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晚七點左右,馬登江的妻子張士英正在屋裏疊衣服,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田國軍,帶十幾名身著便衣的惡警闖進家中,兩惡警野蠻的將馬登江與張士英按在沙發上,其他惡警將幾間屋子的裏裏外外、豬圈、糧囤、糠棚翻了個底朝天。櫃子被挪開,裏面的衣服被扔了一地,被子被抖開堆了滿床,惡警搶走了家裏的刻錄機、電腦、打印機和大法書籍、衛星天線和光盤等私人物品,偷走了他家蓋房後準備要還的借款現金一萬元左右。最後將她家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小孩子用的手電、小收音機等都搶走了。
馬登江、張士英夫婦被綁架,非法關押到易縣看守所。兩個月後,張士英被迫害致出現嚴重病狀被保外就醫放回家;馬登江則被易縣公安局非法送到保定勞教所迫害。四個多月後,馬登江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惡警怕承擔責任,急忙將他保外就醫。
張士英回家後身體一直處於重病狀態,易縣公安局與易縣鎮派出所的惡警們三天兩頭闖進家中騷擾。一次張士英正在女兒家養病,易縣裴山鎮裴山派出所十幾個便衣警察,晚上十點多鐘竟帶電棍闖進了她的女兒家。直到現在,易縣公安局與易縣鎮派出所的警察們還經常到她家裏騷擾。
二零零四年農曆七月,裴山派出所所長梁建華帶六、七個便衣惡警,於中午十二點左右闖進馬登江家,藉口說張士英傳遞大法資料,拎著兩個手銬要將張士英綁架。張士英拼命抵制,惡警未得逞。隨即這六、七個惡警野蠻按著馬登江,捂著他的嘴、卡著他的脖子、扭著他的胳膊將他銬上抬上了警車。馬登江的鞋子在混亂中都弄丟了,他光著腳就被綁架到裴山派出所。他在易縣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半個月,還被扣上個「刑事犯」,「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最後放出時還被罰了五百五十元錢。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因張士英不放棄修煉,裴山派出所所長劉學武又將她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後,並罰她七百五十元錢。張士英仍不放棄修煉,又被當地派出所惡警送到易縣的轉化班(地址在易縣糧庫)非法關押了十天,被強制寫所謂放棄修煉的保證書,罰一百元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張士英去北京上訪,被裴山派出所所長劉學武非法罰二百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