有個姓田的大隊長,提審時專打人的太陽穴,穿大皮鞋踢人的兩腿關節處。

一個月的酷刑後,惡警放我回家後仍不死心,三番兩次到我家騷擾。鎮黨委和派出所又辦了一個非法的洗腦班,他們無恥地誹謗大法和大法師父,失去理智地在精神上摧殘大法修煉者。洗腦班最後一天,逼寫「保證書」,看我們不寫,鎮長崔某、魯某、劉某等幾個整大法弟子的黑手們,強迫我和另一功友站到暴雨下淋,長達三個小時。魯還大叫:「使勁淋,我不信淋不出病來!上邊說話了,死了就死了,死了也賴不著。」他說的上邊,就是江××這個黑指揮。想把我們折磨死,正符合江犯「肉體上消滅」的陰謀。我們按照師尊教導,修大法,做最好的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給國家節省藥費,給家庭帶來和睦,給鄰里帶來團結,惡人們為甚麼如此仇恨?

洗腦班後,610、縣公安局、鎮政府和派出所更加狠毒,不僅扣發我的工資,連老伴的工資也給扣掉了,家庭生活被弄得極度困難。各級幹部一夥一夥,成群結隊來我家恐嚇騷擾,鬧得一家人不得安寧。在如此惡劣的環境,逼得我不得不離家,流離失所。

流落的五個月中,我不斷學法,我想我修心向善沒有錯,對大法和師父更加堅信。我不信中國沒有講理的地方,因此再一次去北京,為大法、為師父,為修煉者討公道,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就是好。這是2000年10月中旬的一天,我剛站到天安門前,惡警們不容分說就把我抓進石景山看守所。這時我真切的感到:在中國這樣一個國家裏,真的沒有了法律,沒有了人權,沒有了信仰的自由,也就沒有了講理的地方。我再一次被抓回關進了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天天被提審、逼供。有一次提審惡警魯某等幾個人從早上八點一直到晚上十二點,對我拳打腳踢,揪頭髮,折磨了整整十六個小時,他們已經人性全無。

之後,又把我從看守所轉到鎮上。鎮政府在鎮教委大院私設公堂,非法審訊。鎮長崔某,每天親自審訊我一次,公然要把我送進精神病院。被我拒絕後,他又叫嚷:「你不去精神病院,我送你去勞教!」當時江××把勞教的批准權下放到基層,鎮派出所可以隨便決定煉功人去勞教。江氏一夥在法律面前隨心所欲,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

在這個不掛牌的拘留所裏將我關押了二十天後的一天,即2001年元月,魯就得意地來喊著我的名字說:「你嫌這是私設的看守所,今天就給你換個地方!」然後把我帶到派出所,宣布判我三年勞教,並叫按手印,我不按,它們說:「按不按都一樣,反正都得去勞教。」他們就是這樣肆無忌憚,無法無天。你不偷、不搶、不做壞事,說真話、做好人,竟要遭勞教,要把好人轉化成壞人?!

這個勞教所更加邪惡,對待大法弟子比一般犯人還要狠。罰我們兩手抱膝朝一個方向坐著,不准動,隨時等候提審、挨打受罵。走上邪悟的毒瘤,以2-4人一組,不分晝夜地做所謂「轉化」工作。惡警們神魂顛倒地信口開河,天天編造謊言騙人,誹謗大法和師父。它們輪流值班,不讓大法弟子睡覺。泰安的一個猶大王××和膠南的張××中毒最深,是勞教所的打人兇手。它們使勁打人的頭部,逼迫向邪惡妥協。給它們指出「打人犯法」,她反而不知恥地說:「這是幫你消業。」有一次王××兇狠地揪著我的頭髮,弄得我臉朝天,其它的一些人一起上來別胳膊扭腿地整治了我半天。折磨夠了以後,惡警和猶大們一塊獰笑。誰要不屈服,它們就說:「這人還不正常,沒轉化過來。」誰要在它們暴行下屈服了,就說:「又救了一個人,這人得到了新生。」甚麼新生?我們師父講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

在勞教所這個邪惡的地方,善惡與好壞全被顛倒了。惡警用敗壞了的道德衡量一切,勞教所完全成了教人變壞的魔窟。大法弟子被剝奪了一切人身權利:睡覺、出工、走路、上廁所,分分秒秒都在被監視中,就連一笑、一抬眼都不被允許。雖在邪惡的環境中,堅定的大法弟子時刻不忘自己是一個修煉者,不可與邪惡為伍。我經常背誦師尊《洪吟》中的一首詩:「一潭明湖水,煙霞映幾輝,身在亂世中,難得獨自美。」(《遊日月潭》)我們知道這人間地獄,不是大法弟子應呆的地方。

勞教所在對我們精神折磨、肉體摧殘的同時,把我們當成它們發財的資本,強迫進行繁重勞動,加長勞動時間,加重勞動強度。在做出口布料勾片時,最長勞動時間達14-16小時,晚上七點半一直幹到凌晨四點。還不准說「加班」,是正常出工。超強度的勞動,累得人抬不起頭來;手指、肩背、腰胯、手腕疼痛難忍,本質上就是一種邪惡的懲罰。我的左手食指指甲托背子斷了幾次,中指、食指指肚被磨成了老繭,還經常被針扎的出血。過度的勞累折磨,它們發財了,我們被累垮了。再累再病再痛楚,也不准休息,天天拖著下車間。

江××不惜挪用大量國家資金,大量擴建勞教所,再加上從我們身上榨取的血汗錢使得該勞教所近幾年不斷擴建:惡警住宿樓,接見室樓,鍋爐房等,還嫌錢不夠用,又從大法弟子家屬身上榨取,來探視被關押親人,半小時要交10元人民幣。

在這裏正邪顛倒的又一例是,社會上亂七八糟的犯罪人員在惡警的眼裏成了依靠的對像,每時每刻都讓它們看管法輪功修煉者,用壞人管好人。勞教所實質上就是教人變壞的地方。

綜上所述,現在這些所謂國家幹部、人民公安利用手中的權力,無法無天地對人民明搶暗奪、欺壓和糟蹋百姓,為所欲為地殘害善良,打家劫舍、任意抓人打人、禍國殃民,在光天化日之下,執法犯法,其罪是不可饒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善惡到頭終有報,人不治天治。目前江××的罪行已引起人神共憤。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江氏和它的黑手們已經被一個個推上了歷史的審判台,大審判已經開始了,徹底懲治人世間禍國殃民的罪魁禍首、流氓集團頭子江××的日子臨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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