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2年的1月,我開始了第三次進京上訪,我在天安門廣場打出兩條橫幅,其中一條是「法輪大法」,另一條是「真善忍」。當我第二次打出條幅,走到毛××像對面的時候,被惡警抓住,惡警把我帶到了天安門廣場派出所。
在天安門派出所,惡警首先將我書包裏的大法書籍搜走,然後把我關進了已經裝有十幾名大法弟子的一個籠子中。另外一個籠子裏也關押了一個老太太和他的孩子。在下午的時候又帶進來一個女性弟子,那個學員躺在地上不斷的抽搐,後來竟然從嘴裏吐出了血沫。這時關在籠子裏的大法弟子齊喊:「不許迫害大法弟子」,後來這位大法弟子被送去醫院檢查,有兩個小時左右又被抬回來,與我關在一起,她告訴我一會有警車要把這裏的人帶走,千萬不要跟他們走。
大概到了晚上七八點鐘來了一輛警車,所有的大法弟子被戴上手銬,那位學員又開始抽搐,惡警對我們說,是把她留下還是跟你們走,我當時想把她留下來,希望她能夠闖出去,而且一個惡警也說過不帶她走,於是我就說將她留下,就這樣我們被惡警帶到了北京市西城看守所,進去之後我們悟到應該絕食抵制迫害,那一晚我就開始沒有吃他們的粥。
又過了一天她們就把我拖出去灌食,摁著我的都是那些犯人,強行插入鼻飼,結果鼻子流了血。還有與我一起絕食的幾個人,因為我們都不說出自己的地址、名字,因此惡警給我們分別編了號碼,回到號裏,我開始吐,號裏的人就開始在後面踢我,說我絕食喘氣臭。又過了一天,我被它們拖出去打針,因為怕我拔針頭,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了鐵床上,由於害怕我用頭撞鐵床,給我戴上橡膠的頭盔。
有一個老太太是齊齊哈爾的,和我同一天來的,同樣一起絕食。我只知道她屬羊,那年58歲,後來被惡警認出送回了原籍,以後我就被他們拖來拖去,被釘在十字架上似的打吊瓶。早上8點鐘出去,晚上5、6 點鐘回來,和我同時絕食的還有一位學員,在我們前面還有三位是一月八日送來的,一個是18歲的女孩,一個是30歲左右的婦女,還有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沒過多久,女孩被送到團河勞教所,其間也有其他的絕食學員被送來,多半都被送到了團河勞教所去了。
在我絕食的第五天,邪惡的大夫說我有心臟病,可惜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從此我被拖出去先稱體重,再摁著我插胃管,之後被拖去另一個房間打吊瓶,每天都要吊4、5瓶水,而且不讓上廁所,再後來嫌我麻煩,直接接上尿管,插上就不拔下來。在絕食期間我有幾次被強行送往公安醫院,在那裏看到了很多大法弟子,多半是由於絕食才被送到那裏。最後一次作胃鏡,由於食管腸胃被嚴重破壞,公安醫院都不收我了。
在第一次從公安醫院回來,後發現所有的正在絕食的學員都被換上了大針頭,幾乎和給牛馬等牲畜打針的針頭一樣大,由於掛水的速度很快,又不讓上廁所,因此只能尿床,後來被插上尿管之後,由於長期不給拔下來,最後甚至尿血,被那裏的所長看到,我只能記得他姓陳。
有一次,我不小心說漏長春的同事的電話,他們就根據電話找到了我的家人,知道了我的姓名,但是那時的我雙腿已經不能動,奄奄一息,每天還要打氧氣維持生命,最後我被勞教一年半,送往北京團河勞教所。勞教所不收,我被退回看守所,終於在我93天的絕食之後,被那裏的一個犯人背出了看守所,讓我的爸爸和朋友接出去,結束了在西城看守所的第一次迫害。
