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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白銀市主管中藥師徐孝英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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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訊員報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甘肅省白銀市主管中藥師徐孝英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四十八歲的徐孝英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她曾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洗澡時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二零零八年四月她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以下是徐孝英在訴狀中記述自己的經歷。

我叫徐孝英,結婚後跟先生從南方來到甘肅,氣候和飲食都不適應,因性格內向,工作生活中遇到許多不順心的事,也無人訴說,使身體出現多種不適:頭暈、便秘、婦科病,特別是腰部外傷使我疼痛難忍,後來發展到雙腿沉重,行走困難。每天治療吃藥,也無起色,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古怪。一九九八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大法的神奇在我身體顯現,很快我就無病一身輕。脾氣也變好了,在工作中做好職工,家庭中做好女兒、好妻子、好母親,提升了道德,我每天都感到充實,身心愉悅。

可是,這樣的生活被一場突如其來的迫害給打亂了。

被剝奪工作權利 流離失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伊始,我所在的靖遠煤業公司職工總醫院黨委書記、政工科科長、保衛科長就對我進行多次騷擾、逼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停止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發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白銀市平川分局綁架,並被政保科科長孫傑打擊頭部,非法辱罵審訊。被非法關押在平川區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出來後,因不寫保證書,單位黨委書記剝奪了我的工作權利。

二零零零年十月,白銀市平川分局政保科科長孫傑以我進京為由,企圖綁架,我被迫放棄第二天的職業藥師資格考試,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單位新上任的書記讓我回單位,被靖遠煤業公司公安處罰款二百元。

在家洗澡遭警察入室綁架、勞教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晚上七點左右,我正在家中洗澡,平川分局警察翻牆砸破我家玻璃,非法從窗戶闖入民宅,打開大門,白銀市平川分局國安科多名警察趁機闖入,強行推開浴室門,此時我胸罩褲頭都來不及穿,趕快穿了一件剛換下來要洗的外套,穿著拖鞋,就被警察強行從家中拖出,我丈夫上前阻止,被幾個警察強行拽住,動彈不得,警察快速把我塞進一輛黑色轎車,將我綁架。平川分局國安科警察又設計企圖綁架我丈夫,丈夫被迫離家出走,留下一個年僅十二歲的兒子,恐懼與孤苦,給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心靈創傷。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我被非法關押在平川區看守所一個月後,就被平川分局國安科警察強行送往蘭州市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我聲明被強製的「轉化」作廢,也不再寫甚麼「思想彙報」,遭包夾的毒打。兩個包夾將我雙手反背吊在門樑上。每天超負荷的勞役,我被迫害的左側身體麻木無力,行走艱難,在勞教所醫院檢查,大夫告訴警察,說我中風了,需要輸液治療,可警察以生產任務重為由,只給輸液三天,我還得拖著無力的左腿每天下地幹活。在這期間,婆婆病重住院,在婆婆彌留之際,我卻被非法關押勞教,沒能在婆婆面前盡孝,給我留下深深的遺憾。二零零三年二月我從勞教所出來,看到家裏窗戶上的玻璃還是破的,丈夫和兒子就在不能遮風的家裏,忍受著刺骨的寒風及與親人分離之苦。我丈夫曾質問警察為啥砸破窗戶玻璃,警察以執行公務為由開脫罪責。

剛從勞教所出來一個多月,單位書記、保衛科長積極配合靖遠煤業公司公安處政保科科長,到我家企圖再將我綁架到洗腦班。因大門被警察把守,我只得從後窗戶出去,卻被摔下窗戶,臉、鼻子、眼睛被磚頭磕傷,腿也傷了,鮮血流的滿臉都是,眼睛也腫了,眼睛模糊不清。家人立即把我送往醫院,保衛科長得知消息後,帶領公安處政保科科長找到我,不顧我受傷強行將我送往白銀市武川洗腦班迫害。當時我整個臉都腫得變形,眼睛都睜不開了。我要求到醫院治療,遭到洗腦班主任無理拒絕,造成我的視力明顯下降。我被非法關押迫害兩個月,洗腦班勒索單位幾千元。

北京奧運前被劫持判刑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兒子離高考只有一個多月,班主任說,孩子一定能考入重點大學,一家人正憧憬著孩子進入名牌大學深造,對孩子高考前的生活和學習,我和丈夫更是竭盡全力照顧,盡可能的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環境。就在這時,白銀市平川分局卻以奧運為藉口,派平川分局警察跟蹤監視,在我下班回家開門之時,強行闖入家中。隨後平川區新平路派出所所長帶領七名警察也闖了進去,當著孩子的面將我綁架。警察搶走兩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部手機、有線電視接收器(俗稱大鍋)、大法書、一個旅行箱、一串珍珠項鏈等。警察的土匪行徑給孩子造成極大的傷害,嚴重的影響了孩子的高考。我被非法關進白銀看守所,幾天後轉入靖遠看守所。在靖遠看守所,因我拒絕穿號服,不報數,不背監規,不做奴工,堅持煉功,被警察打耳光,靖遠看守所所長及其他警察給我戴上腳鐐迫害。平川法院對我進行非法審判,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我不服,上訴到白銀市中級法院。被中院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我被非法關進甘肅省女子監獄。在監獄,獄警強迫我看誣陷大法的錄像,強迫寫所謂「思想彙報」,強迫寫「四書」,包夾以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漱、辱罵等形式迫害我。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頭髮大把大把的掉,且一頭黑髮中出現了白髮。邪惡科長逼迫我和其他白銀地區法輪功學員對邪黨歌功頌德,還給錄像掩蓋迫害事實。兄長從千里之外的老家風塵僕僕趕來探監,監獄卻剝奪了兄長與我吃接見餐的要求,五十多歲的哥哥看著我眼淚直流,兄妹倆隔著窗戶,淒然淚下。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回到家中。白銀市平川區「610」科長等人以「看望」為名,到我家中及單位進行騷擾。平川分局大水頭派出所警察強迫我報到簽名;單位勞資科科長又以上班要挾,逼迫我寫「保證書」;醫院領導對我實行經濟迫害,強行降崗三級持續十個月。

由於我被迫害,家中七十多歲的白髮老母每天以淚洗面,牽腸掛肚,飽受思念之苦。丈夫和孩子遭到同事同學的歧視嘲笑,給他們精神造成極大的打擊,帶來無法彌補的痛苦。我被迫害這些年,工資被扣發,經濟受到極大損失。孩子工作的政審也遭到平川大水頭派出所所長的刁難,給孩子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

我沒有提到具體傷害過我的警察及相關人員的名字,是因為他們都是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所為,他們當中也有善良的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我請求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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