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葫蘆島石春德被迫害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裏,政府和法律應該是懲惡揚善的維權機構,政府與民眾是魚和水的關係。但是,在中共邪黨(《共產黨宣言》中自稱「幽靈」,《九評》指出它是「魔教」)專制的中國,卻反其道而行之,信仰真、善、忍的人們被極力抹黑,還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把他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公、檢、法、司變成鎮壓民眾的機器,法律淪為制裁善良的工具,警察墮落成綁匪,民眾被強權鎮壓,國家全面黑社會化。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流氓集團出於妒嫉、私利,瘋狂的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以來,已經有30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這是在中共嚴密封鎖下,通過民間途徑得知的)。無數人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雖然邪黨自己一貫的「破壞法律實施」,可是,它迫害法輪功卻是在冠冕堂皇的「法制」下堂而皇之的進行著,「魔鬼穿法袍」審判善良。遼寧省葫蘆島市的石春德就是萬千受害者之一。

石春德,男,今年五十七歲。家住葫蘆島市龍港區北港街道貢屯村,農民(木工)。一九九七年春天喜得大法。

得法前,他隨著社會道德的墮落也跟著往下滑,比如自私自利。他在公家的建築工地做木工時,工地的建築材料,木料、螺絲釘、窗鉤、拉手、合頁、插銷等,經常往家拿。有個很流行的說法,叫作「不拿白不拿,白拿誰不拿?」修煉法輪功後,他很快提高了道德標準,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買東西時,對方多找了錢,他馬上退回去,這事發生多次;在乾裝修活中,有家主人無意中多給他一千元工錢,他立刻退回。特別是在勞務市場搞裝修的那些年中,他幹活仔細認真,不糊弄人,不多要工錢,不浪費材料,而且從來不要回扣錢(按當時10%的回扣,每年可得上萬元)。凡是經石春德幹過活的人家、買過材料的廠家、商家,都知道這個煉法輪功的老石頭人好,幹活也好,所以他們都向自己的親友推薦老石去裝修。以致後來老石根本不用去勞務市場找活幹,在家裏等電話就可以了,整個社會對法輪功有口皆碑。

老石煉功後,改掉了性格急躁、有時罵人的毛病,人變的和善、寬容,家庭變的和諧、融洽。還有許多鄉鄰都因煉法輪功提高了道德水準,也有許多人祛病健身出現了奇蹟,大家都沉浸在喜得大法的歡樂中,覺得生活充滿了希望。同時,對傳播法輪大法、不收錢財的師父報以無限的感激。

可是,突然間,電視鋪天蓋地的誣陷法輪功,警察抓人、打人、勞教、判刑、燒書、毀書,不讓煉功。龍港區和北港鎮(現改街道)還有本村的黨政人員、派出所等人多次進村誣蔑法輪功,威脅煉功人,搜書。他們開著警車,把公安部的「六不准」通告直接送到老石家,警笛按的嗷嗷叫,強迫老石放棄煉功。老石向他們講明法輪功的好處,告訴他們電視說得不對,可是他們根本不聽,還把老石和所有煉功人叫到鎮裏辦學習班。他們「傳達上級指示」、公布「公安部通告」、威脅煉功人。當時的老石天真的以為,黨中央是誤聽了下邊人的不實彙報才作出鎮壓令的,只有向國務院、中央才能說明真相,老石決定進京。可是,這時的國家信訪局已經變成了公安局,直接參與了抓人、打人。好人遭到殘酷地鎮壓,信仰自由遭到徹底地踐踏,中國之大,卻沒有大法弟子自由煉功之地。

對於知道了宇宙真理的大法弟子來講,衛護大法、維護信仰自由的公民權利重於生命!在上訪途徑被完全堵死的情況下,在無處說理的情況下,老石毅然走上了天安門,打出了法輪大法的橫幅,長期被壓抑的心情在這裏得以釋放。天安門廣場上千百人見證了這悲壯的一刻,這一刻是: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十九時整。

