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以後,中共讓我們交出大法書,煉功帶,身份證(至今未給),還隔三差五的叫到村委會去寫甚麼保證,外出要找治保主任請假,節假日還派黨員上門監督,治保主任還經常帶上甚麼所謂的領導上門騷擾。
這麼好的功法遭到這樣不公正的對待,於是我進京上訪。我在廣場打條幅時,一惡警突然用大膠棒在我的手背上猛擊一下,手背腫了兩個多月。警察在駐京辦搜走我身上所有的錢,把我的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警察從另一位大法學員身上搜出的錢面值都是一元一元的,還有零錢,總計十幾元,他們急了,上去就踢就踹。
5個多小時後 ,他們把我背銬連夜送進住地看守所,一路上強迫我胸貼著大腿,汗珠從臉上冒出來,頭暈,說不出話來。在看守所,警察令我脫去防寒服,解去褲帶,脫去棉鞋,就這樣送進了監室,一年輕大法學員對我說:「他們威脅說明天要扒光我的衣服,把我送到男號裏邊去。」
那裏迫害管法輪功的負責人和管教想盡辦法讓我們放棄修煉,把我們調到小屋去,犯人威脅我們不給飯吃,三九天讓我們站在背陰,冰雪的水泥地上,姿勢稍一變化就用大膠棒打我們,一連站了好幾天,還不准穿外衣,棉鞋。
一天,突然有幾人闖入監室,把一學員掄在地上拳打腳踢,抽巴掌,過後犯人說:打這個學員的兩個人是所裏的領導,那個高個子的是大領導。他們還把學員調到背地裏去整,一學員50歲出頭,只讓穿球衣,球褲在風場吊了兩個小時。一年輕學員,只讓穿球衣,球褲,趴在提前準備好的木板上,幾個人輪番用膠棒打,這個學員的臀部都被打爛了,十來天都不能動。其它地方轉來的大法學員遭受的折磨更是殘酷,去是走著進去,回來都要犯人背回來。為此,打人的王愛華又得獎又進級。他們不只是毒打,還侮辱學員,用煙頭燒學員的腕部。這就是警察對待善良的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的辦法。
在整個非法關押期間,所有的學員因為煉功都挨過前銬,背銬,還有戴腳鐐的。警察不定期的搜身,搜行李,衣物等;有個女管教還經常罵學員,說的很難聽,因為大法學員不會給她送禮,她見到刑事犯就眉開眼笑。
每個監室一般15到20多人,每天早晚兩次供水2-4桶,一桶水也就30斤超不過,這水供監室內的人喝,涮碗,洗漱,洗衣物,沖廁所根本就不夠用,臭氣難聞。室內的洗衣粉,清潔劑,垃圾袋等都要攤派,總是要把煉功人排在前面。為應付上級聯查,管教告訴我們說:每人每月36斤糧,半斤油,一斤肉,二斤魚,其實每人每天吃不到9兩,其它就更不用說了。警察怕我們講真話,領導來之前他們把我們轉移。為了他們的創收,煉功人家屬接見要交100元,高價賣菜和衛生紙等必需品。被非法關押的學員一般要交2-5千元所謂的罰款,不給收據,走時還要交伙食費,也沒有收據。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沒有期限,這裏610的權力高於一切,根本不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