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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訪美、加遭起訴 黃華華未現身華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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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九日】2005年10月25日,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沒有出現在訪問華盛頓的代表團中,據媒體報導,黃華華原定於25日到訪華盛頓。幾天前在訪問加拿大的行程中,黃華華受到法輪功學員起訴,並接到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傳票。美國律師也於10月17日向美國聯邦檢察官提呈一項刑事起訴狀,控告黃華華犯有酷刑罪。美國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簽收了要求禁止黃華華入境美國的信件和有關法律文件。外界推測他此次改變行程很大程度上與對他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的犯罪調查有關。

近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在出國訪問時屢屢受挫。例如,上月初薄熙來原定隨胡錦濤訪問美國、加拿大,但在法輪功學員和加拿大民眾、議員強烈呼籲禁止人權罪犯入境加拿大的呼聲下,薄熙來的名字在出訪人員名單中消失。

九月底計劃率團出訪的大連市市長夏德仁也沒有出現在訪加招商團中。夏德仁曾因嚴重迫害法輪功被提交到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方案」的皇家騎警監視名單中。在獲知夏將到加拿大進行商務訪問後,媒體紛紛報導此消息,夏德仁最後未能成行。


美國首府華盛頓DC司法部

向美國司法部遞交法律文件與收件證明

* 黃華華參與迫害 出訪美、加被起訴

自從法輪大法學會10月9日發表公告以來,黃華華是第一個離開中國大陸出訪的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

10 月14日,國際司法正義促進協會(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權法律項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向美國聯邦北加州地方檢察院,以酷刑罪,控告中共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並要求美國聯邦檢察院深入調查其罪行,並且依照聯邦法律儘快的對在美國境外犯酷刑罪的人進行刑事審判程序;同時,起訴狀也要求聯邦檢察院知會美國海關、移民局、國土安全部及聯邦調查局等機構,有關黃華華的罪行。

10月17日下午3時17分,國際司法正義促進協會的執行理事韓淑惠律師和人權法律項目的執行理事泰瑞﹒瑪什律師向美國聯邦檢察官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辦公室刑事部( US Attorney』s Office of Washington, D.C., Criminal Division),共同提呈一項刑事起訴狀,控告即將到訪華盛頓特區的中共官員黃華華犯有酷刑罪,該罪行觸犯了美國的聯邦刑事法;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2340章第18條,任何人如果在美國境外犯下酷刑,此人將在美國境內被予以刑事起訴。

在給聯邦檢察官(US Attorney) Kenneth L. Wainstein 的提告信件首頁中,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說:「由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發起的,由多名中共政府高官具體實施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達六年之久,黃華華在其中犯下了多起『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這些濫用酷刑的罪行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法、中國自己的憲章和法律、以及美國的刑事法。因此,我們籲請您立即調查其罪行並啟動對黃華華的刑事起訴程序,並且立即將黃華華逮捕,以確保他無法在您調查結束之前返回中國,逃脫罪責。」

10月21日,黃華華在到達加拿大溫哥華的第二天上午,就在其去維多利亞島(卑詩省府所在地)的船上,接到了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傳票。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段凱文因在廣州勞教所和洗腦班遭受殘酷迫害,於10月20日向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提交了訴狀,控告黃華華在任職廣州市委書記和廣東省省長期間加劇迫害法輪功。

高精度圖片
受迫害法輪功學員段凱文發言

* 律師致函美國國土安全部

人權法律項目的執行理事瑪什律師2005年10月17日致函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切爾托夫。瑪什律師在信中說,「我們致信提請您關注將於10月25日到訪華盛頓特區的黃華華。我們要求依據美國法律禁止其入境。如果允許其入境,目地的也只是為履行反酷刑公約規定的義務和美國法律執行這些條約的要求,對這些人進行刑事起訴。」

瑪什律師在信中同時指出,「我們認為很有必要指出美國移民法規定禁止施用酷刑和其它嚴重侵犯人權的人進入美國,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應該堅守他們的責任,更加有效地阻止黃華華等犯有嚴重反人類罪的人入境美國。」

要求禁止黃華華入境的信件和有關法律文件於10月18日下午送交國土安全部部長切爾托夫(Secretary Chertoff)。該信件及有關材料還送達美國司法部長岡薩雷斯(Attorney General Gonzales)。這兩個部門都簽收了這些法律文件。瑪什律師預計將與這兩個部門會面就這一事件進行進一步商討。


人權法律項目的執行理事瑪什律師致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切爾托夫的信件複印本及右上角之簽收證明

* 國際追查全面啟動

法輪大法學會於10月9日發表公告。在公告中說: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從事新的犯罪行為,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起訴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日前已經全面啟動「全球監視追蹤系統」,對每日新發生的重大迫害法輪功案件進行立案調查,以確保對涉案責任人在離開中國大陸時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 奉勸參與迫害者棄惡從善

法輪大法學會公告還指出,即使曾經做過錯事的人,也還有機會棄惡從善。以前犯過罪的,如想改過,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將願意改過的悔過書轉交到明慧網或各地法輪大法學會存檔。決心改過的,可暫不追查,以觀後效。

「追查國際」組織於今年2月14日發表《追查國際致中共官員的公開信》以來,陸續收到一些省、市級官員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口頭保證,還有部份參與過迫害的人員曾經表示願意悔改並爭取立功贖罪。

國際司法正義促進協會的執行理事韓淑惠律師指出:「隨著迫害事實的不斷曝光和各界的深入調查,越來越多的社會人士和團體了解到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邪惡本質。許多有良心的中國官員棄暗投明,為自己的將來留有餘地和希望。但是,也有一些類似黃的中共官員還繼續幹著反人類的犯罪行為。所有繼續參與這場迫害的人也在同時累積著自己犯罪的證據。繼續主使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將一定會被追查到底;法治健全的國家也一定會將他們繩之以法,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這也是這些迫害者為自己最後所做的選擇。他們將必須承擔他們罪行下的所有責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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