十多秒鐘之後,不明真相的警察、便衣帶走了老石。第二天家鄉的派出所、北港鎮人員把老石抓回來,非法拘留兩個月,要老石作出「不再進京」的保證。老石認為,這種要求是無理的,非法的,拒絕了他們。他們就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勞教老石兩年。這裏,只允許中共誣陷、造謠,而講真相、進京煉功就是「罪」。信仰自由遭到粗暴踐踏,公民人身權利沒有保證,而「勞教制度」本身就是違反憲法的。

葫蘆島市勞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石春德和許多大法弟子在這裏遭到殘酷迫害。到二零零一年底,石春德又被綁架到遼寧省朝陽市勞教所「異地教養」,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詳見零八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

二零零一年六月,身體被迫害嚴重病態的石春德回到家裏,僅僅過了一年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晚,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十多人突然闖進石春德家,在沒有出示任何有效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搜家、抓人。並且不允許任何分辨。緊接著,他們就把石春德拘留,勞教三年。而所謂的「證據」竟然僅僅是一盤早已破損的煉功磁帶,和一本九八年出版的法輪功書。

對於這樣的綁架和決定,石春德當然不服。在葫蘆島市勞教所裏,他依法寫上訴信,但是,信件一去就永無消息。石春德多次找要結果,龐國棟(主管副院長)、劉國華「大隊長」、吳揚(管教科科長)等人說:上邊「不予回覆」。面對綁架和非法勞教,面對上訴途徑被堵死,石春德被迫絕食抗議,幾次絕食累計一百八十三天,最後一次絕食一百零四天。這期間,石春德遭到王永明(中隊長)、宋雲彬(教導員)、范永傑(中隊長)多次毒打,以及他們安排的勞教人員長期的毒打、體罰、虐待,瘦的皮包骨,生活不能自理,體重由一百五十三斤下降到九十三斤,當他奄奄一息、生命垂危的時候,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以「保外就醫」回家(詳見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網)。

如今,石春德的身體成天被痛苦折磨著,已經失去勞動能力多年,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十多萬元。他的母親八十五歲,為他哭乾了眼淚,她親身經歷了多次兒子被綁架、搜家、威脅、恐嚇。有一次,兒子被抓,她去阻攔,被連山區的警察推倒在炕上,而那個警察的年齡和她的孫子相仿。現在,每當看到警察、警車、政府官員她就渾身發抖,每天提心吊膽,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石春德的一雙兒女婚姻、工作都受到影響。警察和各級官員經常來騷擾,他們明知犯法,說:「某某黨給我錢我就幹」,攪得家無寧日,而這樣的悲劇每天都在大面積地發生著。

中華民族,炎黃子孫,應該清醒了!看《九評》、明真相,早日退出中共邪黨組織,為自己為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如果還有人對這個惡貫滿盈、十惡不赦的邪黨抱有幻想的話,我告訴這些朋友一個寓言故事:《農夫和蛇》。說的是一個農夫冬天裏看見一條蛇凍僵了,農夫可憐它,把它揣在懷裏溫暖著。蛇得到農夫的體溫甦醒過來咬了農夫一口,農夫在臨死前留下遺言:我可憐了惡人,應該受到惡報。希望朋友們引以為戒。

參與迫害人員:
葫蘆島市龍港區公安分局保大隊長:馬清波
副大隊長:李春華(原北港派出所所長)
警察:李某某
龍港區北港街道邪黨書記:任守民
副書記:齊瑞榮
楊德極

北港街道派出所所長:李春華
指導員:王學信
警察:婁春生(後任所長)
朝陽勞教所院長:於振濤
副院長:戚永順
大隊長:陳延波
警察:宋華文,趙剛,毛海軍,金哲宇,
騰樹信,丁喜臣,賀軍,房金森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