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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迫害藉口中透露出的強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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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網上登載了這樣一則消息,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安徽阜陽市八十歲離休地委宣傳部長王生力,與八名法輪功學員一同吃飯,被阜陽臨泉國安、公安綁架,並被捏造成所謂「九人大案」。當審判長問:從整捲捲宗中,沒有發現九人是非法聚會的證明,只看到多人證明是去吃飯,為甚麼視為非法聚會?公訴人足足幾分鐘說不出話,在審判長幾次追問下,公訴人竟然嘟嘟噥噥地說:「在一起吃飯也算是聚會……」王生力被誣判三年。也就是說,在一起吃飯也成了違法的理由。

《伊索寓言》中有一則狼與小羊的故事。狼為了吃掉小羊,找理由說處在下游的小羊把河水攪渾了,使它喝不到清水。中共很像一匹老狼,在吃掉小羊之前總會編造出各種歪理邪說試圖表明它的合法。而中共的打手們,就像一群智障的狼,模仿著老狼的腔調,邊吃邊對不解的小羊說:「你在河邊喝水,就是我吃掉你的理由啊!」

智障的狼只知道跟著老狼有羊吃,根本不管它吃羊的理由衰減到多麼白痴。中共的打手們在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採用的就是類似「河邊喝水」的白痴理由。除了上例的「一起吃飯」,還有「車上放有真相光盤」、「桌上壓有「真善忍」三個字」、「家裏總去人」、「與海外有聯繫」、「教人使用電腦」、「曾經就讀計算機系懂計算機技術」等等,都成了綁架關押的理由。讓人不禁納悶,是否人類有多少種社會行為,就可以衍生出多少種綁架關押的理由?

小羊會追問:「為甚麼在河邊喝水,就要被吃掉?」人也會追問相似的問題:「依據的是哪條法律?」看看中共打手們是怎樣回答的。

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重慶市合川區雲門鎮龍塘村四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家裏學法,被當地「六一零」和公安綁架並毆打。其中鄭開元老人的兒子到派出所質問綁架關押有甚麼依據,警察拿不出來,就找來一本幾十年前處理會道門的文件來念。小鄭指出,裏面沒有一個地方提到法輪功,警察居然回答說:「是我們悟的。」

原來是「悟」出來的!我國刑法總則第三條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就是罪行法定原則。這些警察找不出法律上的執法依據,竟然靠一個「悟」字,不禁讓人聯想起中國特色的「政治覺悟」。披著「執法」的外衣卻必須依附政治的腦殼,也真是難為這些警察了。

其實,他講的還真是大實話,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中,從上至下的打手靠的都是這個「悟」字。中共誣蔑法輪功為「×教」,但是公安部和國務院頒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中共為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引用了刑法第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但是至今無人能夠找出這條罪名和法輪功的絲毫聯繫。全世界都能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全世界都不知道中共是如何將這條法律和法輪功掛上鉤的,更不知道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和破壞到甚麼程度。其迷惑程度,不亞於搞不清下游的小羊是如何弄渾上游的水。

就是中共自己,也拿不出使人信服的理由,所以它的打手們除了靠中共特有的政治覺「悟」來填補這個邏輯真空,還真是別無它法。也就難怪迫害理由會包羅萬象了。

狼的本性是要吃掉小羊,中共的邪性決定了它做夢都想消滅法輪功,一切理由都不過是藉口。中共需求產生中共邏輯,中共的犯罪理由透露出的強盜邏輯是:你頭腦中裝著「真善忍」,你就是違背了我的意願,你的存在就是綁架和迫害你的理由。

中共靠它的強盜邏輯使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講真相行為都成為被迫害的理由,比如發真相資料、發《九評》、發真相光碟、發真相短信、與朋友講大法好、貼真相標語等等,這些本是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都被中共視為綁架關押和誣判的理由。

中共曾說:「凡是敵人支持的,我們都要反對。」地主、富農、資本家,右派都是它的敵人,所以要一網打盡。而對法輪功的迫害,並無二樣,一脈相承。中共的反人類罪行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只不過今天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找了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理由,所以更加具有迷惑性。

然而畢竟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真善忍是普世價值,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也一定會受到神佛的清算。天象已經預示,中共不但消滅不了法輪功,反而會在迫害過程中將自己整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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