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對「查辦」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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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3日】明慧網2004年7月29日大陸大法弟子的文章《關於「查辦」的一點認識》中提到:「在我所接觸的同修中,大部份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嚴肅查辦國家公務人員五類犯罪行為的活動表示懷疑,有的認為這只不過是一種形式上的東西,××黨最擅長於搞形式上的東西,不會有實質性的結果;有的同修則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所開展的這項活動雖沒有明文指出來,但事實上卻將法輪功問題排除在外,網上也發表過一篇這方面的文章。同修們在國家恐怖主義的腥風血雨中走過了艱難的五年,再也不相信××黨了。由於受這種認識的影響,大陸許多受到嚴重迫害的同修目前還沒有採取行動。」我想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我覺得那些同修的看法也許是事實,也說明公務人員的這五類犯罪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民怨沸騰,××黨迫於壓力不得不查一查,做做樣子,也不排除××黨內部的權力爭鬥中,有人利用此事打壓政敵或搞一點其他甚麼名堂。其實很多世人也是這樣看的。但是我們是修煉人,對任何問題的認識都是高於世人的。

從1999年7.20以來,江××政治流氓集團殘酷迫害大法,對大法弟子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想抓就抓,想打就打,實施毫無人性的群體滅絕政策,幹起壞事來肆無忌憚。然而隨著師尊的正法洪勢滾滾而來,海內外大法弟子齊心協力反迫害,邪惡越來越少,也越來越力不從心了。儘管邪惡越是臨近滅亡的時候越是瘋狂,但現在它們確實沒有那麼大的力量了,表面上也不得不有所收斂。在這種的形勢下,中國大陸出現了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開展嚴肅查辦國家公務人員五類犯罪行為的活動,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天象的變化,是正法到了這一步了才出現的情況。

師父說:「天象變化下面要是沒有人去動,還不能給常人社會帶來一種狀態,也就不稱其為天象的變化了。」(《轉法輪》第七講「殺生問題」)常人社會出現的任何事情絕不是偶然的,所以我們應該抓住這個機會,通過法律手段起訴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加強正念,促使其在做樣子的活動中辦出一點實事來,這也是在進一步講清真象、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師父還講過常人社會中的任何一件事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如果很多同修都認為這次查辦活動只是走走形式、做做樣子,迫害大法弟子的問題也不在其查辦之列,因而不採取任何行動,那麼這種想法很可能被邪惡鑽空子,對於受到嚴重迫害、已經或正準備起訴惡人的那些同修所採取的行動,會不會產生一種抵消作用呢?我們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要站在正法的高度看問題,所以受到嚴重迫害的同修應立即採取行動,向當地檢察院控告惡人惡行,其他同修要積極配合,正念支持。至於檢察院是否受理,那是他們的事,也是那些人自己擺放自己的位置,自己選擇自己的未來。

從另一方面看,大法弟子做事應注重過程,不要太執著於結果。既不過於執著,非要得個甚麼結果,也不把這場迫害當成人對人的迫害,正念不足,認為告了也白告。要把這次活動看成是向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公開講真象的機會,平時我們想找他們還不一定方便、不一定安全、他們還不一定有耐心聽呢,現在我們可以利用這一機會堂堂正正的去向他們講真象,他們也必須傾聽,這是他們的義務、他們的職責所在。同時也可以以諮詢的方式找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講真象,以反映問題的方式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講真象,更加廣泛深入的講清真象,清除邪惡,救度眾生。當然,在這一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保證安全,理智、智慧的把大法真象的福音傳播給眾生。

個人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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