回到長春後,我住進了原來的宿舍,沒過過久又被保衛處發現,綁架到了長春市公安局,首先我被抬到了六樓的一個刑訊室,銬在一個鐵椅子上,手腳全都被手銬腳鐐固定住。肚子前面橫著一根鐵棍,一個惡警上來摸了摸我的腰,說我這麼瘦,能經得住嗎,先折我的腰從上面使勁往下壓,再折胳膊使勁向後推,往前轉,再用大皮鞋踩我的腿,用塑料袋套我的頭,看我醒過來,過一分鐘再套上,用子彈頭夾手指,使勁搓等等,一直從中午折騰到晚上。十幾個惡警已經累得不行,問我各種問題,我一字也不吐。不知道幾點,我被放下來,那時我已經不能動,被他們他們抬著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檢查完身體後拒收,我又被退回到公安局。他們把我銬在暖氣管上。
第二天我聽到他們打電話,說在我身上搜到一本書,要求再次送往第三看守所。我已經被折騰了一整天,不能吃,只能吐,警察先把我送到醫院灌食,後來又被抬著送到了第三看守所,那裏關押了很多的弟子,號裏的大法弟子,給我洗衣服,換衣服,抬著我去廁所,據說我前十天昏迷都沒有睜開眼睛,每天被拖出去灌食。後來他們看到我後背上有一個包,以為我脊柱斷了,醫院用一個小錘敲我的腿,說我沒有痛覺神經,他們把我扒光,用冷水澆等等。
第十天的時候,看守所實在是受不了了,說是整個看守所都為我一個人忙。所長親自找來幾個犯人,還有獄警和獄醫,給我上刑,給我的鼻子裏塞一種藥,據說是洗腦液,嘴被堵上,我被憋得只能撲騰了,雙手的十指都被扎上了針。之後問我是否還絕食,我還是搖搖頭。就這樣我還是被拖出去灌食,回去之後因為我根本起不起來,獄警卻命令我坐著,並且讓犯人扶著我坐著。在後來我又被拖到醫務室,我的腿上和手上都被扎了針,說是給我治病,實質上還是害我,當時說是要給我通電,但是他們一想通電,結果沒電。
由於我還是不吃飯,獄警就指使犯人給我灌食,原來還是拖到外邊的醫院,現在犯人們使用綠豆糕拌上涼水,幾個人摁著我,另外幾個人灌食。灌進去後又被我吐出來,犯人再把吐出來的灌進去,我的兩腮都被掐破了。在鋪上坐著的大法弟子和善良的人都哭了,後來我說我吃飯,但是根本就吃不進去,吃甚麼吐甚麼。最終從別的號調來一個大法弟子照顧我,她原本是一個大學教師,還有一個是中學教師,因為丈夫是大法弟子,說她沒有舉報被抓進來;還有個是開公司的,因為幫助大法弟子,連她的常人兒子都被抓進來,最後這個人還是被送往黑嘴子監獄。我被這些人照顧著,這樣持續了一個多月。
後來我被轉到另一個號裏,當時那裏沒有大法弟子,一段時間後來了一個大法弟子,她說抓她的時候,她的女兒跪下來求警察不要抓她媽媽,說爸爸已經死了,只剩下媽媽,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怎麼活呀,但是惡警們卻說女兒妨礙公務,也被一起抓進來,要想出去,需要交5000元。
我在新的號裏還是吃甚麼吐甚麼,後來就非常的嚴重,長春的惡警也發現了這個情況比較嚴重,農曆年前就把我關在了一樓的一個房間打吊瓶。我被送往長春市中日聯醫院,五天後我被放出。由於惡警通過搜查已經知道我的戶籍,他們威脅我的父親遷走我戶口,如果不遷就不發工資,這樣我父親被迫從原籍遷出了我的戶口,至今無法落戶。後來我的父親去公安局要求落回戶籍,被拒絕,說是如果戶口落回來,這裏的局長都得撤職,所以直到現在我依然是一個沒有戶籍證明的人,被迫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