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江澤民邪惡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99年7月底8月初,我被單位多次找去,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文章,要求表態、談認識、放棄修煉。
2000年12月,我到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惡警毆打之後,被關進前門派出所。在前門派出所被三名惡警圍住辱罵、毆打。當晚被送到平谷看守所,又造惡警毆打、非法審訊。在平谷被非法關押一週,期間連續三天強行灌食,插著鼻管,不讓拔下,罰站,戴著腳鐐繞圈走,進行肉體折磨。
由於自己不肯違心的說假話、放棄修煉,在單位裏多次受到干擾及不公正對待。每逢所謂的敏感日,自己或家人就被找去談話,給自己和家庭造成巨大壓力。2001年3月、5月、六月單位610幾次找我談話,逼迫寫不進京的保證書,交書,威逼不寫就送洗腦班。
2001年11月市直工委610夥同單位610在單位辦洗腦班,我正念抵制,未辦成。
2002年7月3日至9月3日被公安局610、市直工委610、單位610綁架我進洗腦班。在洗腦班,身邊24小時有人監控,沒有人身自由,所謂的「陪護」寸步不離。每天強行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寫認識,連續一週讓猶大灌輸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邪惡謊言,強行洗腦。利用欺騙、威逼、不讓睡覺,通過家人施加壓力等卑鄙的手段逼迫放棄修煉。兩個月後的洗腦班給我身心造成了巨大殘害。
以上所造成的精神和肉體迫害,都是由於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鎮壓所致,所以特此向國際法庭提出訴訟,控告江澤民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