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谷長琴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18日】我叫谷長琴,女,46歲,是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缸窯嶺鎮衛生所牙醫。1999年10月13日,我依法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進京上訪,卻遭致公安人員的非法對待:將我和另一功友銬在一起直接送回當地拘留所,因我絕食抗議,又被轉至看守所,戴上腳鐐,鎖在一個約2米長、一尺多寬的木板上,強行灌食3天後,將我非法判處勞動教養三年。

1999年10月30日下午,我被送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一大隊。我心裏根本不承認這種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非法勞教,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堅持個人信仰自由,堅持學法、煉功,卻遭到女二所所長蘇境和一群男女警察的殘酷迫害:蘇境和女警察手持電棍在門口堵著,男警察在屋裏對我們拳腳相加,有拽頭髮的,有把衣服全扯壞了的,拳、腳、巴掌、電棍一齊上,就這樣它們還覺得打得不夠,又在門口單個往外扯,一個一個地弄到別的屋裏去「收拾」。即使這樣,也沒使大家改變,它們越打,大家越背我們師父的經文。

1999年11月中上旬,我們寫申訴狀遞交到院方,要求將其轉至省、中央,幾天過後也不見回音。後來大家集體在走廊裏煉功、學法,要求見院長。在我們背《論語》時,「四防」人員李鳳蓮說:「我叫你們背!」從前邊到後邊挨個打。李鳳蓮本是女人但卻男性化,從說話聲音到著裝打扮都是男人樣,個子雖矮卻打人兇狠,在瀋陽以打架出名,就是因為打人才被判教養。它專門往胸、脖子、嘴、頭上打,打得我吐了很多血。隊長來了之後,我指著地上的一灘血說:「看把我們打的!犯人有甚麼權力,憑甚麼敢打我們?是誰指使的?我們要請律師。」被打的學員中我能記住名字的有:戴麗國、崔亞寧、羅麗、屈姣、劉豔秋、周豔春、江新、王慧豔。

1999年12月,我被調到女一所二大隊,和其它犯人一起參加超強體力勞動,每天都要勞動16小時或更長時間。有一天晚上沒出工,讓背寫《勞教人員守則》,我不背,「四防」李鳳清把我和楊虹、李鴻舒(另外兩名大法弟子)叫到一個空房子裏,讓我們兩腿豎直,兩手著地,然後開始毆打我們。我要求找隊長,她卻不讓,直到她打累了,打不動了才罷手。夜間值班隊長劉素文查崗,看見我正在煉功,就狠命地抽打我的嘴巴。因為我不認為自己是犯人,所以不寫犯人作業,因此被坐班韓麗霞(吸毒犯人)狠抽耳光。在我因煉功而被罰撅時,坐班張曉芳用肘尖狠命地刨我的腰部。

在馬三家教養院沒有絲毫自由,每天24小時都在嚴密的監控之中,不經允許不能和任何人說話、打招呼,不讓家人接見。原來是兩個犯人看著我,後來因我向犯人洪法、講真相,由此那個犯人得了法。此事被大隊長知道後又給我增加了暗包夾,每分每秒都由3個犯人看著我,隨時向隊長和大隊長報告。惡劣的環境、超負荷的勞動、精神上的壓抑、肉體上的摧殘,使我每月一次的月經停止了8個半月,說話聲音由大變小。2000年10月下旬,說話就更費勁了,到後來只能用筆寫了。因呼吸受限,吃飯下咽也是難事了。指導員李書環命令4、5個人把我抬去醫院。沈醫大超聲報告單上寫著幾×幾、幾×幾、幾×幾的多個結節,後初步診斷為結甲炎。後因我的身體狀況繼續惡化,睡覺有時不能平臥,呼吸困難加重,頸部活動受限,腮側、臉都腫了,吃飯長期處於維持生命的狀態,進一點流食,教養院怕擔責任,於2000年11月1日將我送回當地。

回到家後,惡人仍然沒有停止對我的迫害。2000年11月7日上午,南票區缸窯嶺鎮派出所所長郝樹山帶領四、五個人找到我的住處,將門踹壞闖進屋內,搶走我的書、磁帶、法輪章、大法師父像、錄音機等物品,並把我劫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我滴水未進。三天後,拘留所打電話叫派出所取人,當天又把我送到區醫院。缸窯嶺鎮派出所所長對於我的身體狀況向局長作假彙報,於是2000年11月11日我又被送回馬三家教養院。在教養院,派出所指導員張同光對大隊長董彬說我在家能說話,(實際上當時我因說話費勁已經幾個月都是用筆寫了),為此三大隊指導員張君還打了我。

再次回到教養院,我的處境越發地艱難了。一天晚上,教養院不知從哪裏請來一個所謂「專家」,在中隊辦公室(在場的有教養院副院長孫鳳武,女一所所長周謙),那個人問過我的年齡後,用手在我的脖子上摸了一下就說:「神經性的,沒事兒。」(當時我的脖子活動受限制,超聲報告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寫著多個結節),並告訴院長:「你們該咋做就咋做吧。」於是我又陷入了重災之中。孫院長說我是裝的,讓給我加期。隊長們不叫人給我紙和筆表達意見,六、七個叛徒不分晝夜地輪番地圍攻我,向我施加壓力,並給我灌食,種種折磨一齊向我襲來,逼我放棄修煉。

在此種情況下,我的身體除了表現出前述各種症狀外,又增添了頭痛(像要裂開似的)、腰痛、腹痛等症狀,而且吃了就吐,後經馬三家醫院B超檢查,診斷為佔位性病變(即癌症)。於是馬三家教養院於2001年5月30日再次將我送回當地。

* * * * * * *

後記:該大法弟子在家中仍受當地派出所騷擾,2001年12月28日派出所用車將其接去,威脅說再煉就拘留她,她找機會走脫,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5月31日又被惡警綁架,被關押於錦州第二看守所,受盡酷刑折磨,身體已極度虛弱,大約在2003年1月又被送至瀋陽大北監獄直到現在(明慧有過多次關於對谷長琴的迫害報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