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婷恩議員在信中說,最近我在美國國會提出議案,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干擾在美國境內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比如修煉法輪功的權利;並且要求釋放良心犯,停止騷擾、拘留、身體虐待和監禁行使中國憲法規定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權利的人們;還要求中國政府通過停止對這些自由的限制,來展現出遵守國際準則的意願。
她說,除了前面提到的眾議院304號決議,我一直熱心支持世界各地所有團體和組織的言論自由。全世界的所有組織都應當明白發生在任何國家的奴役勞動都是不可接受的。我們社會的成員們必須要處理好公司的責任與勞工法規之間的重要關係。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7/46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